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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男子學騎馬摔致10級傷殘 向俱樂部索賠50萬遭拒|追蹤到底

2024-03-16辟謠

封面新聞記者 趙紫萱 攝影報道

3月14日,市民張先生向封面新聞求助稱,他花費4萬多元在成都達根斯馬術俱樂部學馬術,上課時被摔致10級傷殘,要求俱樂部賠償50萬元的誤工費,俱樂部拒絕了他的賠償要求,同時也不提出賠償方案。

當天,記者陪同張先生前往馬術俱樂部了解情況。

記者采訪時看到,張先生還戴著護具。

上馬術課時摔下馬

送醫後查出四根肋骨骨折

張先生回憶,2022年7月17日上午,他在成都達根斯俱樂部上馬術課時,奔跑的馬匹突然跪地,將他甩出5米遠。

「當時我躺在地上無法動彈,感覺左肩疼痛劇烈。」隨後,俱樂部工作人員將張先生送去骨科醫院治療。

張先生提供的司法鑒定書顯示,張先生被鑒定為10級傷殘。(受訪者供圖)

醫院檢查出他有四根肋骨骨折,左側肱骨受傷,雙肺有出血點。經司法鑒定,張先生為10級保險傷殘程度。

張先生受傷後就醫(受訪者供圖)

張先生受傷後就醫(受訪者供圖)

出院後,張先生在家臥床5個月養傷,張先生還告訴記者,直至今日,他的左肩依舊時常疼痛。

當事人質疑俱樂部超負荷使用馬匹

索賠誤工費50萬元遭拒

張先生說,他此前已經在專業馬術俱樂部學習了6年,能獨立熟練駕馭馬匹。此次馬匹倒地,可能是跟俱樂部超負荷使用馬匹有關,「我當時騎的馬,已經上的是第二節訓練課了,按國際馬術培訓標準,每匹馬每天只能安排一次教學課。」

成都達根斯馬術俱樂部

3月14日,記者來到達根斯馬術俱樂部咨詢,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沒有限制馬匹每天的課時,課時是由馬匹的狀態來決定的,一匹馬一天有可能也會上三到四節課。

50萬元誤工費上出現分歧

俱樂部表示只願意支付保險賠款數額

據張先生透露,他是個體工商戶,從事財稅咨詢工作。受傷前,他個人的年收入在300萬元左右,受傷後,他的年收入降至70萬元左右。「我的工作是需要到處跑現場的,臥床這麽久,很多業務都沒辦法開展。」

張先生提供給俱樂部的個人收入證明等材料

對於50萬元的賠償金,張先生說,並非他「獅子大開口」,司法鑒定書上也明確提到其誤工期為120天,護理期和營養期為120天,他是按照鑒定書上的建議計算的索賠款。

張先生告訴記者,俱樂部為會員購買了人身意外保險,俱樂部方曾經表示保險賠償多少,俱樂部就賠償多少,但張先生沒有接受。

張先生摔傷時所在的馬場

俱樂部回應:

建議走司法程式

3月14日下午,張先生撥打了俱樂部負責人趙女士的電話,希望趙女士到俱樂部現場當面溝通,趙女士拒絕了。

趙女士說,張先生一下提出50萬元的賠償,這個分歧就會比較大,她需要和法務進行溝通。之後可以走司法程式,如果張先生要「私了」的話,需要張先生提供責任認定的意見。

達根斯馬術俱樂部的內部,教練正在一對一訓練。

律師說法:

建議建立合約時明確安全風險

張先生提出的50萬元的誤工費,是產生糾紛的主要原因。對此,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陸元輝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薪金計算。

因此,如果會員方能舉證證明自己存在50萬元的收入損失,其主張就能夠被支持。實踐中,也不乏支持上超50萬元賠償的案例,但此類對於高收入的證明要求一般較高,特別是商業經營者,一般不能單獨以業務收入的減少作為證據。

律師說,從糾紛預防的角度,無論是會員還是俱樂部在建立合約關系時,都應該盡可能明確和細化服務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人身安全風險是什麽、為了確保基本的人身安全各方應盡的基本義務是什麽、如果沒有做到應承擔什麽樣的違約責任,同時俱樂部作為服務提供方也應盡可能梳理自己的服務流程、服務環境中的各種潛在安全因素,做好相應的提示告知,采取相關的預防措施,以盡可以避免安全風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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