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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追蹤:上千輛共享單車被盜,黑灰產業鏈被曝光

2024-03-08辟謠

(文/賀喜格 編輯/呂棟)

近年來,共享單車行業歷經發展和整合,哈啰、美團、青桔在行業呈三足鼎立之勢,市場持續向頭部集中。而在行業發展的同時,全國多地頻繁發生共享單車被盜案,成為備受關註的社會問題,並且不局限於單一品牌,哈啰、美團、青桔都曾遭遇過盜竊事件。

例如2023年底,陜西警方抓獲3名共享單車盜竊案犯,現場清點被盜共享單車166輛,其中哈啰單車113輛,美團單車53輛,涉案金額高達數十萬余元。而大概同一時期,黑龍江一起千輛共享單車被盜案宣判,該案曾被公安部掛牌督辦,主犯被判刑11年。

近日向觀察者網談起相關案件,哈啰廉正審計部負責人資深總監彭容仍難掩惋惜:「因為法律意識淡泊走上犯罪道路,他本人以及這麽一個家庭基本上就這樣毀掉了。我們不希望下一次又有類似這樣的案件發生,所以單案的打擊從長遠來說也具有很高的價值。」

公安部掛牌督辦

這起被公安部督辦的案件,要從2022年8月末說起,彼時哈啰在哈爾濱市投放的共享單車出現越來越多失聯的情況。哈啰負責協助警方辦理案件的相關負責人向觀察者網介紹稱,「而且是紮堆失聯,比如三四輛在那個點位上最後報過一次位置後,然後就一起失聯了。」

這引起了哈啰單車工作人員的警覺。透過排查後台數據,以及路面巡查工作人員的反饋,哈啰單車確定,車輛被盜了。

黑龍江警方接到報案後,透過調取大量監控視訊進行排查,發現一輛白色廂式貨車較為可疑,從而找到了車主。車主稱案發時這輛貨車被租給了哈啰單車的營運人員黃某強。盜竊共享單車的犯罪嫌疑人就此釘選。

另據當地哈啰單車熟悉黃某強的工作人員反饋,一個時期內「黃某強的消費水平明顯上去了。」

調查發現,黃某強糾結朱某鵬、吳某,三人都是哈啰原先的單車營運人員,案發時已經離職。被抓獲後黃某強供述,三人以哈啰工作人員的名義盜取、轉賣共享單車,以此獲取經濟利益。2023年4月14日三人被刑拘,同年5月18日被逮捕。

黃某強以每日300元的報酬,夥同另外兩人在哈爾濱市多個地區對哈啰單車實施盜竊,租用一輛當地牌照的白色廂式貨車將贓車拉至租的庫房記憶體放,然後進行銷贓。

被破壞的車鎖

對三人的判決書顯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期間,黃某強先後售賣盜竊所得哈啰單車共計761輛及若幹配件,獲利49245元。

而黃某強等人的犯罪行為還不止於此。2022年10月中旬,黃某強等三人在湖北省武漢市入職哈啰公司負責運維排程工作,哈啰方面排查公司在武漢當地的倉庫發現,失散了不少車輛。

警方透過這一線索,又倒查出黃某強等三人在武漢市的盜竊案件。

判決書披露,2022年10月中旬,黃某強等三人盜竊哈啰單車98輛,以5500元的價格出售。隨後在當年12月,又將分四批盜出的245輛報廢單車以60元的單價出售,獲利14700元。

至此,黃某強等三名被告人盜竊哈啰單車整車共計1104輛及配件若幹,經鑒定,上述整車及配件共價值131.7萬元,透過出售盜竊所得單車及單車配件非法獲利人民幣6.9萬余元,贓款被三人揮霍及生活花銷。

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強、朱某鵬、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主犯黃某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從犯朱某鵬、吳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相關黑灰產曝光

這起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案件,亦起底了關於共享單車的黑灰產。

有統計數據顯示,中國每年會產生近300萬輛廢舊共享單車。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是全國廢舊共享單車相關處置比較大的一個產業帶。

本案中,黃某強等人將盜竊所得贓車,都賣給了鄆城縣當地一家再生資源公司的老板鄧某澳。

鄧某澳的場地內堆積的共享單車

哈啰相關負責人告訴觀察者網,旗下共享單車在鄆城縣當地有好幾家回收供應商,鄧某澳的那家再生資源公司亦曾經是哈啰單車的供應商之一。

鄧某澳的公司常年與全國各個共享單車公司進行合作,黃某強找到鄧某澳後告訴他,有一些提供不了任何手續的共享單車能不能收,雙方一拍即合。

原來,鄧某澳的公司一方面透過正常招標回收共享單車企業報廢車輛,經拆解後銷售鋁、鐵等材料獲利;另一方面,其利用員工個人帳戶付款,對其他社會人員賣出的共享單車亦照收不誤。

如此行事,終究脫不開一個「利」字。案件中,黃某強銷售贓車的價格70元-90元不等。而據了解,正規渠道即使是報廢單車的價格也要比這個價格高得多,業內人士透露,2022年行情好的時候,報廢車輛的價格都可以達到200元以上。

前述案件中,鄧某澳便在明知黃某強的車輛可能系違法所得的情況下仍予以收購。2023年6月1日,鄧某澳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刑拘,同年7月7日被逮捕,後被提起公訴。

判決書顯示,鄧某澳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10萬元。此外警方還披露,在鄧某澳公司的場地內,警方亦發現了除哈啰外其他品牌的共享單車,對於車輛的來源表述不清,而且在公司的賬目上亦沒有明確的記載。

屢次作案,案犯原來是「內鬼」

談起本案的主犯黃某強,哈啰廉正審計部負責人資深總監彭容表示頗為惋惜,「屢次作案,並且能夠成功銷贓,說明在我們這裏的工作經歷讓他們對共享出行行業有了相當程度的認知,遺憾的是這種認知並沒能被用到正途上。」

彭容感概,「因為法治意識淡泊走上犯罪道路,他本人,以及這麽一個家庭基本上就這樣毀掉了。」他透露,其實在哈啰,像黃某強這樣的兼職員工,也有很多月收入可以達到一萬元以上。「為了這麽不到7萬元,承擔這麽重的刑罰,我們還是覺得挺惋惜的。」

司法機關堅決打擊違法犯罪,企業層面也試圖透過技術手段和制度方面打擊和防範類似案件的發生。據哈啰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司做了很多技術的升級和革新。比如車鎖的更新換代,「之前普遍使用‘馬蹄鎖’,鎖被剪掉以後可能就很難追蹤了。現在我們有使用‘輪轂鎖’,想要破壞芯片的操作難度就會大很多。」

「從營運端來說,精細化管理一直是我們的一個強項,所以對於比如監控到超過一定時間不上報‘芯跳’的這類數據異常,我們城市段會加強巡查片區內單車流轉的情況,保證能夠第一時間發現異常情況。」

另一方面,在此類案件中,其中有不少內外勾結的情況。比如黃某強等三人在武漢作案時便是哈啰負責運維排程工作的人員,比如鄧某澳曾經是哈啰的供應商之一。

彭容表示,在這個案子裏面犯案人員是兼職,但不排除其他案子裏面會有全職的參與。「從我們企業的價值觀來說,當然是希望大家‘守正’,但對於‘歪’掉的人,我們肯定會不遺余力去打擊。像這類盜竊案或涉及到一些貪腐案件,只要查到,不管是誰,不管什麽級別,絕對都是按照最大的力度去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