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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關於詩的三處失誤(傅治同)|山徑

2024-03-31國風

【山徑文學社推介】

背景音樂:葬花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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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求疵

--【紅樓夢】中關於詩的三處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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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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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的作者為人物創作了不少好詩,講了不少中肯的詩歌理論。但是在論詩和寫詩中有三處明顯的失誤至今沒有被改正。

一處是談詩歌創作的。第四十八回寫香菱跟林黛玉學詩。黛玉對她說: 「不過是起承轉合。當中承轉,是兩副對子,平聲的對仄聲的。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

各種版本都是如此,只有庚辰本,將"平聲的對仄聲的"改為"平聲對仄聲"。這是律詩的基本法則,草草讀去,似乎不錯,實則大錯。作律詩固然是平聲的對仄聲的,但是絕對不能"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而必須實的對實的,虛的對虛的,即動詞對動詞,名詞對名詞,數詞對數詞,形容詞對形容詞。杜甫的【春望】中間兩副對子就是如此: "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 實的對實的,虛的對虛的,對仗工整,堪為典範。如果按黛玉的說法"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還能成其為詩嗎?偉大作家曹雪芹絕對不可能如此無知,應該是一時筆誤,而抄者亦未能註意,於是這個錯誤一直沿襲下來。今天的各種版本也未改正。猜其原意,原文應當是 "平聲對仄聲,仄聲對平聲;實的對實的,虛的對虛的" 。這樣就和下一句"若是果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都使的"相連貫。由於作者在"平聲的對仄聲的"句下漏寫了一句"仄聲的對平聲的",又因為平仄相對誤匯出虛實相對,於是這個失誤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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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這一回,還是林黛玉對香菱說學詩的事。她說: 「你若真心要學,我這裏有【王摩詰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一百首細心揣摩透熟了,然後再讀老杜的一百二十首七言律。次之再將李青蓮的七言絕句讀一二百首。」 這裏也有一個明顯的錯誤。我們知道,王摩詰即王維,他的五言律超過一百首,達到145首;老杜即杜甫,他的七律也超過120首,達到141首。林黛玉要香菱讀其中的100首或120首是不成問題的。唯有李青蓮即李白,他的七言絕句,從【全唐詩】統計,僅65首,即使按"不能精審""其中多采宋人詩"的洪邁【萬首唐人絕句】統計,也只有67首。不知林黛玉要香菱到哪裏去找李白的一二百首七言絕句?

另一處失誤出現在第二十一回。襲人因為不滿寶玉與黛玉過於親密,又不聽她勸諫,就故意不理他、冷落他。寶玉惱恨之余,趁著酒興讀【莊子】,並提筆寫了一段續【莊子·膚篋】"絕聖棄智"的文字,其中有"焚花(襲人)散麝(麝月)"、"戕寶釵之仙姿,灰黛玉之靈竅"等語,黛玉到寶玉房中,看見寶玉所續之文,不覺又氣又笑,不禁也提起筆,續了一絕雲:

無端弄筆是何人,剿襲南華莊子文。

不悔自家無見識,卻將醜話詆他人。

這首詩有一個十分明顯的錯誤,就是第一句用"人"字作韻,第四句又用"人"字作韻。這種情形,在散曲裏還勉強可以透過,但作為絕句是絕對不行的。古今絕句,絕無此例。林黛玉是【紅樓夢】中的"詩仙",為眾姊妹所推崇,是香菱的老師,怎會犯如此低階的錯誤,這中間可能是傳抄時抄手們的誤抄。我們從庚辰本中的這首詩的異文中可以找到一點線索。在庚辰本中,這首詩是這樣的:

無端弄筆是何人,作踐南華莊子因。

不悔自己無見識,卻將醜語怪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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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塘渡鶴影,冷月葬詩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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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本是曾被一些紅學家作為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本子。但就這首詩來說,它不僅沒有改正應改的錯誤,反而弄得錯上加錯。譬如把第二句改為"作踐南華莊子因",就使人感到不知所雲。此句程本及其他版本都作"剿襲南華莊子文",是指寶玉襲用和模仿莊子的文章,但寶玉並沒有作踐和糟踏它。"莊子因"三字本不通,後來紅學家們終於找到了康熙年間林雲銘寫過一部解釋【莊子】的書,書名就叫【莊子因】。按照權威紅學家的解釋, "這裏意思是說,像寶玉這樣亂發揮【莊子】文義,簡直把那些解釋【莊子】一書者的聲譽也給糟蹋了。" (蔡義江:【紅樓夢詩詞曲賦評註】)這真是越解釋越讓人糊塗了。首先,就算寶玉真有"作踐"行為,"作踐"的也是【莊子】,絕不是【莊子因】。其次,林雲銘官不過微州府通判,他的【莊子因】、【楚辭燈】等也只"流傳鄉塾",屬於通俗讀物。深居賈府、恃才傲物的林黛玉,未必讀過此書,也未必瞧得上此書。所以寫作"莊子因",看似持之有故,實則不能言之成理。同時第三句中將"自家"改成"自己",這樣,全句僅"無"字為平聲,是為孤平,犯了詩家大忌。第四句將"詆"改成"怪",更屬不通,寶玉之文又是"戕"又是"灰",只有"詆"毀之意,並無"怪"罪之意。可見庚辰本是越改越錯。【紅樓夢】的作者怎麽可能讓自己心愛的人物,寫出如此內容不通、不合格律、不合詩韻的詩呢?但是,透過庚辰本的誤抄,可以探測出其他版本抄誤的原由。我疑心庚辰本中的"莊子因"的"因"字應是第一句中的最後一字。因為程本及其他許多版本所寫的"無端弄筆是何人"本來就不合情理。因為黛玉是在寶玉房裏,"因翻弄案上書看,可巧便翻出昨兒的【莊子】(不是【莊子因】)來,看見寶玉所續之處,不覺又氣又笑,不禁也提起筆續了一絕。"由此可見,"無端弄筆"的是誰,再明白不過了,還需要問"是何人"嗎,但黛玉並不知道寶、襲之間剛發生的齟齬,更不知道為什麽要"焚花散麝"、"戕釵"、"灰黛",所以她問的"何因",而不是"何人"。因此我就妄斷,作者為林黛玉所擬的絕句,應當是這樣的:

無端弄筆是何因?剿襲南華莊子文。

不悔自家無見識,卻將醜語詆他人。

這樣,不僅詩的內容得到了合理的解釋,又符合絕句的格律,避免了一首絕句中用兩個相同的字作韻這種常識性的錯誤。"因"、"人"同屬於【佩文詩韻】上平聲十一真,"文"字屬於上平聲十二文、二韻相鄰,可以通押。如果我的妄斷不錯,那麽流傳了二百余年的【紅樓夢】傳抄的這個錯誤,庶幾可以改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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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紅樓夢[ M ].沈陽:春風文藝出版社,1997。

[2]紅樓夢[ M ].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2001。

[3]紅樓夢[ M ].南京:江蘇文藝出版社,2004。

[4]紅樓夢[ M ].長春:長春出版社,2002。

[5]紅樓夢[ M ].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

[6]俞平伯點評紅樓夢[ M ].北京:團結出版社,2004。

[7]蔡義江。紅樓夢詩詞曲賦評註[ M ].北京:北京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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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於【治同文存續編】一書。2011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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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我在湖南邵陽師專讀書時,傅治同教授是我恩師。那時,我常迎朝踏夕踱於邵水之濱,去背誦【紅樓夢】之詩;那時,師未言及「紅樓有誤」也。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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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傅治同(1936-2020),男,湖南湘鄉人,1959年畢業於武漢大學中文系,先後在遼寧師範學院、湖南邵陽師專和邵陽學院從事高等教育工作48年。中文系資深教授、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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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恩師傅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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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徑文學社肖殿群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