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天下 > 辟謠

上遊315 | 成都多名司機稱「應聘司機遭遇貸款買車騙局」,公司:合法合規經營

2024-03-15辟謠

「保底收入1萬6,薪金日結……」日前,四川多名司機向上遊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記者反映,四川希嘉悅汽車銷售服務公司以高薪招聘路線車、旅遊車司機為借口,在自身公司無網約車派單資質及無客源保證的情況下,采取高額保底的方式誘騙司機,從該公司溢價買車。司機貸款買車後無法保證客源,想要退車被各種借口推諉。

3月12日,該公司負責人陽某回應上遊新聞記者稱,該公司系合法合規經營。「招聘保底收入是指一個月的流水收入,扣除車貸或租賃費、電費等各項費用以後每月純收入仍有5千到8千。」至於司機反映,未達到協定保底收入,陽某稱部份司機對派單比較挑剔,不願意跑單造成的。

陽某坦承,該公司確無網約車派單資質,其與一些平台公司合作,由平台派單給排程公司後,再由排程公司給司機派單。對於司機反映無法退車和服務費。陽某稱,在車輛交付之前,雙方已完成所有的手續和合約。「不能說這個車你買了開了一段時間,又讓我原價退還。」

律師分析認為,雙方簽訂合約真實合法有效,則各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若司機認為該公司存在欺詐情形並有證據,則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合約。如果司機認為該公司有虛假廣告嫌疑或無經營資質,可向市監部門或交管部門舉報。

看到高薪招聘廣告

稀裏糊塗買了車

綿陽的崔先生向上遊新聞記者回憶,去年8月,他透過某招聘網站找工作時,看到一條「招聘城際專線司機,月薪1-1.2萬」的招聘廣告。職位詳情顯示,希嘉悅公司稱「每月綜合收入1.2-1.5萬,收入穩定有保障。公司保證客源和收入,每月至少1.6萬,簽保底合約。」

崔先生遂到該公司應聘,對方稱要招聘成都-綿陽路線車司機,「公司提供車輛,每月繳納租賃費,一天跑綿陽和成都兩個來回,車輛維護、保養及電費由司機本人負責。」「聽著感覺還可以。」於是,崔先生向對方投遞了簡歷,並約定8月24日到成都市武侯區的四川希嘉悅汽車銷售公司面試。

「面試時,工作人員提供了包括機場專線、城際專線、川西旅遊線、成都擺渡線幾條路線,供我選擇。」崔先生稱,在選擇城際專線後,對方拿出一份【路線聯營合作協定】。

【協定】顯示,乙方提供自有營運車輛加盟甲方並自願聽從甲方後期路線排程安排,乙方每月交納路線管理及排程費用兩千元。協定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成都至綿陽路線往返資源,自加盟之日起,甲方在乙方滿足出勤率的情況下(每月出勤26天),向乙方保底提供不低於70次單趟乘客資源或季度綜合每月運輸不低於1.68萬元,每客票價60-100元。產生的營運收益,由乙方自行收取。

崔先生欲在協定上簽字,卻被告知需要先辦理車證和人證(即【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運輸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接著工作人員拿著我手機一通操作,只是到最後人臉稽核讓我露了個臉。」崔先生稱,他以為是讓稽核辦理車證,直到後來他才明白對方是在稽核購車貸款資格。

崔先生稱,他在工作人員指引下簽訂了一份代購車輛服務合約。合約約定,崔先生委托該公司購買一輛價值13.7萬元的啟辰D60,代購服務費用為1.28萬元。「因為沒有購車經驗,當時完全沒反應過來,還以為是租車的必要手續。」崔先生稱。

拿到車後,崔先生未接到希嘉悅公司的派單,而是被告知需自行註冊網約車平台賬號自行跑單。直到9月底,一位出租車司機告知他這是常見的「以租代購」模式,不少人因為無力承擔每月高額貸款而與汽車銷售公司起糾紛。

崔先生向希嘉悅公司提出退車要求,在對方拒絕之後,他向成都市市監局以及12345市長熱線進行投訴,但希嘉悅公司稱,是崔先生主動購買車輛,此事隨後不了了之。

崔先生於是委托律師起訴希嘉悅公司,這時他才發現售賣車輛的是瀘州興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騰公司),貸款則是透過奇瑞徽銀汽車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以下簡稱奇瑞公司)。

起訴狀顯示,崔先生訴稱,希嘉悅公司以高薪為誘餌釋出虛假廣告,並在其無購車意願的情況下先後私自辦理以原告名義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成都脆銹經商貿部」,以及以原告為購車方的車輛保險小額貸款借款協定及抵押合約。被告興騰公司在原告無購車意願、無購車實力及首付款情況下,與希嘉悅公司合謀銷售車輛給原告,構成共同欺詐。

崔先生向法院訴請,撤銷與興騰公司簽訂的汽車買賣合約以及與奇瑞公司簽訂的抵押貸款合約,並將其貸款購買的汽車收回。

該案於2024年2月22日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上遊新聞記者在現場了解到,希嘉悅公司辯稱系崔先生自願委托辦理,興騰公司辯稱此事與該公司無關。經雙方質證後,法官宣布該案將延期審理。

宣稱有酒駕記錄也可辦證

應聘者被查後罰款1.2萬元

當天出現在庭審現場的,還有來自眉山的闞先生。他告訴上遊新聞記者,去年8月初,他在58同城上看到希嘉悅公司招聘眉山往返成都的網約車司機,月薪0.8萬-1.2萬每月。「感覺還行。」

闞先生此前是一名貨車司機,因為去年2月騎摩托車酒駕,其A2駕照被扣12分。出於顧慮,他還特地詢問此情況是否能應聘。聊天記錄截圖顯示,希嘉悅公司工作人員回復稱,「跑專車拉人,沒問題。」

「他們再三保證,我能夠辦理到車證和人證。」闞先生稱,在此情況下,他於2023年8月9日前往希嘉悅公司應聘,並透過該公司購買了一輛價值14萬元的廣汽埃安,加上保險、代購服務費合計16.1萬元。而這筆費用均透過貸款獲得,其中一筆9.1萬元,為期4年,每月需還貸款2435.89元;另一筆7萬元,為期5年,每月需還款1419元。

闞先生於2023年8月17日取得【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運輸證】,並在希嘉悅公司工作人員指示下註冊跑單。期間,他曾多次催促該公司盡快幫忙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畢竟貸款4年,跑起來不安心,被抓也很麻煩。」

闞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該公司一名張姓員工回復稱,「透過政府系統很麻煩,不好搞,現在給錢都不好弄。我再想想辦法。」另一名田姓工作人員則讓闞先生找該公司鄒總,並稱「他(鄒總)就是專門弄證的,有酒駕、案底的都是他辦好的證。」

「或許是想穩住我,去年9月25日,該公司主動告知我可以簽訂【機場聯營合作協定】。」【協定】顯示,希嘉悅公司在乙方即闞先生滿足出勤率的情況下(每月出勤26天),向乙方保底提供出勤日4-6次單趟乘客資源或季度綜合每月收入不低於1.5萬元,每單價為130-140元/車,每拼車單價60-80元/單。

誰知,2023年10月26日,闞先生在接到該公司工作人員派單接客時,被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擋獲。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交管人員發現該車並非乘客下單車輛,且其中兩名乘客直接透過微信聯系方式乘坐該車,闞先生因「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特許,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對其作出1.2萬元行政處罰並暫扣車輛一個月。

闞先生告訴上遊新聞記者,後與希嘉悅公司協商後,雙方各出一半罰款才將車輛領回。他多次與希嘉悅公司協商要求退車,「對方提出車輛由他們無償代管,後期車貸都不用我還,但是協定上車輛所有手續都不變,車輛所有權還在我手上,要是出個車禍我怎麽辦?」闞先生否定了對方的提議。

「現在跑單跑不了,每個月還有將近四千元的貸款,兩個娃娃還在念大學。」闞先生稱,自己是手指傷殘的殘疾人,透過社保局介紹到當地一家企業上班,「每月薪金實在入不敷出。」

亦有多名司機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即使在簽訂保底協定後,該公司每月派單量嚴重不足,「有時一周都接不了幾個單子。」一些司機將車輛擱置,一些司機則透過網約車平台自行接單,「沒辦法,每月車貸要還,家裏人還要靠著我們吃飯。」司機們稱。

公司回應稱保底系毛收入

簽合約前已告知司機

工商登記顯示,四川希嘉悅汽車銷售服務公司成立於2022年3月,註冊資本1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陽某。經營範圍為:汽車新車銷售;汽車零配件批發;汽車零配件零售;資訊咨詢服務(不含特許類資訊咨詢服務);企業管理咨詢;汽車裝飾用品銷售;二手車經銷;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勞務服務(不含勞務派遣)。

上遊新聞記者註意到,目前在58同城上還能搜到希嘉悅公司的招聘廣告,內容包括招聘川西旅遊環線司機、城際專線司機、接送機司機以及小運輸司機等。

3月12日下午,上遊新聞記者前往該公司進行了探訪。該公司廣告欄介紹,旗下整合川內多條旅行路線及川內近300條城際路線,與多家大型旅行社及出行平台合作;展廳擺放了幾台啟辰、埃安等車型。

大廳一側的墻上,貼著一張溫馨提示:簽合約前請認真閱讀合約內容,並理解其意思。有任何不清楚或者有疑問的地方請咨詢工作人員。

現場工作人員介紹,機場路線司機已招滿,不再招聘。其他的司機可應聘,可選擇租車或買車,如自有車輛需是營運性質,且不能有毒駕、酒駕和一次性扣12分的記錄。

就網友發帖稱該公司「高薪招聘實則溢價賣車」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哪個公司都有糾紛」,並表示自己非負責這方面的人員,不清楚詳情。

當日,該公司負責人陽某回應記者稱,從司機進入公司應聘開始,工作人員都會將買車、租車或單純應聘司機等合作模式講清楚。「包括貸款買車銀行都會打電話核對,以及車輛上戶、辦理營運證,整個過程可能持續三天到一周,不可能說當事人完全不清楚這個情況。」

對於司機反映的派單達不到保底協定收入問題,陽某稱,包括招聘廣告以及保底協定承諾的收入,是指一個月的流水收入。 「協定上寫得很清楚,一個月出勤26天或者每天保證10小時線上,扣除車貸或租金、電費,還有吃喝拉撒的費用,每月純收入達到五千到八千的樣子。關鍵是很多司機不去跑,覺得累挑單子,公司也無可奈何。」

陽某坦稱,該公司的確無網約車派單資質。「我們是與攜程、同程藝龍、滴滴、哈羅,還有其他一些小的網約車平台合作,由這些公司派單給排程公司,排程再派遣給司機,會有一定的費用。」陽某解釋,因營運車輛需要掛靠公司註冊,所以有使用當事人身份資訊註冊公司的情況。「這個情況也是跟當事人講清楚的。」

對於闞先生反映,該公司銷售人員承諾駕照扣分也可申請「人證」,陽某解釋稱,確屬工作失誤。「他(闞先生)一開始稱是幾年前駕照A照被扣12分,現在降到C照。我們想著是幾年前還沒聯網可能沒入系統,所以答應幫忙辦。但是他被交管查處之後才發現是一年前酒駕造成的。他被查處後,公司還承擔了一半的罰款,而且願意協助他代管,將車輛租出去,但是他不同意。」

「營運車輛的價格確實比私家車要貴一些,保險也貴許多,再加上許多司機是0首付提車,利息疊加後的確高出市價不少。」陽某認為,這種情況導致許多司機產生不平衡和抵觸心理,進而對工作安排不滿,認為自己被騙。「提車之前所有合約都明明白白,不能說是你車開了一段時間覺得不滿意,又讓我原價把車收回來,這對我們也是不公平的。」

陽某稱,相關的交易都有影片、檔,他們是合規經營,證據也已送出法院,以法院判決為準。

律師提醒

簽協定要謹慎,訴訟需保留證據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小明律師告訴記者,如果雙方所簽的合約真實合法有效,那麽各方當事人均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倘若司機們認為該公司存在欺詐或自己具有重大誤解並且有證據予以支持,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合約。如果司機能確認該公司具有虛假廣告嫌疑或者並不具有網約車派單資質而從事派車業務,那麽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投訴或舉報。

「這種模式類似於‘以租代購’,但車輛所有權都在當事司機身上。司機通常在拿到車之後才發現實際情況並不是他們所想的那樣,但因為簽訂真實有效的合約,很多時候無可奈何。」林小明稱,避免「掉坑」的做法就是做到仔細甄別,謹慎簽署各種協定,同時保留或者完善基於重大誤解或者受到欺詐的證據。而對於企業來說,理所當然地應當依法經營,在經營範圍和法律底線內從事業務拓展。

上遊新聞記者 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