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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流量操盤手」:「點讀機女孩」背後的MCN,究竟是一種什麽樣的機構?

2024-03-29辟謠

3月初,「點讀機女孩」高君雨的數條影片引發熱議。這些原本展示高君雨患重病後樂觀治療、又突然病重的影片,被網友發現為「庫存影片」誤導——影片中所稱的手術時間、狀態等,與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不符。

輿論壓力下,高君雨母親透過高君雨官方微博表示,相關內容由簽約的MCN公司釋出,對造成的誤解向公眾道歉。余杭區互聯網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則釋出舉報聲明稱,經核實,相關影片由MCN機構杭州豁然開朗科技有限公司釋出,實為2023年9月拍攝、2024年2月開始剪輯制作。

可見,網友們的質疑和舉報沒有錯。

這並非社交平台第一次出現移花接木、偷換概念的影片,也不是MCN機構第一次被發現與互聯網造假相關。近年來,社交媒體、直播電商欣欣向榮發展,「MCN」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公眾視野。很多人不知道「MCN」三個字母到底代表什麽,卻逐漸發現,在每一次互聯網流量狂歡中,似乎都有MCN的影子。

「不要‘唯流量論’。」媒體、法律界人士反復呼籲,社交平台的自律公約和治理規則也對「為流量造假」說「不」。可為什麽「唯流量」依然經常出現?

「流量密碼」是什麽?

MCN全稱是「Multi-Channel Network」,直譯為「多頻道網絡」。根據工商登記資訊,並沒有這類企業,而是行業約定俗成的叫法。企業資訊平台啟信寶產業專家說,從MCN的經營範圍、企業官方介紹、主營業務標簽等觀察,往往有「網絡技術服務」「數碼文化創意內容服務」「直播」「電商」「網紅」「達人」「大咖」等業務描述。若按此統計,近3年來,全國註冊在案的MCN始終保持在3000家以上。

然而,實際從事MCN業務的企業遠遠超過註冊數據。艾媒咨詢【2022-2023年中國MCN行業發展研究報告】顯示,2022年全國MCN機構數量已經超過4萬家,2025年將超過6萬家。如此巨大的數據也暗示著,這是一個魚龍混雜的行業。

「簡單來說,MCN是‘網紅經紀人’。」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在多家互聯網企業擔任法律顧問,很熟悉MCN行業,「他們管理、營運或支持網絡賬號、博主等,可以幫助賬號提高曝光度、擴大受眾群體、提供專業的內容制作和編輯支持,以及協助賬號與廣告主、品牌方合作對接。」根據服務物件,MCN可大致分成孵化型、垂直型、平台型、多元化等幾種,有的專門孵化和培養新興賬號,有的專註於特定領域或行業,也有的與社交平台合作,涉獵更廣。

從MCN盈利方式看,廣告釋出、獲取平台流量分成、直播打賞、知識付費等都很常見;還有一些MCN透過自創品牌、推出技術服務等新模式盈利。

不難發現,不論哪種形式的MCN,都離不開流量:賬號是否成功,看流量;有沒有廣告、廣告投放效果好不好,看流量;不同領域資源的整合,仍舊看流量。

獲取流量確實有「潛規則」——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是,與記者交流的MCN直接從業者或關聯者都提出了使用化名的要求,有的非常坦率:「或多或少有不規範的地方,還是不要實名了。」

某廣告公司總監嚴妮透露,有些MCN會為孵化或合作的賬號增加沒有互動的「僵屍粉」、閱讀量、點選量等;有些MCN會組織旗下賬號互相點贊,形成「有序的水軍」;還有些MCN為了提高植入廣告釋出效率,組織專人從不同角度、用不同背景拍攝照片後,撰寫不同文案,像流水線操作一樣,分發給旗下賬號上線……

總體而言,這類「灰色操作」有流量,價值卻不是最大。因為這些操作很可能觸犯平台的治理規則,也容易被專業人士識破。

比如,品牌方及廣告主在選擇「達人」「網紅」時,不只看粉絲數量和點選量,也會參考他們的「筆記」、直播表現、粉絲互動等;在評價投放效果時,更看重互動情況、帶貨結果。最新的技術工具甚至能將「使用者在社交平台閱讀‘筆記’、觀看短影片」與「使用者到電商平台搜尋相關產品」這兩個舉動聯系起來,測算投放效果。

因此,比起「簡單粗暴」地為合作的賬號增加粉絲和閱讀量,大大小小的MCN開始看重「高質素流量」——也就是憑借內容獲得真實的粉絲、點選量、點贊量。於是,各種「流量劇本」和「流量密碼」應運而生。

「low」(低階、低俗)經常出現在MCN從業者嘴裏,有時是評價某個主播、博主,有時是評價某個短影片。從業10多年的錢儒說:「‘low’是‘流量密碼’的一種,往往與‘賣慘’‘婆媳矛盾’‘性別對立’‘地域差異’等主題結合在一起,不同MCN還互相抄襲。」

他直言,一些行業裏很內送流量備援容錯機制播看不上這類指令碼,卻無可奈何,「公司內部開會時,頭部主播評價某些‘賣慘帶貨’太‘low’,不贊同沒有底線的行銷。可事實是,互聯網受眾群體太大了,‘low’有市場,‘審醜’也有市場,有的主播不屑做,卻不能阻止他人不做。」

「正能量」也有「套路」

很多網友或許不知道,部份「正能量」「不low」的主播,也是「套路」的結果。

在一家專業機構工作的笑笑既是一線服務人員,又要參與科研。同行中有不少人兼職做主播或博主,因為所在行業的科普知識很受歡迎。有人選擇與MCN合作,「MCN負責指令碼、拍攝、剪輯,還會指導他們怎麽介紹或介紹什麽內容更受歡迎。」

在這些合作中,有時是主播向MCN付費,「因為透過MCN包裝,主播能得到更多關註,吸引消費者選擇他們的服務。」有時是MCN向主播付費,「MCN利用主播的專業身份,推動消費者選擇了與MCN利益相關的服務或產品。」

行業裏,小Y經過MCN指導,透過「貧困學子努力讀書、順利上岸(考上好學校、獲得高學歷),如今在知名機構工作,細心服務消費者」的短影片積累了大量粉絲,並獲得了可觀的「流量轉化」——粉絲們慕名選擇他的服務,包括他與MCN合作的服務。在外界看來,小Y和MCN實作了雙贏。

但笑笑說,同行們對這件事很不以為然,不僅覺得小Y靠出賣自己的個人經歷博關註「很low」,而且質疑他的能力,「我們的工作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做科研和實操練習,他卻把時間花在與MCN合作拍影片、講故事上,專業水平能保證嗎?」

然而,行業裏沒人說破這點,「這不是得罪人嗎?屬於‘損人不利己’。」

笑笑承認,如果沒有MCN,光靠個人努力,在大多數情況下難以實作理想的「流量變現」,「有同事很踏實地在做科普影片,但拍攝和剪輯的水平比較業余,也沒有跌宕起伏的個人經歷,觀看者寥寥。」

王麗是一家MCN機構的負責人,她覺得行業有「流量密碼」很正常,「MCN與明星經紀公司沒有本質區別,都要立‘人設’。怎樣的人設容易獲得粉絲,自然有規律。」

她的公司在行業內口碑不錯,合作的女性博主特別擅長撰寫生活類、時尚類「筆記」,合作過的廣告主及代理商評價「小而美」「有格調」。即使這些「筆記」根據平台規定帶有「品牌贊助」等標簽,仍有很多網友跟風買單。王麗認為,這是因為網絡資訊太多,所以消費者依賴KOL(「關鍵意見領袖」)、KOC(「關鍵意見消費者」),「包括我自己,如果有信任的博主推薦某款產品,我也會買,能節約選購時間。」

據她觀察,與公司合作的博主和她們釋出的「筆記」都有自己的吸粉方式:「雖然有個人風格,但總體帶有‘勵誌’‘踏實’‘女性成長’等標簽。」

對於種種的「套路」「人設」,李旻用「流量操盤手」來形容MCN:「在以流量為風向標的互聯網時代,‘流量扶持’是MCN機構的招牌動作。不同平台的演算法規則與使用者特點各有側重,因此MCN機構有單人作戰所不具備的優勢,包括制定針對性的營運策略,並能讓機構內部的創作者互推引流,抱團發展。」只不過,這些策略的背後,有MCN、主播以及平台的價值觀。

「唯流量」的只是MCN?

「唯流量論」往往聚焦MCN,那麽,賬號所有者又在做什麽?

以「點讀機女孩」影片造假事件為例,業內人士態度很是相近:「MCN與當事人都有責任。」

錢儒分析,在這一事件中,MCN的操作極不規範——將去年9月的影片包裝成今年的故事,不僅釋出時間與事實有差異,而且剪輯出了「患病-治療-惡化」等虛構橋段。他推測,MCN這麽做是為了幫助當事人設立「積極」「向上」的人設,既能博得關註、騙取同情心,又是為將來利用賬號發展做鋪墊。

王麗覺得,如果高君雨家人的表述屬實,只能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互聯網造假的後果。按照行業慣例,社交賬號所有者與MCN有「全約」和「商約」兩種關系。

「全約」指賬號釋出的所有內容都要得到MCN認可,甚至由MCN撰寫釋出。除了簽訂「全約」合約的賬號所有者,MCN也會自己孵化「全約」賬號。

「商約」相對靈活,即賬號所有者僅與MCN進行特定內容的商業合作。合作時,賬號所有者釋出的內容須與MCN協商,而非商業合作時,賬號所有者可以自由釋出內容。

但是,「不論哪種合作方式、不論賬號是否屬於MCN或個人,當事人都知道自己的賬號將釋出哪些內容。尤其像‘點讀機女孩’這樣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釋出的又是與個人息息相關的內容,如果當事人或家屬不稽核就任由MCN使用賬號,只能說當事人或家屬的心太大了」。

「匪夷所思」是嚴妮看到「點讀機女孩」家屬釋出聲明後的第一反應,「造假影片並非只有一條,而是從2月底開始連續釋出多條,直到10多天後被網友質疑、舉報,才得到澄清。在那麽長時間裏,當事人和家屬真的對這些假影片一無所知或無動於衷嗎?」

「MCN與賬號所有者確實有緊密關系,但如果一有負面就把問題推給MCN,也不公平。」主打快消品分享的劉佳佳在幾個知名社交平台各有1萬多粉絲,說自己只是個KOC,「比數十萬、上百萬粉絲的KOL差遠了。」即便這樣,仍有不少MCN向她投擲橄欖枝,但她都拒絕了,「可能會違背自己的內心。」

劉佳佳說,MCN能帶來更多的資源,包括廣告、流量、行銷技巧等,但也有各種限制,「做‘全約’,MCN對更新頻率、內容有要求;哪怕只做‘商約’,具體到每個專案都有細節要求,有些廣告主的要求與我個人風格很不一樣。」有穩定工作的她不想被繫結,「我做博主是出於興趣,現在不少平台都提供廣告主或品牌方的資源,我會選擇自己感興趣的做。」

蘇劉擁有百萬粉絲,接「商單」(指商業推廣、廣告植入)是他收入的重要來源。為方便與廣告主合作,他組建團隊,成立公司,「不與MCN合作的原因之一是不想被約束,但這不是說沒有MCN就代表主播沒問題。」

行業裏不少主播有「曬禮物」的習慣——逢年過節專門拍攝影片或用圖文介紹合作品牌送來的客製禮物。蘇劉理解這種做法,「‘曬’能體現他們在行業裏的影響力,既是向合作品牌示好,又有機會獲得新的合作機會。有的主播、博主還會向粉絲轉贈這些禮物,又能拉一波流量。」但同樣收到很多禮物的他從未「曬」過,「因為我覺得很多禮物完全是過度包裝,不值得提倡。如果讓我‘曬’,我會忍不住‘吐槽’,這樣對廣告主不合適吧?」

「曬不曬禮物」算不得原則性問題,「是否過度包裝」也基於個人判斷。但蘇劉覺得,這個案例可以說明「要不要流量、要怎樣的流量,以及傳播怎樣的價值觀,主播或博主本人有很大的決定權」。

市場還需要MCN嗎?

在一次次網絡熱點事件中,當事人賬號背後的MCN往往因為「唯流量論」而處在輿論中心,成為被批判的物件。那麽,如果沒有MCN,是不是就能杜絕為流量造假呢?

「不能因為有負面案例,就否定MCN的作用。」多名受訪者說。

成君負責在社交平台推廣公司產品,都透過MCN合作,「如果公司與個人合作,可能連報酬都無法支付,因為公司財務規定不支持向個人賬號打款,很內送流量備援容錯機制播沒有企業資質。」

同時,越來越多的平台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對主播的有償推廣有規定,包括相關內容須打上「品牌贊助」標簽、平台會追查違規釋出的內容等,「MCN熟悉這些規則,在一定程度上能約束主播,提高廣告投放的合規性。」

還有「打包優勢」。大部份MCN擁有「達人矩陣」,能實作品牌的全方位曝光,「‘打包價’要比企業單獨談判便宜得多,有的MCN還會出具詳細的投放效果分析,幫助廣告主更好地了解市場偏好。所以,MCN的經紀作用值得肯定。」成君總結。

10多年前就入行的錢儒算得上第一批MCN從業者,看著行業從無到有,即便時不時有負面,他仍覺得MCN對整個電商系統乃至經濟發展有積極作用。

他最初工作的企業如今已是行業中的頭部,但剛入職時,只有一名主播。嘗到了「電商直播」的紅利後,公司培養出了從頭部到中腰部的主播矩陣,同時開始組建供應鏈。當他離職時,公司的主播矩陣、自有品牌供應鏈都已不容小覷。

錢儒新入職的公司業務範圍更廣。新公司沒有孵化自己的主播,而是選擇與一些知名主播合作,「‘人設’比較多樣,所以可以服務的品牌、涉獵的行業更多」。最吸引他的,是公司的技術能力和相關產品,能分析以及助力不同形式的互聯網行銷。

「它們展現出MCN發展的新空間——從初代的‘孵化網紅’‘內容制作’,到之後的‘構建供應鏈’,再到提供數碼產品、對接需求和生產。MCN不僅僅‘造網紅’,還能創造需求。」錢儒認為,MCN的本質是內容生產,透過創造不同的內容,滿足不同群體的需求——既有物質的,也有精神的。在這個過程中,MCN、主播或博主與廣告主、品牌方結合,能夠拉動消費,提升經濟活躍度。所以,不能因為部份MCN或主播的違規操作,將整個行業「一票否決」。

李旻也看好MCN前景,認為MCN的發展順應了當下市場行銷的新趨勢,專業服務有助於在主播、產品、服務、消費需求之間建立良性聯系。當然,「唯流量論」暴露出行業中的不規範,這需要行業各方面共同努力,引導行業規範發展,「目前針對MCN並沒有具體的規範和標準,可以由政府機構牽頭制定,明確賬號所有者及創作者、MCN的責任和義務,規範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