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了一些视频和报道,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
5月10日联合国大会举行第10次紧急会议,以143票同意、9票反对、25票弃权的结果,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一项决议,即:确认巴勒斯坦符合加入联合国的资格。
大家注意,确认符合这个资格与同意加入完全是两回事!好多自媒体都解释为联合国大会同意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这既没有搞清楚程序,也把确认资格和同意加入二者混为一谈。
有的自媒体更是解读为巴勒斯坦从此已经成功加入了联合国,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这就好像打官司的时候,诉讼申请是确认婚姻关系的有效性,与申请离婚以及财产分割不是一回事。在法律专业上,称为确认之诉和合同之诉的区别。虽然有点绕,但是一般人也应该还能够理解。
联合国为什么会这样操作?
因为按照【联合国宪章】,一个国家加入联合国的程序是,先经过安理会全票同意,再由联合国大会表决,2/3多数同意。
在之前的4月18日,联合国安理会15国就接纳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进行表决。由于美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反对,该决议草案被一票否决。此次投票中,12票赞成,英国、瑞士2票弃权,美国1票反对。
因此安理会决议没有通过,那么联大会议如果跳过安理会审议巴勒斯坦的入联申请,逆流程操作就会导致联合国的程序危机,那以后大家什么事都可以乱来就麻烦了。
因此,联大会议就只是确认他符合这个入联资格,在声势和国际舆论上对那些美国为首的反对者造成压力,作用主要就在这里。
另外联大决议还呼吁安理会尽快重新审议巴勒斯坦的入联申请。13日,我们的外交部发言人呼吁相关国家不要为此制造障碍,主要就是指美国。
不管最后行不行,我们要借此机会站在世界舆论和道义的制高点,要让世界人民更进一步看清美国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