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天下 > 國風

江佳鳳: 朱子「盡心」章詮釋中的知行問題

2024-08-31國風

江佳鳳,1996年生,福建漳州人,北京師範大學哲學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朱子學、四書學、東亞儒學研究。

摘 要:【孟子】「盡心」章是中國古代思想史上的重要文獻,朱子對此章解說獨到。在朱子的詮釋中,知行問題因【大學】「八條目」的引入而得以顯現,並作為一條潛在的致思理路引發了對此章詮釋的兩次改易,使「盡心」概念的詮釋呈現出「知至—意誠—知至」的變化。「盡心」章詮釋結果並未坐實「認知地盡」的批評,反而顯示了朱子對「行」之獨立意義的肯定。「盡心」本身即是包含知行工夫的概念。

關鍵詞:朱熹;【孟子】;盡心

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盡心上】)此三句在【四書章句集註】(以下簡稱【集註】)中被朱子劃分為【孟子·盡心上】的第一章,【朱子語類】(以下簡稱【語類】)稱之為「盡其心者」章(見黎靖德編,第1422頁),為方便討論,以下簡稱「盡心」章。此章短短數語,在內容上涵蓋了「心」「性」「天」等重要概念,在內涵上肯定了人作為理性存在者具有超脫物質世界向上體貼天道的傾向。黃俊傑贊其「文有盡而意無窮,確為中國古代思想史之重要文獻」(黃俊傑,第226頁)。此章向來為歷代思想家重視,而朱子無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以「盡心」概念為核心,朱子對此章的詮釋展現出兩個特點:一者,朱子認為「者」字具有判斷義,且後半句構成對前半句的一種解釋。人能「極其心之全體而無不盡」(朱熹,第349頁)是因其先「窮夫理而無不知」(同上),故而「知性」在前而「盡心」在後,「盡心—知性—知天」的順序在這一詮釋下變成了「知性—盡心—知天」,此特點可稱之為「次序特點」;二者,朱子結合【大學】「八條目」來解釋「盡知存養」。【集註】以「物格」釋「知性」,以「知至」釋「盡心」,[頁下註:「知性則物格之謂,盡心則知至之謂也。」(朱熹,第349頁)]而【語類】中又見以「意誠」釋「盡心」的說法,[頁下註:「某前以孟子‘盡心’為如大學‘知至’,今思之,恐當作‘意誠’說。」(見黎靖德編,第1424頁)]此特點可稱之為「對應特點」。

朱子的兩個詮釋特點在孟學詮釋史上可謂獨樹一幟,引起了陽明等古代學者的批評。在現代學者中,牟宗三對此的批評最為全面且最具代表性,劉述先、楊祖漢、吳震等學者也曾撰文反思朱子此章詮釋的合理性。樂愛國、方旭東、李健蕓等學者則對上述批評有所回應,並對朱子報以同情的理解。在批評與回護的往來互動之間,朱子此章詮釋的致思理路以及心性、工夫、境界問題都得到了相當細致的展開。盡管如此,筆者認為對此章的討論仍有一些問題未有定論,值得進一步探究,如朱子之「盡心」詮釋為何有「知至」與「意誠」兩說?此兩說關系如何?何者為朱子晚年定論?在對這些問題的追問與梳理中,筆者發現知行問題不僅直接影響了「盡心」章詮釋的兩次改易,更是朱子形成和完善本章註解時始終思考並牢牢把握的進路。由此來看,知行問題在本章的重要性並不在心性論之下,卻顯然未得到相應的重視。據此,本文擬從知行問題出發,厘清這一問題何以在「盡心」章成立,又如何牽動了朱子的兩次改易,並嘗試回應由改易引發的義理問題。

一、「造其理」與「屢其事」:知行問題的顯現

在【集註】中,朱子認為「盡心」章之內容有知行之別,表述為:「愚謂盡心知性而知天,所以造其理也;存心養性以事天,所以履其事也。」(朱熹,第349頁)「造其理」即「知」,「履其事」即「行」。然而「盡心」章之原文以「心」「性」「天」為要點,全無「知」「行」字眼。「造其理」與「履其事」之別是如何成立的呢?事實上,知行問題確非【孟子】本有之義,卻是朱子詮釋下的應有之義,它依托於「對應特點」的構建而成立。

「對應特點」的構建可追溯至撰成於辛卯末(1171年)的【知言疑義】:「【大學】之序言之,則盡心知性者,致知格物之事;存心養性者,誠意正心之事;而夭壽不二,修身以俟之者,修身以下之事也。」(【朱子全書】第24冊,第3555頁)而【集註】的定論為:「知性則物格之謂,盡心則知至之謂也。」此處我們先懸置從【疑義】到【集註】這一對應關系的反復修改,大致可見朱子建立了「盡心知性—格物致知(物格知至)」與「存心養性—誠意正心(意誠心正)」的聯系。依朱子,【大學】「八條目」有知行之別:「致知,知之始;誠意,行之始」(見黎靖德編,第305頁),即「格物致知」屬「知」,「誠意」以下屬「行」。儒家對知行問題的探討有其特殊性:這裏的「知」並非泛泛的「知識」,「行」亦非泛泛的「行為」。陳來認為儒家知行學說所要討論的應是「道德知識與道德踐履的關系」,而宋儒常常將知行問題表述為「致知與力行」的關系問題,這一與「力行」相對的「致知」實則兼指「格物窮理」。(參見陳來,2010年,第366頁)

「格物致知」包含著對事物的接觸(即物)、對事物所以然之理與所當然之則的把握(窮理)、對把握之理的積累與貫通(至極),是一種獲取事物之理的認知工夫,道德知識亦包含在內。「意」雖為思慮,卻是「去百般計較做底」(見黎靖德編,第96頁),具有強烈的行為動力,是由「知」到「行」的中間環節。「誠意」是「實」心之所發,即依照所知的道德知識真實地踐履,由此被視為「行」的開始。

「對應特點」加之「八條目」具有的知行之別,「盡心」章在朱子的解釋下顯現出「盡心知性知天」屬「知」,「存心養性事天」屬「行」的區分。朱子又受遊酢「知天者,造其理也。事天者,履其事也」(【朱子全書】第7冊,第793頁)的啟發,分別以「造其理」與「履其事」描述之。然而,知行問題在「盡心」章的顯現是具有復雜性的。

首先是知行定位上的復雜性 ,即朱子所說的知行之別究竟是何種意義上的區分?朱子有時使用「物格」「知至」「意誠」來展開對應關系,有時又以「格物」「致知」「誠意」來展開對應關系,甚至混用之。依朱子,前者為「次序工夫」(見黎靖德編,第311頁),後者為「次序功效」(同上)。換言之,前者是工夫層面,後者是境界層面,這一差異自然也關乎著本章詮釋中知行問題的定位。盡管我們可以說工夫與境界有其一貫性,故朱子可以境界指示工夫,以工夫預見境界。然工夫與境界看似只有一步之遙,實則相去甚遠。既然朱子有意區分「格物」與「物格」,而非以學者更為熟知的「格物」籠統言之,那麽對應關系究竟指工夫還是指境界,就是不得不辨的問題了。

考其淵源,朱子直至庚寅(1170年)五月中,才對「舊來不曾下語」的此章「理會得一兩條義理頗分眀」。(參見顧宏義,第31頁)這一思考成果可在幾乎同時的【答張敬夫問目】中得以窺見:「人能克己之私,以窮天理,至於一旦脫然,私意剝落,則廓然之體無復一毫之蔽,而天下之理,遠近精粗,隨所擴充,無不通達。」(顧宏義,第3247頁)就朱子對「盡心」的最初解釋來看,「盡心」指的是「窮理」後脫然貫通、無不通達的境界,「窮理」只是達到這一境界的工夫路徑。這一最初說法與代表定論的【集註】「知至」說相合,故此章詮釋中作為線索的知行問題,以及作為文眼的「盡知存養」,都當視為境界層面的討論。

由此,我們也可以進一步對工夫與境界的混用作一說明:早期的「盡心」章詮釋中,朱子尚未嚴格使用境界語展開討論,反而更多地使用工夫語指示工夫路徑,此類文本如【知言疑義】【盡心說】【觀心說】【答何叔京】(「盡心知性知天」)。以「盡心」為例,「盡心」作為一個窮盡心中本有之理的概念,在工夫上直接指向「格物致知」。與其說朱子直接將「盡心」等同於「格物致知」,毋寧說是以此為達到「盡心」境界之工夫。當然,在朱子有意使用境界語展開對應關系的討論後,仍存在一些概念使用不嚴格的情況,如【語類】所載個別語錄。總體來說,此類混用仍屬少數,並不妨礙我們在境界層面討論此章詮釋之知行問題。

再次,是知行對應關系上的復雜性 。【集註】【語類】在「盡心」的理解上出現了「知至」與「意誠」兩說,前者指向「知」,後者指向「行」。兩說的矛盾說明朱註顯然經過了修改。因此,要厘清朱子此章詮釋的定論、把握此章詮釋的完整意義,就必須先從這一修改過程著手。

二、「盡心」詮釋的「意誠」轉向

在對應關系下,「盡心」章諸條目之間的詮釋錯綜復雜。為方便討論,我們以「盡心」為考證的核心,由點及面以見此章之總體變化。「盡心」概念猶如「八條目」這一刻度尺上的遊碼,朱子在「知至」與「意誠」兩個關鍵刻度間反復嘗試,試圖使本章之詮釋達到平衡。朱子對「盡心」概念的詮釋歷經了「知至—意誠—知至」的變化。北韓儒者韓元震在其著【朱子言論同異考】中言此章「及其定論,皆從初說」,正是此意。(參見邢麗菊,第560頁)

如果我們將論域限定在境界範圍內,排除因用語不嚴而出現的混用情況,那麽以【知言疑義】為代表的朱子的初期嘗試無疑是從「知至」說開始的。相應地,「存心養性」則對應於「意誠心正」。在朱子的早期詮釋中,對應關系雖然確立,卻未進一步引申至知行問題。知行問題的真正展開正是在轉向「意誠」與回歸「知至」這兩個修改過程中得以顯現的。

【語類】卷六十中,直言「盡心」為「意誠」的記載共有五條。我們不妨以「誠意」為關鍵詞簡略引之,同時保留所記弟子的簡稱:

如大學「誠意」字模樣。淳。(見黎靖德編,第1424頁)

某前以孟子「盡心」為如大學「知至」,今思之,恐當作「意誠」說。砥。(同上)

「如惡惡臭,如好好色」,必定是如此。如雲盡心力為之。賀孫。(同上)

盡心只是誠意,知性卻是窮理。謨。(見黎靖德編,第1424頁)

盡心者,發必自慊,而無有外之心,即大學意誠之事也。道夫。(同上)

可知,朱子持「意誠」說的時間當不晚於庚戌(1190年),且至少持續至辛亥(1191年)。又校之以田中謙二【朱門弟子師事年考】(參見田中謙二,1973年,第159頁),以上諸弟子都與第一次事師時的陳淳有「同席」關系,基本可推斷朱子持「意誠」說的時間相當集中,應正處於漳州任上。朱子持「意誠」說時,只強調要「終之以存養之事」(見黎靖德編,第1424頁),並未將「存心養性事天」放入對應關系中。

為探討朱子改以「意誠」來解釋「盡心」的原因,我們不妨詳引其中一條:問:「盡心,只是知得盡,未說及行否?」曰:「某初間亦把做只是知得盡,如大學‘知至’一般,未說及行。後來子細看,如大學‘誠意’字模樣,是真個恁地盡。‘如惡惡臭,如好好色’,知至亦須兼誠意乃盡。如知得七分,自家去做,只著得五分心力,便是未盡。有時放緩,又不做了。如知得十分真切,自家須著過二十分心力實去恁地做,便是盡。‘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性,所以能盡心。」此段句意恐未真。(同上)此條語錄記述者為陳淳,朱子曾贊其「看得道理盡密,此間諸生亦未有及之者」(【朱子全書】第23冊,第2697頁)。編纂者卻於語末加上「此段句意恐未真」一語,可見「意誠」說確實與【集註】「知至」說差距甚大,令編纂者不得不對陳淳所記產生懷疑。然「意誠」說並非孤證,上述五條語錄之內容相互關聯、印證,朱子之書信中亦提及此說,故我們絕不能將其視為記述錯誤。

朱子以【大學】之序來解釋「盡心」章後,於其書信語錄中並未見其將對應關系進一步引申到知行問題。觀以上語錄,與一眾以記述為主的弟子不同,陳淳的主動提問不僅抓住了知行分判這一未發之意,還隱晦地提出了這一分判下可能出現的問題:如果我們將對應關系再往前推一步,按照「知至」說,「盡心」顯然屬「知得盡」。但「盡心」若只「知」不「行」,未臻「知行合一」,還可謂之「盡」嗎?還可謂之「窮盡心中之理」嗎?

就回答來看,朱子似乎已有轉向「誠意」說的傾向,因此我們很難說這一轉向是由陳淳之問直接引發的,但至少可以說陳淳之問確實切中朱子之所思。朱子的回應則承認了「知至」說的缺陷在於「未說及行」。「盡心」不僅要「知得盡」,更要將心之所知切實地「行得盡」,二者都是「盡心」的必要條件,故「知得到時,必盡我這心去做」。(見黎靖德編,第1423頁)

就考證結果論,朱子持「意誠」說的時間甚短,前後不到兩年,但此說卻頗受關註,學者普遍認為這一變化顯示出了朱子對「行」的重視:盡管此說無法動搖「他律道德」之批評,牟宗三亦承認「知至」說和「意誠」說確有差別,前者是「認知地盡」,後者是「他律式的實行地盡」。(參見【牟宗三先生全集】第7冊,第492頁)方旭東、李健蕓更是以此說為朱子晚年更看重「行」的證明。(參見方旭東,第20頁;李健蕓,第78頁)然而筆者認為,所謂「重行」其實頗具迷惑性。在此,我們不妨依照朱子回答陳淳的思路,分別從對「盡心」的正向論說和「未盡」的反向論說入手,結合約時期相關文本,以拆解「意誠」說背後的知行關系。

「盡心」是「知得十分真切,自家須著過二十分心力實去恁地做」。「知得十分真切」即「真知」,而朱子認為「真知必能行」,即真切的道德知識必然會落實為道德踐履。由此看來,「意誠」說並不是對「知至」說的否定,即並不是否認「知」而強調「行」,而是在強調「知」的先決條件下「行」的必然落實。事實上在這一時期,朱子諸多看似強調「意誠」的說法背後,都有格外突出「格物致知」先決作用的痕跡。如朱子曾以「此【大學】之樞要」(見黎靖德編,第340頁)作為「誠意」章之結語,看似十分重視「誠意」,卻又說「此自知至處便到誠意」(同上)「能致其知,知之既至,方可以誠得意」(見黎靖德編,第341頁)。這種對「知至」作為先決條件的過度強調,讓弟子對「樞要」究竟是「誠意」還是「知至」產生了疑惑,甚至一度發展到了取消「誠意」工夫的地步,朱子作於己酉(1189年)的【答王子合】中言:「然誠意工夫卻只在致知上做來。若見得道理無纖毫不盡處,即意自無不誠矣。」(【朱子全書】第22冊,第2262頁)按照此說,「誠意」實則只是「格物致知」工夫的必然結果,其本身並無獨立的工夫意義。

「未盡」是「知得七分,自家去做,只著得五分心力」。「知」為七而「行」為五,這一數量之喻顯示了「行」對「知」的減損,即所謂「知而不行」的「自欺」。兩相對照下,這一比喻十分耐人尋味:「盡」是「知之盡」(十分)下的「行之盡」(二十分),而「未盡」卻是「知不盡」(七分)前提下的「行不盡」(五分)。這一刻意安排昭示著:朱子對「自欺」的理解,只能是「非真知」下的「不能行」,亦即「知不至」下的「意不誠」。在這一理解下,似乎一切「行」層面的缺失都可以歸因於「知」層面的不足。事實上,這一時期朱子正以「不欲其本心之明知之」(陳文蔚,第12頁)理解「自欺」,並寫入了【大學章句】中。這一說法由陳文蔚作於己酉(1189年)的【通晦庵先生書問大學誠意章】所記。陳文蔚起初對此說頗有疑慮,後指出此說是承接「物格知至」而言,故「蓋謂凡自欺者,皆不先格物致知而知有所不至,故本心之全體不明,而私意容或竊發」(同上)。按照此說,「知而不行」完全是「本心之明」知得不夠深造成的。

綜上,在對「真知必能行」的過度強調下,朱子將「盡心」的解釋由「知至」推進為「意誠」。朱子正向說「盡心」時,強調「知」作為「行」的先決條件。反向說「未盡」時,又將一切「行」的缺失都再次回溯到了「知」的不足。以「意誠」釋「盡心」看似是對「行」的「重視」,在詮釋中卻將「行」能否落實完全系於「知」是否深刻。依照這種解釋,工夫視角下「誠意」毫無獨立意義,一切工夫只在「知」上做。既然同為一個工夫,境界視角下「意誠」自然是「物格知至」的必然結果。故「意誠」說實質是「知」的凸顯與「行」的旁落。

三、「盡心」詮釋回歸「知至」

「意誠」說僅持續兩年,朱子很快又回歸以「知至」解釋「盡心」。【語類】中直言「盡心」為「知至」的語錄僅有五條。與上節一樣,我們簡略引之,並保留所錄弟子的簡稱:

不知性,不能以盡其心。「物格而後知至。」道夫(見黎靖德編,第1422頁)

知性者,物格也;盡心者,知至也。節。(同上)

知性猶物格,盡心猶知至。德明。廖德明癸巳(1173年)以後所聞。(同上)

盡心雲者,知之至也。人傑。(見黎靖德編,第1427頁)

知至者,吾心之所知無不盡,盡心也。(同上)

朱子將「盡心」解釋為「知至」時,同時也將「存心養性」解釋為「意誠」,一者屬「知」,一者屬「行」。此類如:

知性,則心盡矣。存養,有行底意思。可學。(見黎靖德編,第1427頁)

盡知是知底工夫,存養是守底工夫。震。(同上)

依據上述材料,朱子對「盡心」的詮釋回歸「知至」說的時間應當不晚於辛亥(1191年)。更為直接的證據則是【文集】中的兩封書信:【答陳安卿】(淳前日疑)「陳淳」孟子所謂「盡心」,今既定作「知至」說,則「知天」一條當何系屬?(【朱子全書】第23冊,第2743頁)

【答朱飛卿】(某承先生)

「朱子批語」盡心之說,當時見得如此,故以為意誠之事。後來思之,似只是知至之事,當更尋舊說考之。(同上,第2675頁)這兩封書信都直接表明了「誠意」說向「知至」說的回歸。朱飛卿與陳淳師事朱子始於漳州。朱子於辛亥五月二日離漳州往建陽,兩人都沒有跟隨,故與朱子之通訊當系於此後。陳來、顧宏義都將【答朱飛卿】(某承先生)系於辛亥(1191年)及以後。(參見陳來,2011年,第331頁;顧宏義,第3632-3635頁)鄭澤綿則為【答陳安卿】(淳前日疑)的時間考證提供了新的線索。

器遠問:「物格、知至了,如何到誠意又說‘毋自欺也’?毋者,禁止之辭?」曰:「物既格,知既至,到這裏方可著手下工夫。不是物格、知至了,下面許多一齊掃了。若如此,卻不消說下面許多。看下面許多,節節有工夫。」賀孫。(見黎靖德編,第327頁)

淳前日疑【大學或問】「然既真知所止,則其必得所止,若已無甚間隔」,其間四節,蓋亦推言其所以然之故有此四者。淳竊謂真能知所止者,必真能得所止,而定、靜、安、慮,上下一以貫之,當下便一齊都了,中間實無纖毫間隔,乃聖人地位事也。上文「若已無」雲者,其接「真知所止,必得所止」之意誠為快。然既曰「無」矣,而又繼以「甚」者,則是亦有些間隔而不甚多之辭也,恐「甚」字與「無」字又不相應否?然曰所以欲將「若已無」字換為「非有」字。

「朱子批語」「若」之為言似也,雖似如此,而其間亦有少過度處也。健步勇往,勢雖必至,而亦須移步略有漸次也。(【朱子全書】第23冊,第2743頁)

鄭澤綿根據此條語錄與【答陳安卿】(淳前日疑)表達相近,又據朱子與曹器遠之師陳傅良的書信大致寫於辛亥春,由此推測「此則問答系賀孫錄於辛亥器遠來訪時」。朱子辛亥間亦明確持有「意誠」說,如果此信系於曹器遠於初來時(辛亥春)則有矛盾,因此這兩封書信的時間究竟系於辛亥何時仍需更加細致確定。【語類】中曹器遠之問答僅有20條,卷十五中器遠問:「致知者,推致事物之理。還當就甚麽樣事推致其理?」(見黎靖德編,第282頁)與上引卷十六中器遠問:「物格、知至了,如何到誠意又說‘毋自欺也’?」(同上,第327頁)有明顯的承接關系,應為同一時期針對【大學】之問答。而卷十五為葉賀孫與黃卓同錄,黃卓的首次師事時間在辛亥(參見田中謙二,1975年,第319頁),考慮到黃卓是南平人,他應該是在朱子至建陽後訪學的,故知此書應當作於朱子歸建陽後。[頁下註:這一過程應為:朱子就任於漳州時,葉賀孫、陳淳、曹器遠、朱飛卿都隨侍於朱子身邊,此時朱子持「誠意」說,上節葉賀孫、陳淳所錄即為證明。辛亥五月二日朱子離開漳州,陳淳與朱飛卿未同往,葉賀孫、曹器遠則隨同朱子去往建陽。至建陽後,黃卓登門,亦隨侍朱子身邊。此時朱子與陳淳、朱飛卿通訊,朱子感到陳淳「一齊都了」之說有病,進而在與葉賀孫、曹器遠、黃卓等人的問答中提及並否定這一理解。]

至此,我們可以確定朱子將「盡心」說回歸「知至」的時間應在辛亥(1191年)五月後。那麽,我們自然要追問「盡心」詮釋由「誠意」回歸「知至」的原因是什麽?朱子雖未直接言明,但【答陳安卿】(淳前日疑)一書論知行問題,【答朱飛卿】(某承先生)一書又有「改‘誠意’章說」。(見【朱子全書】第23冊,第2673-2675頁)這一回歸與知行問題的聯系已隱約可見:

在知行關系上,朱子有意拉開知行之間隔。在【答陳安卿】(淳前日疑)中,陳淳就【大學或問】「然既真知所止,則其必得所止,若已無甚間隔」一句向朱子請教。此語看似仍保留著朱子「真知必能行」的一貫思路,實則二人在「若已無甚間隔」上已經發生了分歧。陳淳認為「真知所止」到「必得所止」之間「實無纖毫間隔」,「知」則其後的「理定」「心靜」「能安」「能慮」諸多條目「當下便一齊都了」,故陳淳建議將「若已無甚間隔」改為「亦非有甚間隔」。朱子在批語中則反對這種「知行無間隔」的理解,盡管這一理解來自他自己的「舊說」。朱子的回復十分耐人尋味:一方面,朱子仍堅持「真知必能行」,但這一命題又被他巧妙地詮釋為「知」到「行」的「勢雖必至」,而非一種實然層面的直接達成。另一方面,朱子十分堅持「知」與「行」之間存在間隔,哪怕這一間隔被壓縮到「若已無」,朱子仍不願抹殺它。在今本【或問】中,朱子又進一步改為了「固已不甚相遠」(【朱子全書】第6冊,第510頁),知行之間隔較前說又更大了些。而這一間隔的作用,就在於為「知」「行」之間的「過渡」與「漸次移步」的「工夫」留下詮釋空間。

有了這一詮釋空間,在工夫實踐上朱子一改從前「誠意工夫卻只在致知上做來」(【朱子全書】第22冊,第2262頁)的理解,轉而認為「誠意」自有工夫。在同為辛亥的書信【答汪長孺別紙】中朱子反省「舊說」,認為從前將一切修養工夫都系於「格物」之上,使「向後許多經傳皆為剩語矣」(同上,第2465頁),朱子因此修改了「誠意」章註,而新註對「誠意」工夫的突出主要體現在對「勿自欺」和「謹獨」的強調上。

其一,引文中曹器遠就「勿自欺」請教朱子。曹器遠認為依照「舊說」,做到了「物格知至」則自然「意誠」,「自欺」儼然是「知不至」的結果,故在「誠意」強調「勿自欺」就如同在本就「不會自欺」處強調「勿自欺」,為矛盾之舉。而在朱子的新解下,「知至」勢必「誠意」而非實然地直接「誠意」,故「知至」後不僅仍有「勿自欺」的必要,且正是工夫吃緊處。其二,朱子對「勿自欺」的理解還與「謹獨」相關。【答陳安卿】(淳前日疑)的前信【答陳安卿】(大學舉吾十有五章)中言及朱子正以「謹獨」為「誠意」工夫。甚至在「意誠」以後,也「不敢弛其謹獨之勞焉,所以防慮省察,使其日新又新而不至於間斷」(【朱子全書】第23冊,第2728頁)。由此可見,「知至」雖勢必能「行」,但人在「知至」後仍可能出現私欲而失去這一狀態,「誠意」工夫的獨立意義正是要「防範省察」以「持守」知的狀態,防止「自欺」,以確保「知」落實為「行」。

朱子對「誠意」章的修改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直至「易簀」前方肯罷手,關於這一過程的完整梳理,前人之述備矣,本文只聚焦於與「盡心」章詮釋有關的辛亥改註。當然,辛亥改註不能代表朱子對「誠意」的最終解釋,畢竟朱子此時在註解方式上未能完全拋卻「致知」,在知行關系上也仍舊堅持「真知必能行」。但辛亥年間的思想變化顯然是朱子後續改註的起點,以「節節有工夫」為詮釋目標,朱子不斷細化對知行過程和知行關系的理解。也正因如此,這一思想變化已足以牽動對「盡心」章的修改。

經由以上分析,「盡心」詮釋由「意誠」說回歸到「知至」說的原因是明朗的:首先,知行關系之新解使「意誠」說難以成立。「知」雖勢必能「行」,「知至」雖勢必能「意誠」,但二者之間還需「謹獨」工夫省察細微之處可能滋生的私欲,以防止知行阻斷的「自欺」,「誠意」工夫有其不可替代性。因此,無論出於解經的合理性,還是單純出於知行關系的分析,「盡心」不能也不應當如舊說一般由「知至」順勢說到「意誠」。其次,「盡心」與「知至」、「存心養性」與「意誠」在內涵上的關聯更具合理性。「盡心」是「盡」心中之「理」的境界,本就需要透過「格物致知」的工夫在知的過程中顯現吾心本具之理,此即為「知至」。而達到「意誠」的「誠意」工夫重視的是在隱微之間的省察持守,與「操則存,舍則亡」的「存心養性」表達的內涵具有一致性。由此,朱子在【集註】中的最終定論為「知至」說。

四、「盡心」章定論及其引發的問題

知行問題作為一條隱而不顯的線索,在「盡心」章詮釋改動中所起的作用已然可見:朱子於庚寅(1170年)開始對「盡心」章「下語」,大致在庚戌(1190年)以前,朱子都將「盡心」解釋為「知至」,「存心養性」則對應於「意誠」。庚戌(1190年)至辛亥(1191年)五月前,朱子的知行觀有過分強調「真知必能行」的趨向,在這一理解下,「知」對「行」有決定作用,「行」是「知」的必然結果。在工夫視角下,只要做好「格物致知」工夫則自然「意誠」,因此朱子認為對「盡心」的詮釋可以自然而然地進一步說及「行」,是以將「盡心」的對應關系由「知至」順勢向前推進,修改為了「意誠」。大約在辛亥(1191年)五月歸建陽後,朱子意識到了舊說使得「格物致知」以下皆成「剩語」,由此重新審視知行關系及其引發的詮釋問題。朱子將「真知必能行」解釋為「勢之必然」,拉開「知」與「行」之間隔,為知行過渡的「誠意」工夫留下詮釋空間。由此,朱子又將「盡心」的對應關系修改為「知至」,「存心養性」的對應關系修改為「意誠」。

這一考證結果會引發的問題是:一些學者以「意誠」說為朱子晚年更重視行的確證,並以此來回應「認知地盡」這一典型批評。那麽「知至」說的回歸是否相應地意味著朱子最終走向了對「行」的輕視?是否坐實了牟宗三「認知地盡」的批評?

首先應當肯定的是,部份學者更傾向於以「意誠」說為定論,盡管不符合歷史事實,卻具有相當的理論合理性。因為根據朱子之說,「盡心」即盡此心「無所不統之體、無所不周之用」(【朱子全書】第6冊,第994頁)。這樣盡心之全體大用的概念,僅靠道德認知去達成是絕不可能的。而道德認知必須要落實為道德踐履,也是朱子的一貫主張。前文提及的陳淳之問應該也是基於這種考慮而提出的。僅從「盡心」概念本身出發,「盡心」就不當只有「認知義」。但是「盡心」具有「行」的意思也需要在朱子的具體詮釋中獲得確證。因此,方旭東以「意誠」說為依據,認為「‘盡心’更多地與道德實踐能力有關,這種能力是指那種將已知之理運用、推廣、擴充到具體道德實踐中的能力」(方旭東,20頁)。李健蕓也認為「‘盡心’必然包含了行動的真切篤實」(李健蕓,第78頁)。在這兩種理解中,被解釋為「意誠」的「盡心」作為道德實踐能力的展開,都必然地以道德認知為前提,是兼具知行工夫的。

然而在基於歷史事實的考證中,我們已經知道朱子之「意誠」說對「行」的重視是具有一定「迷惑性」的。結合朱子同時期對知行說的看法,這種對「道德認知必須要落實為道德實踐」的強調,相應地將「知」作為「行」的先決條件,即將道德實踐的落實與否完全系於道德認知的深刻與否。這種對「行」必然落實的確信,是以犧牲「行」的獨立意義為代價的,以致一切工夫只在「格物致知」做來,其余經傳皆成「剩語」。看似重視道德實踐的必然落實,實則重視的反而是道德認識的深刻把握。事實上是一種「知」的凸顯與「行」的旁落。

在此意義上,「知至」說的回歸並不是對「行」的忽視,反而是在工夫意義上對「行」的重視。透過對「意誠」說的反思,朱子正視了「知至」過後仍可能存在的「自欺」問題,將「知」與「行」的關系從「自然而然」調整為了「勢雖必至」。由此,道德實踐的實然落實,不僅需要「格物致知」的「知」之工夫,更需要「誠意」工夫的省察來防止私欲的滋生。「行」不僅仍是「知」的終點,「行」之工夫也由此在道德認知轉向道德實踐的過程中得以挺立。這種承認「自欺」的知行認識不僅更加符合人們的日常修養體察,由此轉出的「漸次移步」工夫也擺脫了一種「一超即入」的氣質,更加符合儒學道德修養的一般規律。

當然,「知至」說的回歸,同時意味著「意誠」之意轉移到了「存心養性」上。我們說「知至」說的回歸是對「行」的重視,著眼於「盡心」章全域當然是成立的。但如果我們僅著眼於「盡心」概念本身,「意誠」概念的轉移是否意味著「盡心」概念中「行」的徹底缺失呢?

事實上,「盡心」概念應兼具知行工夫,也並不必然地以「意誠」說為前提。前文中,我們已經頗費筆墨地說明了「盡知存養」是境界層面事。與之對應的「物格」「知至」「意誠」也是一種「境界」意義上的「功效」,不同於「格物」「致知」「誠意」是一種「工夫」。因此,本章的知行問題因牽涉了「知之工夫」「行之工夫」「知之境界」「行之境界」之間的微妙關系而變得十分復雜。朱子之工夫論以【大學】「八條目」為基礎,這種漸進式的線性敘事非常容易讓學者誤以為「工夫」與「功效」之間是一種簡單的一一對應關系,即僅透過「格物」工夫就可「物格」,僅透過「致知」工夫就可「知至」,僅透過「誠意」工夫就可「意誠」。

而知行問題作為朱子工夫論之兩翼,為這種線性敘事提供了補充視角。朱子常基於其知行觀,為其工夫論作補充說明。在本章關切的「知至」「意誠」問題上,朱子就強調「此是當初一發同時做底工夫,及到成時,知至而後意誠耳」(見黎靖德編,第303頁)。即「格物」「致知」「誠意」工夫是一齊發出的,只不過到了驗證工夫功效時,會先達至「知至」,而後達至「意誠」。相應地,朱子在詮釋「盡心」章時強調:「存心養性,便是正心誠意之事。然不可謂全在致知格物之後,但必物格知至然後能盡其道耳。」(【朱子全書】第22冊,第1830-1831頁)因此,「盡心知性」屬「知的境界」,「存心養性」屬「行的境界」,二者的次序與分判是境界層面的「知先行後」。但在工夫層面,朱子強調達到「盡心知性」的工夫「格物致知」與達到「存心養性」的工夫「誠意正心」實則是一齊展開的。因此「盡心知性」也需「誠意」工夫,「存心養性」也需「格物致知」工夫。知行工夫相須互發,既有道德認知也有道德踐履,因此「盡心」概念必定是兼具知行工夫的。

因此,無論是著眼於「盡心」章,還是著眼於「盡心」概念本身,「知至」說的回歸都不意味著朱子轉向了對「行」的輕視,更不意味著一種「認知地盡」。反而是一種對「行」之獨立意義的確認,以及對「盡心」兼具知行工夫的肯定。朱子牽合【大學】【孟子】的詮釋方式以及基於知行問題進行的反復修改,都為我們揭示「盡心」章之定論增添了不少難度。朱子放棄了看似「知行兼備」的「誠意」說而回歸「知至」說,背後實則是對「行」之工夫的真正肯定,這種隱含的深意正體現了朱子之學的廣大精微,也是我們應當仔細體察和把握的。

最後,「盡心」章的改註過程意味著朱子的知行觀發生了何種程度的變化?首先可以確定的是,盡管朱子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突出重點,但「知在行前,行重於知,知行互發」的知行觀一般表達並沒有顛覆性改變。「意誠」說側重於「行重於知」,「知至」說側重於「知在行前」,朱子持此兩說時,都沒有放棄與之關聯的其他表達。「盡心」章詮釋中的重重矛盾,主要促使朱子對於知行工夫進行了重新思考,此點我們在第二節已經備述。因此,「盡心」章的改註過程最終改變的是朱子知行觀的工夫落實。「知至—意誠—知至」的過程並不是一種簡單的回歸,而是一種工夫路徑調整後的「螺旋式上升」。朱子的知行觀一般表達看似沒有變化,實際知行工夫已經在改註中得到了極大的補充與調整。

綜上,朱子的【孟子】「盡心」章詮釋是在揚棄百家之說基礎上的創造性闡發。朱子以【大學】「八條目」對應「盡知存養」,以知行問題進一步細化和補充了此章之工夫論。知行問題在詮釋中引發的諸多理論矛盾與困難,也促使朱子在數十年間不斷調整思路,修改註釋。因此,立足知行問題來把握朱子「盡心」章詮釋,對於領會朱子思想之全貌、把握其思想演變過程、增進對其知行觀的認識具有重要意義。

文章來源:【哲學研究】2024年第6期。本轉載僅供學術交流之用,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敬請聯系,萬分感謝!

歡迎關註@文以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