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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1000元記6分!男子駕照被暫扣仍開車 警方:「失駕」者駕車上路屬無證駕駛

2024-01-05辟謠

眾所周知,駕駛證一旦被吊銷或者被暫扣,在未重新獲得駕駛證前是不能開車上路的。但總有「失駕」者抱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

1月4日,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微信公眾號「萬州交巡警」釋出資訊,1月3日,該支隊余家公巡大隊在轄區G243國道余家加油站轉盤處設定檢查點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1時5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渝D98***的小型普通客車從梁平方向駛向檢查點,民警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令人沒想到的是,正當民警準備對該車進行登記的時候,本已將車停好的駕駛員突然啟動車輛,加速駛離了檢查點。民警立即通知下一檢查點的民警對該車進行攔截,最後在余家鎮橋亭中學段成功將該車查獲。

然而民警發現,此時的駕駛員與在檢查點看見的駕駛員並非是同一人。經調查核實,該駕駛員姓陳,而之前的駕駛員姓王,王某目前處於駕駛證被暫扣且逾期未審驗的狀態,屬於「失駕」人員,民警立即通知王某到大隊接受調查處理。

王某及其駕駛的車輛

王某到案後,對自己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王某陳述,他持有A2駕駛證,目前被暫扣,他和陳某某是朋友,當天他們相約駕車從達州來萬州,當王某開至檢查點被交巡警攔停檢查時,心裏頓時慌了神,為了逃脫處罰,就加速駛離檢查點,當行駛至橋亭中學附近之後王某便離開車輛,並讓其朋友陳某某坐在駕駛座上,以為這樣能夠瞞天過海,不過最終還是沒能逃過交巡警的法眼。

最終,民警依法對王某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記6分的處罰。

交巡警提醒:

「失駕」人員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其行為就是無證駕駛,是一種非常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這一類違法行為一直都是交巡警關註的重點。交巡警將持續加大對「失駕」人員駕駛機動車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請廣大駕駛人以此為戒,切勿抱有僥幸心理違法駕駛,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確保安全文明出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 警方供圖

編輯 張莉 責編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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