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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超市買食品,有的生產日期特別難找

2024-03-25辟謠

去超市買食品,有的生產日期特別難找

食品標簽字密又小被遮擋等問題不少

對於安徽宿州73歲的張大爺來說,去超市購物必須帶的不是購物袋,而是老花鏡。

「很多食物標簽上的字太小了,有些商品就巴掌大小,配料表、廠商、批號等各種資訊擠在一起能有好幾百字。配料表我不會看,就想看看什麽時間生產的,保質期多久,結果後面寫著‘見袋身’。」張大爺告訴【法治日報】記者,有好幾次,他都因為看不清標簽上的字跡,向超市工作人員或其他顧客求助,「而且不是大包裝的商品標識文字就大,有些商品雖然體積大,但標識文字可能比小包裝商品還要小」。

「建議進一步規範食品標簽,統一標註方式,讓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能夠找得到、看得清。」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全國人大代表送出了【關於規範食品標簽,統一標註方式的建議】。

生產日期難以辨認

食品外包裝上的標簽是它的「身份證」,它所記載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配料成分等資訊,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一個重要依據。相關資訊標註得清晰、準確,消費者購買、食用時才能心裏有底。

記者在近日調查時發現,除了字密又小,食品標簽的標註還存在諸多問題。

3月13日,記者來到位於天津市河東區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一款牛板筋的包裝上寫著「生產日期:見包裝上標示」,但翻看幾遍後都看不到蹤跡。在超市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記者才看到商品靠近左上角的位置用很小的字印著一行數位,還得找準角度才看得見。

在另一款香腸的包裝袋上,標簽采用的底色為黑色,生產日期的顏色也是黑色,字跡和底色交疊在一起,很難辨認。有些商品的生產日期會籠統寫著袋身、瓶身,有些則明確標明在封口。

超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確實有幾款商品標簽印得很淺,平時也有顧客反映看不清日期的情況,但這只是小問題。

「食品標簽上的生產日期有的是油墨噴碼,時間一長或用酒精等就可以塗掉或修改,我們也因此多次被打假人要求賠償。現在進貨都要求廠家發雷射打印的生產日期,這兩年超市裏一款墨印的商品都沒有。」該工作人員說。

記者發現,在很多超市,茶葉蛋、小香腸等食品是被放在網兜裏成兜出售的,其單個商品本來就小,包裝上面需要印刷的字又很多,都放在一起更加無法看到生產日期是什麽時候了。

記者註意到,在超市打折促銷時,工作人員往往會把多個商品放在一起捆綁銷售,這就導致打折商品的標簽被促銷包裝或其他商品擋住,尤其是生產日期更難看清。

配料表資訊存爭議

除了日期,食品標簽上的配料表同樣存在問題。

因為比較註重孩子吃得健康,重慶市的林女士在超市買食品時都會反復看配料表,越幹凈就越放心,但她發現很多標明「零添加」的食品實際並非如此。

「今年過年我買了一款原味山楂片,瓶身上在明顯位置寫著‘零添加’,下面還有很小的一行字寫著‘香精、甜味劑’,結果配料表中卻標明含有山梨酸鉀、苯甲酸鈉這兩種防腐劑。」林女士說。

還有「蒙住」食品標識資訊的情況存在。

今年2月,廣東佛山的萊女士網購了一款進口巧克力,結果食品標簽的過敏提示裏有3個字被黑色記號筆塗抹掉,發到網上詢問才知道是「含酒精」。

國家對於食品安全始終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法對標簽應當標明的事項進行了明確,【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也規定,食品標識應當清晰醒目,標識的背景和底色應當采用對比色,使消費者易於辨認、識讀。

為何現實中還存在不少食品標簽不規範的情況?

在北京觀韜中茂(青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傑看來,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個別企業對於法律規定的交替不是很了解,也存在內部溝通不當,相關部門之間對接存在資訊差,導致標簽存在瑕疵。同時,也不排除有的企業為了賺取不當利益,故意將標簽制作成問題標簽。

「由於很多標簽存在瑕疵的部份,實際上不一定會對商品產生真正的影響,因此消費者和監管部門對於標簽、說明書的包容性較大。」李傑說。

北京瀛和(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瓊賓認為,標簽如果是對關鍵資訊的缺少,例如生產日期、產品中的原料品類等資訊,可能會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若此時未標註的原料會使消費者產生過敏等不良反應,還可能會侵犯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權。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消費者可以保存證據與商家溝通協商賠償的相關事項,或者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加強執法規範標準

食品標簽是消費者做購買決策最直接的參考依據,是消費者對於自身食品安全最能直接把關的部份,也是政府執法和公眾監督最可達的領域。如何才能防止食品標簽中的各種「文字遊戲」和「包裝遊戲」誤導、欺騙消費者?

據了解,食品標簽的標註做到完全一樣並不現實。不同的食品種類,大小和包裝樣式都不一樣,沒法徹底統一。有時因為包裝太小,有些廠商為了把該標註的內容都標註上去,只能壓縮字型,導致食品包裝上的標簽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字。

李傑認為,由於食品多樣性的特點,法律只能對食品標簽進行一個大概的規定,難以對每一樣食品標簽都進行非常詳細的規定,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中國的法律也在不斷地完善,2023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的【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已經對包裝商品有一個較為詳細的規定,該辦法附件中詳細規定了法定計量單位的選擇、標註字元高度、允許短缺量。

「監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加強執法監管,加大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震懾不良商家以及生產企業。消費者在購買時發現了食品標簽存在瑕疵,消費者可以撥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電話進行舉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進行調查。根據規定,若查證屬實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經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食品、食品添加物可以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李傑說。

黃瓊賓建議,食品標簽的規範標準,要有更加科學的分類細化,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持續培訓,加大指導監管力度,讓企業生產有更明確的方向路徑,提高食品標簽的規範化水平。在食品生產領域提高科技套用水平,食品標簽的規範可以探索更加低成本高效能的方式,例如太小的包裝,可以用二維碼的方式標註完整的標簽資訊,方便消費者掃碼檢視,包裝上只顯示必要的提示語或者產品資訊,供參考購買。(記者 張守坤)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