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天下 > 辟謠

6·26國際禁毒日丨境外購買「催情水」 騙網友飲用,男子獲刑七年三個月

2024-06-27辟謠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6月26日上午召開廣州法院「懲治毒品犯罪」新聞釋出會。在公布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中,有一被告人從境外網站購買催情水等, 在與女網友約會時,將催情水投入茶水中,欺騙被害人飲用 。該被告人因走私毒品、欺騙他人吸毒罪獲刑七年三個月。

2023年1至2月,被告人劉某宏在一境外網站找到催情水等物品後,透過網絡聊天工具與賣家聯系,以人民幣2491元的價格先後購買3瓶催情水,並將品名偽報為「男士保健品」報關入境。

2023年3月某日,廣州海關緝私局偵查人員抓獲正在收取該郵件的劉某宏,現場查獲郵件中的3瓶可疑液體,並在其住處查獲7瓶可疑液體和1瓶可疑膠囊。

經稱量和鑒定,在該進口郵件中的1號檢材中檢出甲基苯丙胺和γ-羥丁酸的液體凈重17.2克,2號檢材檢出甲基苯丙胺的液體凈重8.74克,3號檢材檢出甲基苯丙胺的液體凈重10.06克,甲基苯丙胺的含量分別為0.2%、0.9%、1.3%。在劉某宏住處檢出γ-羥丁酸的液體凈重14.96克,檢出3,4-亞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的膠囊凈重0.81克。

另查明,2023年2月某日,被告人劉某宏在某火鍋店內,趁與某女網友約會之機,將其從網上購買的催情水投入茶水中,欺騙被害人飲用。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以 走私毒品罪 判處被告人劉某宏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以 欺騙他人吸毒罪 ,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 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對不熟識的人給的飲料、食品等提高警惕

近年來,不少毒品犯罪分子開始利用國際互聯網在境外購買催情水、迷藥,然後偽報品名進行報關,並透過國際物流將上述物品發至國內,企圖透過虛假報關、物流寄遞的方式降低暴露的風險,然後再利用走私的毒品實施其他犯罪。

本案中,被告人劉某宏走私毒品,並欺騙他人食用毒品,犯罪行為惡劣,法院依法予以嚴懲。任何人都不應抱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無論走私毒品犯罪手段多新穎,犯罪行為多隱蔽,終將受到法律嚴懲。

同時,透過本案也提醒社會公眾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對於不熟識的人給予的飲料、食品等應提高警惕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謝君源、毛榕謙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林傳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