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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死語文老師」的判決書,簡直離了個大譜

2024-03-28辟謠

近日,一份「漏洞百出」的一審判決書,在輿論場上引發關註。3月26日晚,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釋出情況通報稱,經查,帖文反映文字差錯問題屬實,對此將依照法定程式予以糾正。目前,我院已啟動追責程式,依紀依規嚴肅追究案件承辦人等相關人員責任。

一份象征著司法權威的判決書,竟出現了100多處錯誤,著實讓人匪夷所思。而更讓人覺得荒唐的是,其中大多數都是一些顯而易見的「低階錯誤」。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在這份判決書中,最荒謬的一處是將一筆5735019.54元的借款多寫了一個「萬」字,直接從百萬量級躍升為百億量級。除此之外,多為人名、地名、證人證言錯誤,句子中存在錯字和錯詞等。比如,把「北京交通大學」寫成「北京大學」、「集團各公司」寫成「集團各薪金」、「北京」寫成「背景」、「央企保利集團」寫成「央企暴力集團」、「手寫備註」寫成「首席而被抓」。

眾所周知,司法判決是法官書寫的具有很強法律性的專業性文書,是法院依照法定職權按照法定程式制作的法律文書。一份判決書既是明確當事人法律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更象征著司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其質素也是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的體現。

對於判決書而言,準確規範嚴謹是最起碼的書寫要求。在司法實踐中,判決書需要經過層層把關和稽核,才能最終確認。那麽,這樣一份「錯漏百出」的判決書,到底是誰寫的?又是誰審的?誰確定的?但凡其中任何一個環節負起責任來,都不至於出現如此荒唐的結果。這樣一份判決書,不僅失真司法權威,更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法院內部管理混亂導致相應稽核機制失效,以及相關人員工作作風浮躁、缺乏起碼的責任心。

司法權威容不得半點馬虎,「錯漏百出」的判決書不僅是對當事人不負責、對案件不負責,更是對法治不負責。長此以往,還會極大地損害司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於全面提升裁判文書質素切實防止低階錯誤反復發生的緊急通知】,針對一些法院個別上網裁判文書存在低階錯誤等問題,要求各級法院高度重視,認真尋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源頭治理,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司法責任,切實提升上網裁判文書質素。

另據【人民法院報】報道,2023年11月,中國在司法審判領域全面推行「閱核制」。報道指出:「閱核制」的本質要求就是院庭長依據審判監督管理權力和權責清單對合議庭、獨任法官作出的裁判文書等法律文書進行稽核把關。

層層把關下的判決書,為何還會錯漏百出?背後的問題不容忽視。維護司法尊嚴,必須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同時,還希望有關部門從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補上制度漏洞,改進工作作風。需知,蓋著公章的判決書,代表的是法律的神聖與莊嚴,容不得半點馬虎與懈怠。

特約評論員 喻若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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