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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科研計畫經費包幹、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事關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成都出台管理辦法

2024-01-04辟謠

1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科技局獲悉,為進一步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賦予科研人員計畫經費使用更大自主權,充分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提升創新績效,更好發揮科技支撐高品質發展的作用,結合成都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成都市科學技術局、成都市財政局制定了【成都市財政科研計畫經費「包幹+負面清單」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2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據悉,【管理辦法】包括總則、實施內容、「負面清單」、計畫管理和附則五方面內容。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財政科研計畫經費「包幹+負面清單」制是指為保證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資金資助且符合本辦法適用範圍的科研計畫順利實施,在計畫經費總預算額度內、經費支出不違背「負面清單」的前提下,經費支出不設科目比例限制,可根據計畫實施實際需要自主決定計畫經費支出的經費使用管理方式。

【管理辦法】對成都財政科研計畫經費實行「包幹+負面清單」制管理的內涵、範圍、管理機制和具體負面清單內容等進行了完善明確,其特點主要有:

由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資金支持的人才類、基礎研究類、軟科學類和采取「揭榜掛帥」方式組織的科研計畫實行「包幹+負面清單」制管理。

取消計畫預算編制。 計畫負責人在填寫計畫申報書和任務書時,只列計畫總預算,與計畫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據實開支,經費支出不設定科目具體比例限制。

賦予計畫負責人更大經費自主使用權。 計畫負責人是科研經費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經費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自主決定計畫經費使用。

強化計畫單位法人責任。 計畫承擔單位要建立健全計畫經費內部管理制度,要將計畫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確保專款專用,並按照科研計畫經費相關的支出科目進行經費歸集。

強化計畫績效管理。 計畫管理部門要強化績效導向,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計畫調整、後續支持的重要依據。

明確科研計畫經費支出「負面清單」的八條禁止行為。

明確計畫的申報、評審、立項、調整、中期檢查及驗收等管理工作按成都市科技計劃計畫管理相關制度規定執行。 對科研人員和計畫承擔單位在計畫經費管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失信行為,按照【成都市科研失信行為記錄暫行規定】處理。

紅星新聞記者 彭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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