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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監局∶ 嚴禁違法銷售、加工織紋螺,中毒後無解毒藥

2024-02-10辟謠

2月9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消費提示,嚴禁違法銷售、加工織紋螺。

原衛生部【關於預防織紋螺食物中毒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3號)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織紋螺銷售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二函〔2016〕528號)明確規定: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

常見有毒的織紋螺品種 上海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 圖

文中介紹,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獅螺、麥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於浙江、福建、廣東沿海。織紋螺的外形特征表現為尾部較尖,細長,長度約為1厘米、寬度約為0.5厘米,約指甲蓋大小。引起織紋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後可產生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癥狀,潛伏期最短為5分鐘,最長為4個小時。

河豚毒素理化性質比較穩定,常見鹽漬、日曬和一般加熱方式均不能完全去除。對食用織紋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無特效治療解毒藥物。市民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購買和食用織紋螺。一旦誤食織紋螺,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癥狀的,應當立即到醫院就診。

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的,請及時撥打「12315」向市場監督監管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