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后,省军区的副军级职务,仅剩副司令员和副政委。
原先的省军区,一般设有2位副司令员、1位副政委、1位参谋长、1位政治部主任共计5个副军级职务。
然而,军改之后,省军区取消了参谋长、副政委和政治部主任等职务。
因此,军改后的省军区副军级职务仅有两个,分别是副司令员和副政委。
由于军改中省军区不再设立参谋部和政治部,因此也自然无需再设立参谋长和政治部主任这两个职务。
也就是说,在军改后的调整中,省军区系统的领导职数由原先的"两正五副"精简为"两正两副"。
例如,之前担任原军分区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等职务的留任军官,纷纷改任调整后的军分区副司令员。
此外,省军区的内设机构也发生很大变化。
军改后,省军区装备部和后勤部被取消,其职能和人员调整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军委总后勤部改编为后勤保障部,级别调整为副战区级。这一改革简化了内设机构的层级,由原来的「二级部、局、处」三级结构简化为「局、处」两级。
省军区系统因职责变更,不再设立「后勤部」或「装备部」。取而代之的是,省军区改设副师级的保障局,军分区改设副团级的保障处,人武部改设保障科。
军委后勤保障部成立,主要履行全军后勤保障规划计划、政策研究、标准制定、检查监督等职能。
之前的总部制改为多部门制,优化了军委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突出了核心职能,整合了相近职能,加强了监督职能。
省军区还有很多部队,在军改后已移交至陆军及其他军种部队。
省军区撤销的具体作战部队,包括边海防部队和独立师。在军改中,多数省级军区的作战职能被取缔,边海防部队全部转隶陆军。
军改后,省军区撤销了作战部队,但保留了三支营级的直属力量,分别是警备纠察队、警卫勤务队和综合训练队。
警备纠察队 :主要担负维护军队纪律和形象、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的职责。具体包括纠察违纪军人/军车、监督军人军容风纪,以及打击有损军队形象的违法犯罪活动。
警卫勤务队 :主要负责省军区机关的安全警卫、运行保障、勤务支持等工作。
综合训练队 :负责实施教学组训,依据【军事训练大纲】为省军区系统官兵、专职人员提供训练。此外,综合训练队还着眼于新军事训练大纲职能要求,结合本队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相关训练活动,以强化练兵备战鲜明导向、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
也就是说,在军改后,省军区的警备纠察队、警卫勤务队和综合训练队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作用,共同推动军队的正规化建设、安全警卫、运行保障以及军事训练的质量提升。
综上所述,军改后的省军区在职务设置、内设机构以及部队调整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副军级职务精简为副司令员和副政委,而之前的参谋长和政治部主任等职务被取消。同时,省军区内设机构也有相应的调整,通过设立保障局、保障处和保障科,使得后勤保障更加高效有力。
此外,省军区撤销了作战部队,将边海防部队转隶陆军,并保留了三支直属力量,负责维护军队纪律、安全警卫和军事训练等任务,确保了省军区在改革后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