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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督辦!廣東公布5個重點地區21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名單

2024-03-25辟謠

3月25日,南都記者從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獲悉,廣東省決定對全省第十六批5個重點地區和21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掛牌督辦。掛牌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於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

第十六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名單。

2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釋出【關於掛牌督辦第十六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及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通知】,綜合各地市火災形勢、消防工作情況和排查上報名單,經實地調研評估,省政府決定對全省第十六批5個重點地區和21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掛牌督辦。

第十六批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名單。

南都記者註意到,第十六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名單包括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等5個地區。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名單包括廣州市花都區哈博學校、深圳市星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東埔福苑商住樓)等21家單位。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表示,各地要將隱患整治與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緊密結合,全面開展火災隱患問題排查,建立健全場所底數清單、隱患清單和責任清單。按照隱患動態清零和長效機制管控的原則,逐個場所、逐條隱患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實施動態整改、銷賬管理。要進一步完善被掛牌督辦地區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牢牢守住安全底線,切實提升消防安全本質水平。掛牌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於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要求,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消防救援總隊)要強化工作統籌,定期組織開展工作督導,指定專人跟蹤指導被掛牌督辦地區和單位的整改工作,並於2024年12月31日前委托第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核查驗收(驗收細則另行印發)。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和單位,將予以摘牌銷案;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和單位,繼續掛牌督辦。整治工作情況將納入2024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采寫:南都記者 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