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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來不來做報告?「大法官」勸和藍綠,挨轟:當執政者護衛隊

2024-08-12台海

針對台民意機構改革的攻防仍在持續,台當局「憲法法庭」昨天(6日)針對「台民意機構職權行使法」言詞辯論,「大法官」詹森林突然扮演「和事佬」,詢問台民意機構和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雙方有沒有和解可能。但藍營並不買單,台民意機構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法案」經過嚴謹程式「三讀」完成,不存在各退一步的問題。國民黨民代羅智強則批評,「大法官」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用惺惺作態要當「和事佬」。

台當局「憲法法庭」昨天針台民意機構改革「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在詢答階段時,「大法官」詹森林表示,台民意機構的訴訟代理人律師林石猛在狀子中強調,有關台灣地區領導人到台民意機構報告,這樣的規定是建議的性質,不是真正義務。而擔任機關代表的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上次也說,賴清德不來好像也不能怎樣。那在這樣的情況下,雙方有沒有和解的可能?

詹森林還稱「說我天真也好,好意也好,我提出來,有沒有可能依照林石猛的陳述,就是那幾個條文是宣示性的。」他說,雙方都說不要「憲法法庭」介入,卻又激烈爭執,是不是要冷靜一下。就是台民意機構把有疑義的條文刪掉,但也請賴清德履行承諾或義務,去台民意機構做該做的報告。

針對「大法官」的表態,民進黨民代鍾佳濱今天則聲稱,這個調侃的語氣大家聽得清楚,意思就是台民意機構擴權是殆無疑義的。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稱,詹的意思就是提醒藍白民代,要不要把這個「違憲」的「修法」吞回去。

藍營方面也不領情,洪孟楷表示,雖然國民黨民代還沒對此開黨團大會討論,但當初既然「法案」都已經「三讀」透過,就代表民代認為可以「修法」。台民意機構改革經過如此嚴謹的「修法」程式,「根本不存在各退一步的問題」。況且還沒修改「法令」前,本來就規定台民意機構有權要求台灣地區領導人赴台民意機構做報告。

洪孟楷表示,整個「修法」過程並不是如民進黨所說的草率沒討論,而是歷經兩位「召委」輪流主持、44次散會動議後的結論。都有經過冗長討論,只是最後無法達成共識,只能透過表決。他呼籲「大法官」身為台灣地區現行憲制性規定的守護者,應針對台民意機構有無權力「修法」進行「釋憲」,而不是要民代刪除條文。

羅智強則批評,「大法官」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要當執政者的護衛隊,就不用惺惺作態要當「和事佬」。羅智強搬出當年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曾說過的話,柯曾表示,台灣地區領導人到台民意機構報告,必須要與民代雙向溝通、互動,能夠詢答才有意義。如果只是來報告、自言自語的話,那在臉書上寫一寫,或找電視台做獨白就夠了,不用來踐踏民意機構。

羅智強說,柯建銘還說,台灣地區領導人到台民意機構進行報告,必須采即問即答的方式,否則根本沒有意義。他感嘆,看看柯建銘的昨是今非、看看「大法官」沈淪墮落,真的是悲哀。 (海峽導報駐台記者 林靜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