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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語文文學常識之白居易

2024-09-04國風

唐 白居易(772 年-846 年

白居易 (772 年-846 年) 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 ,祖籍太原,生於河南新鄭。他是 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 ,與元稹共同倡導 新樂府運動 ,世稱 「元白」 ,與劉禹錫並稱 「劉白」,有 「詩魔」 和 「詩王」 之稱

白居易出生於 河南新鄭縣 的一個小官僚家庭。自幼聰慧, 五六歲開始學作詩,九歲通曉音韻 。建中三年,因戰亂全家遷往宿州符離埇口、徐州,次年又遷往越中。貞元二年,十五歲的白居易為考進士做準備,後帶著文章到長安投靠 顧況 ,受到顧況贊嘆。

貞元十六年,白居易以第四名賜進士及第。貞元十八年冬參加吏部候選,次年春參加書判拔萃科考試,與 元稹、崔玄亮 等同登第,被授予秘書省校書郎一職,在長安常樂裏租賃居所。

永貞元年,唐順宗即位後發起 「永貞革新」 ,白居易給韋執誼上書支持革新並提出建議,但同年他遷往永崇裏的華陽觀居住以遠離政治鬥爭。順宗退位後 「永貞革新」 失敗,白居易在詩文中常對革新政黨表示同情。元和三年,白居易被封為左拾遺。任職期間,元稹被貶,白居易和翰林學士李絳、崔群紛紛上書表示元稹無罪。

此外,白居易還多次上書勸諫憲宗,憲宗多數都采納了他的諫言。此外,白居易還以詩歌或奏疏的形式建議憲宗重視民生疾苦,創作了【秦中吟】和【新樂府】等諷喻詩以及【論和汆狀】等奏疏。

元和十年,宰相武元衡和禦史中丞裴度被暗殺,白居易上書唐憲宗力主嚴緝兇手,卻被認為是越職言事,加上朝中有人構陷,他被 貶為江州刺史 ,後中書舍人王涯上奏說白居易所犯罪狀 「不宜治郡」,於是白居易被重新 任命為江州司馬 。元和十三年,白居易改任忠州刺史,在刺史任上減寬刑獄和稅賦並開路植樹。

元和十四年三月,元稹和白居易相會於峽口並在夷陵停船三日。後來他被召回長安,先後擔任過主客郎中、知制誥、朝散大夫等職,並在長慶元年加朝散大夫職,後又先後擔任杭、蘇二州刺史。在蘇州和杭州等地任職期間,他治理西湖水並修建堤壩,同時開路種樹以利民生。

白居易於會昌六年、大中元年(公元 846 年)病逝,葬於洛陽龍門香山,享年七十五,贈尚書右仆射。

白居易的詩 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 他的詩歌 主張強調文學要立足於現實,反映現實,為現實服務,提出 「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 ,要求詩歌能 「救濟人病,裨補時闕」,揭露時政的弊端。在創作方法上 要求 「直書其事」,要有 「實錄」 精神 。他是 新樂府運動的 主要倡導者。

白居易一生創作詩歌三千八百四十首,現存近三千首 ,著有【白氏長慶集】和詩歌理論著作【與元九書】傳世 ,其詩作不僅在中國影響深遠,在日本和北韓等國也有廣泛影響。

初中語文課本中節選了他的 【賦得古原草送別】【暮江吟】【錢塘湖春行】【賣炭翁】【大林寺桃花】【憶江南】【觀刈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