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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德國空軍徽章詳解

2024-01-01軍事

接上一篇二戰德國陸軍徽章詳解

英文轉譯裏將二戰德國軍事獎賞分為勛章(Order),獎章(Medal)和徽章(Badge)。以下內容都是列為徽章(Badge)一類,之前中文網路都轉譯為獎章,為了方便分類所以按照英文轉譯都轉譯為徽章。

空勤人員徽章

空勤人員徽章設立於1933年,主要授予德國航空運動協會(Deutscher Luftsportverband,簡稱DLV)人員。DLV是納粹黨於1933年3月成立的準軍事化組織,旨在建立一個統一基礎組織來培養和訓練軍事飛行員。第一任主席是 赫爾曼·戈林(Hermann Göring),副主席是沖鋒隊參謀長 (Ernst Röhm)。由於【凡爾賽條約】禁止德國制造任何形式的戰鬥機,所以DLV利用滑翔機來訓練身份為平民的成員。 DLV也是納粹德國空軍的前身,直到1935年4月 1日德國空軍的正式成立。

空勤人員徽章早期主要授予DLV空勤人員。1935年1月19日帝國航空部長赫爾曼·戈林將空勤人員徽章設為空軍徽章,為飛行員和觀察員徽章前身,授予成功完成航空學校培訓的空軍人員。之後空勤人員徽章被新的飛行員徽章所取代。

飛行員徽章

飛行員徽章設立於1935年8月12日,主要授予按照規定完成航空學校培訓,並取得B1和B2飛行執照的空軍飛行員;在戰前新的培訓條例釋出前已經接受培訓的飛行員並取得了B1飛行執照;曾經獲得飛機或飛艇飛行員徽章,在戰爭期間需要執行飛行任務的空軍成員。

觀察員徽章

觀察員徽章設立於1935年1月27日,1936年3月26日正式頒發。主要授予完成兩個月的合格服役和五次擔任觀察員、領航員或投彈手的作戰飛行;在完成滿五次作戰飛行前作為觀察員受傷也可以獲得。

飛行員和觀察員聯合徽章

飛行員和觀察員聯合聯合徽章設立於1936年3月26日,主要授予同時符合飛行員徽章和觀察員徽章的空軍成員。

金質鉆石飛行員和觀察員聯合徽章

金質鉆石飛行員和觀察員聯合徽章是赫爾曼·戈林設立的特殊空軍徽章。戈林以榮譽形式授予他人,沒有固定的授予標準,可以授予空軍成員,非空軍成員和外國領導人。1935年11月11日第一批授予了空軍總參謀長華瑟·薇佛和航空部國務秘書艾爾哈德·米爾希。金質鉆石飛行員和觀察員聯合徽章一共授予了34枚,其中非空軍成員為黨衛隊希姆萊,海軍鄧尼茨,武裝黨衛軍斯科爾澤尼和迪泰瑞希;外國人為義大利墨索裏尼,西班牙佛朗哥,芬蘭曼納海姆,羅馬尼亞安東內斯庫和義大利巴爾博;女性為漢娜·萊契(德國第一位女飛行員)和梅莉塔·克拉拉·申克·馮·施道芬堡伯爵夫人(德國第二位女飛行員)。

金質鉆石飛行員和觀察員聯合徽章共有兩個版本,第一版花環為14K真金,空軍鷹徽為鉑金,空軍鷹徽上鑲嵌了鉆石;第二版由鍍金和鍍銀打造,空軍鷹徽上鑲嵌了水鉆。第一版本由戈林親自佩戴,第二版授予其他人。授予女性的為胸針樣式。

第一版

第二版

女性版

通訊員/航炮手徽章

通訊員/航炮手徽章設立於1935年1月19日,主要授予合格完成兩個月的培訓課程,並執行了至少五次作戰飛行的機組通訊員(無線電操作),航炮手和機械師,如果在作戰飛行中受傷,可以提前授予。

通訊員/航炮手徽章後來被航炮手/飛行機械師徽章取代。

航炮手/飛行機械師徽章

航炮手/飛行機械師徽章設立於1942年6月22日,主要授予授予合格完成兩個月的培訓課程,或執行了至少五次作戰飛行的航炮手,機械師和機組氣象員。

1944年4月25日設立了非正式航炮手/飛行機械師徽章(黑色花環版),授予執行了至少10次作戰飛行的非正式航炮手和飛行技師等,如果受傷,可以降低次數標準。因為戰爭後期人員匱乏,所以這些航炮手和飛行技師是透過非正式培訓招募而來。

滑翔機飛行員徽章

滑翔機飛行員徽章設立於1940年11月16日,主要授予完成滑翔機培訓課程,並獲得滑翔機飛行員執照的空軍成員。

飛行紀念徽章

飛行紀念徽章設立於1936年3月26日,主要授予空軍退休人員,要求作為現役或預備役,獲得飛行員,觀察員,航炮手等徽章滿4年;其他人員需要服役滿15年;如果因為非本人原因而發生飛行事故致殘或死亡可以提前獲得。

飛行紀念徽章授予了約800枚,因為二戰爆發而停止授予。

空軍傘兵徽章

空軍傘兵徽章設立於1936年11月5日,主要授予成功完成傘兵訓練課程的現役和預備役人員。陸軍原本有陸軍傘兵徽章,1939年1月1日陸軍傘兵合並到空軍序列,之後都授予空軍傘兵徽章。1943年6月1日重新啟用陸軍傘兵徽章,授予1943年4月1日成立的勃蘭登堡部隊第4團第15傘降步兵連官兵,以此來區分陸軍和空軍傘兵。

防空作戰徽章

防空作戰徽章設立於1941年1月10日,授予條件如下:

●重型防空炮兵連至少擊落五架敵機,其中直接參與射擊的人員可以獲得。

●輕型防空炮兵連至少擊落五架敵機,其中直接參與射擊的指揮官和操作員可以獲得。

●防空探照燈成員,執行了15到20次探照任務,其中至少擊落五架敵機。

●參加了三次對地或對海作戰,比如摧毀敵方坦克,掩體和船只等。

●如果半數防空連的連長(一個營有三個連,所以需要兩個連長)獲得,那麽防空營的營長也可以獲得。

●一次對地或對海作戰等同於擊落一架敵機,比如摧毀兩輛敵方坦克和三架敵機也可以獲得。

地面作戰徽章

地面作戰徽章設立於1942年3月31日,主要授予空軍地面部隊,比如空軍野戰師,同敵方坦克和其他地面單位作戰的空軍防空炮兵部隊。

地面作戰徽章授予條件:

●空軍地面部隊的步兵或炮兵參加至少三次突擊和近戰(肉搏戰)行動。突擊是指對敵方陣地實施進攻和突破,如果在反攻和武裝偵察中進攻和突破敵方陣地也算突擊。如果僅僅使用火炮打擊敵方地面和海上目標,並未直接參與進攻和突破敵方陣地,不可以授予地面作戰徽章。

●如果對地或對海作戰加上對空作戰而被授予防空作戰徽章後,不再授予地面作戰徽章;如果僅僅對地或對海作戰而被授予防空作戰徽章,並滿足上述條件,可以將防空作戰徽章替換為地面作戰徽章。

裝甲兵作戰獎章

裝甲兵作戰獎章設立於1944年11月3日,主要授予參加了至少三次裝甲作戰的空軍地面部隊人員。共設立銀色和黑色兩個級別:

●銀色:授予坦克指揮官,炮手,駕駛員,通訊員和所屬醫護人員。

●黑色:授予裝甲擲彈兵,裝甲偵察部隊和所屬醫務人員。

銀色

黑色

空軍勛飾

空軍勛飾設立於1941年1月30日,主要授予空軍所有空勤成員,佩戴在左胸袋上沿1cm處勛略上方(沒有口袋佩戴在相應位置)。

根據作戰次數累計分為銅質,銀質和金質三個級別:

●銅質:累計20次前線飛行

●銀質:累計50次前線飛行

●金質:累計110次前線飛行

授予更高一級勛飾需要退還前一級勛飾

之後多次更改了授予標準

1943年11月4日規定由於服役單位和任務變更,佩戴更高級的當前任務勛飾,退還原來的勛飾。

1944年1月28日規定連續飛行12小時算4次或連續飛行16小時算5次。累計飛行時間評判標準為:至少有一半時間在敵方控制領空飛行;飛行距離超過乙方控制海岸線至少100公裏。

1944年2月10日規定在前線敵方控制領空或有敵方防空部隊防禦區域內執行任務。

1944年5月31日因為德國沿海地區空中形勢惡化,所以規定在戰鬥機適當保護下,進行三次沿海探雷飛行總時間至少30分鐘以上,可以算作一次前線飛行次數。

日間戰鬥機勛飾

銅質

銀質

金質

鉆石金質日間戰鬥機勛飾只授予了維爾納·莫德斯(Werner Molders)

長距離日間戰鬥機勛飾

銅質

銀質

金質

夜間戰鬥機勛飾

銅質

銀質

金質

長距離夜間戰鬥機勛飾

銅質

銀質

金質

轟炸機勛飾

銅質

銀質

金質

偵察機勛飾

銅質

銀質

金質

運輸機和滑翔機勛飾

銅質

銀質

金質

對地攻擊機勛飾

銅質

銀質

金質

作戰次數垂飾

1942年6月26日設立星型垂飾,授予日間戰鬥機和運輸機至少500次;俯沖轟炸機至少400次;轟戰機,海上救援和氣象偵察至少300次;偵察機和夜間戰鬥機至少250次。星型垂飾可以掛在任何勛飾下面。

1944年4月29日設立數位垂飾,授予作戰次數200,每次累計100,一直到2000次,可以掛在任何勛飾下面。

金質鉆石對地攻擊機勛飾+2000次垂飾授予了漢斯·魯德爾(Hans Rudel)

資料來源:https://www.germandaggers.com/Gallery/3CA.php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