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全日制用工有試用期嗎?薪資怎麽發?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能與多個單位訂立勞動合約嗎?
可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約,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約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約的履行。
薪資按月支付嗎?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薪資標準。
能約定試用期嗎?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可以隨時終止用工嗎?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如何參保?
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