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冬季過後,氣候漸漸回暖。
博多湖露營的人漸漸多了起來,四個十幾歲的孩子來這裏並未引起註意。
次日一早,家住附近的約翰帶著兒子到湖邊遊泳。
經過湖邊,猛地大叫起來。
「我的天,我的天,快來人。」
循著約翰的聲音看過去,只看見湖邊有一頂癱軟的帳篷,旁邊還躺著一個血跡斑斑的男孩,他立即報了警。
自此,博多湖慘案案發。
後來誰也沒想到,這起慘案會成為芬蘭的三大懸案之一。
時至今日,都沒確定犯罪嫌疑人,甚至在某段時間,警方還將此起案件的唯一幸存者視為嫌疑人。
一、博多湖慘案
兇案千千萬,博多湖慘案絕對在全球兇案排行榜上榜上有名。
無他,沒找到嫌疑人!
偏偏這起兇殺案並不復雜,還有不少目擊者。
那怎麽就找不到兇手呢?問題就出在目擊者和這個唯一幸存者身上。
1960年6月4日,四個十幾歲的孩子——兩個15歲的女孩、兩個18歲的男孩來博多湖玩。
天氣轉暖、博多湖風景適宜,倒適合遊玩。
就是來之前兩個女孩發生了不開心的事,因為她們父母不允許她們不準在外面過夜,為這事小吵了幾句。
吵是吵了,在外過夜還是要過夜的!
6月4日一早,四個人就騎著摩托車到了博多湖。
既然是野營,那可不得買好吃的、搭帳篷,玩一玩、鬧一鬧,加上天氣轉暖,那可不得去湖水中遊一遊。
四個人玩的不亦樂乎,直到傍晚才在帳篷打撲克。
這就是小年輕談戀愛時的模樣,輕松自在、無憂無慮,沈浸在當下時光,殊不知危險即將來臨。
他們一行回帳篷前,恰巧被人看見,時間是19:30。
而這,也是人們最後一次看見他們。
等再發現他們時,三個人死了、一個人重傷。於是,唯一活下來的幸存者也就成了案件突破口。
結果幸存的Nils失憶了。
不僅失憶,傷的也很重。
至於另外三個?更加慘不忍睹。
警察趕到現場後,對現場進行了全方位偵查,發現整件事並沒有想象中簡單,也比預想中惡劣。
另外三名受害者身上都有十余個傷口,傷口集中在頭部、頸部,唯一幸存者Nils身上也有多個傷口,頭部遭到外物打擊,上下顎被擊碎,傷情嚴重,萬幸他活了下來。
兩名15歲的女孩和兩名18歲的男孩在野營時被人殘忍殺害,手段如此惡劣,現場唯一留下的證據就只有一個枕頭套。
興許還有其他證據,可惜現場遭到了嚴重破壞。
而這,是芬蘭警方犯得第一個致命錯誤!
二、警方辦案不力
案發之後,立馬引起廣泛關註。
許多人來到現場,欲要一探究竟,博多湖實在太大,警方想要完全封鎖現場也不太可能,況且也沒打算封鎖現場。
不止如此,警方還請了調查團隊來搜尋證據。
案發現場不受管控、來的人繁雜,導致現場原有的足跡被覆蓋,更別提找到其他證據,麻煩還不止於此。
有好事者故意往現場扔刀子,幹擾警方辦案。
民眾更是頻頻向警局施壓,要求芬蘭警察盡快破案。
芬蘭警方壓力山大!
他們最大的突破口,就只剩下Nils。
Nils在醫院躺了六天,醒來第一句話不是問他的同伴、也不是交代兇手,而是問:「我怎麽出車禍了?」
聞訊的警察一臉懵。
什麽情況?
作為此案唯一幸存者,他仿佛完全失憶了一樣。壓根不記得那天發生的任何事,記憶停留在案發當天早上2:00。
而三人被害的時間在當天早上3:00-6:00。
他的回憶對整起案件毫無助益。
那怎麽辦?就只能廣發宣傳,征集更多有用的線索。沒多久,博多湖售貨亭老板進入警方視野。
無他,據說售貨亭老板和四個孩子發生過沖突。
老板不允許四個人在現場露營,並威脅他們,四個孩子並沒理會老板,自顧自在外面紮營、最終被害。
串聯起來整件事,售貨亭老板還真有作案嫌疑。
據售貨亭老板的朋友陳述,案發之後的一天晚上,老板在酒吧喝酒的時候,大聲嚷嚷著說:「就是我幹的!」
還沒等警方上門拿人,售貨亭老板就失足落水淹死了。
「最大嫌疑人」意外身亡?
事後警方根據調查,證實售貨亭老板並不是兇手。事情發展到這裏幾乎陷入停滯,那就只能從Nils身上尋找突破口。
Nils住院一個多月後,他接受了催眠治療。
催眠治療這事吧,確實有些作用。當人遭受重大變故後,人體機制會主動防禦,從而過濾掉一些不好的記憶。
經過催眠,那段記憶興許會被釋放出來。
最後他回憶起一些兇手的特征,說是一個穿著黑衣服、眼冒紅光的人突然出現,並襲擊了他們。
根據他的描述,警方作了人物素描。
除了這條線索之外,案發之後陸續有人提供線索,每次提供的線索總能指向一個嫌疑人,偏偏每個嫌疑人都是不在場證明。
自此,案件陷入停滯。
似乎沒有人出現在案發現場,只有唯一幸存者Nils!
三、嫌疑犯變真兇?
2004年,芬蘭檢察院起訴了Nils。
距博多湖慘案發生已過去足足44年,案件終於有了新進展。
突破口就在Nils遺失在現場的一雙鞋。
當初警方調查現場時,發現了幾個疑點。
- Nils的鞋子出現在半英裏之外。
- Nils和同伴的摩托車鑰匙消失不見,摩托車卻在原地。而幾個人身上的錢包、遊泳衣等卻消失不見。
- 其中一個女孩頸部被刺了11下之多,明顯區別於另外兩名受害者。
當時警方並沒有在意這些疑點,直到在Nils遺失的鞋子上檢測出受害人的血跡,卻沒有檢測出他自己的血跡。
由此,Nils進入警方視野。
其實當初警方也懷疑過Nils,可Nils受傷實在嚴重,警方認為他不可能自殘之後還能殺害另外三人。
況且他一個人也很難殺害三名受害者。
況且,他也沒有動機。
可隨著鞋子上的血跡檢查報告出來之後,警方不由懷疑到Nils身上,認為這就是他精心設計的一場謀殺。
謀殺原因,妒忌!
Nils被起訴後,有證人出庭作證,說案發當晚看見Nils和他朋友有過激烈的爭吵,爭吵過程中Nils似乎喝醉了酒。
法院有理由懷疑,Nils和他朋友因為另外兩名女孩發生爭執,喝醉了酒的Nils惡從心邊起,用刀刺殺了另外三人。
那雙鞋子就是最好的證明,畢竟上面只有另外三名受害者的血跡,卻沒有Nils自己的血跡,那就說明他就是兇手!
奈何,這只是猜測。
Nils被指控後,始終堅持一個說法:我不記得了,我沒殺人。
就這句話,讓檢查方無計可施。
根據現場所留證據、相關證人的證詞,確實無法給Nils定罪,何況現場也沒有搏鬥的痕跡,總不至於Nils將自己打成重傷後,還能繼續行兇?亦或行兇之後,將自己打成重傷?都不太成立。
因為沒人能自殘那麽長時間。
最後法院以證據不足,釋放了Nils。
他不僅被釋放,還獲得了一筆可觀的賠償。
在過去40多年裏,警方其實不止一次找到「嫌疑人」,但每次都無疾而終,沒有半點收獲,讓這起案子成了懸案。
兇手究竟是誰?為什麽要殺人?
一應問題,至今都沒有答案。
當然,警方在過去幾十年裏也遺漏過不少線索。就在案發幾十天後,有人向警方提供線索,稱案發當晚看見過一個奇怪的人。
只可惜警方當時正忙於從Nils身上尋找突破口,忽略了這個線索。
整起案件中,芬蘭警方可不止犯下這一個錯誤,諸如對現場保護不力,對Nils的鞋子上的血跡檢驗滯後等。
系列操作,都導致整起案件變得撲朔迷離。
當然,這起案件之所以難以偵破,也與案發現場有關。
博多湖面積大,又有一個天然大湖,嫌疑人犯罪之後,大可以透過遊泳等方式避開目光,也就很少留下足跡。
況且警方對現場保護不到位。
如今不用再討論這件事的過錯方,不可否認當初犯下罪行的罪犯確實逃出生天、逍遙法外,只留下這樁懸案讓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