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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AI生成圖片侵權案始末:原告勝訴放棄賠償,有律師質疑判決

2024-01-11辟謠

·中國首例AI生成圖片著作權侵權案日前判決已生效,原告李昀鍇勝訴後放棄被告500元賠償。

·李昀鍇坦言,判決結果並不重要,更希望法院能夠對使用AI來生成圖片的創作是否構成作品,是否具備獨創性給出一個明確的判斷標準。

整個2023年,李昀鍇的關鍵詞就是「訴訟」。他沒想到,自己最終勝訴的案件,作為中國首例AI生成圖片著作權侵權案,入選了2023年中國法治實施十大事件。

目前該案一審判決已生效。1月9日,李昀鍇告訴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法院判決的500元賠償,他選擇放棄。

李昀鍇認為,不論是勝訴還是敗訴,都已達到目的,即希望法院能夠對使用AI來生成圖片的創作是否構成作品給出明確的判斷標準。

作為中國首例AI生成圖片侵權案,一審判決也意味著法院對AI繪畫大模型使用者在生成圖片上享有創作權益給出了首次認可。不過,需要註意的是,本案判決也強調,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是否構成作品,需要視個案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起訴:原告用AI制圖工具模型生成圖片被侵權

90後的李昀鍇是職業律師,同時也是用人工智能軟件創作繪畫作品的資深愛好者。由於職業原因,李昀鍇日常關註人工智能相關法律問題。

2023年2月24日,李昀鍇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透過在模型上輸入數十個提示詞,設定相關叠代步數、圖片高度、提示詞引導系數以及隨機數種子等,生成了數張人像圖片。

李昀鍇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生成的圖片。 本文圖片均由受訪者提供

李昀鍇將制作的圖片以「春風送來了溫柔」為名釋出在社交平台小紅書上。2023年3月2日,百家號一自媒體賬號釋出的名為【三月的愛情,在桃花裏】的文章使用了李昀鍇制作的圖片。

李昀鍇認為,對方未獲得他的特許就截掉了他在小紅書平台有署名浮水印進行釋出,侵犯了署名權及資訊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5月25日,李昀鍇起訴被告劉某侵害作品署名權、資訊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在北京互聯網法院立案。

資料顯示,Stable Diffusion模型釋出於2022年,是一種深度學習人工智能模型。該模型主要依據文本產生影像,也可以套用於其他任務,如影像修復、影像擴充套件。

目前,很多人包括沒有繪圖技藝的人士在內,在嘗試運用這些新的模型來生成內容,把自己的創意、設計進行有形呈現,使創作圖片的效率大幅提高。

李昀鍇認為,自己用AI生成的圖片為美術作品,目前網絡上開源作者免費提供的模型高達數萬個,都可以透過網絡公開下載,因此創作時所依據的模型由使用者自由選取。從模型的選擇及提示詞的輸入,再到生成參數的這一過程能體現出作者的獨創性,應當認定為作品。

李昀鍇在訴訟中要求涉案的百家號釋出公開聲明並賠禮道歉,消除其侵權行為給他造成的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5000元。

爭議:AI生成圖片創作過程是否構成作品,是否具備獨創性

2023年8月24日,原告李昀鍇起訴被告劉某侵害作品署名權、資訊網絡傳播權糾紛案在北京互聯網法院線上公開審理。

這起案件前後共經歷五次開庭審理。李昀鍇說,每次開庭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如何跟法官解釋,自己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生成圖片的制作過程以及模型賦予使用者的使用權利。

「對於我來說,準備的過程太耗費精力了,所有轉譯材料都是我們自己準備。不過,我就是希望透過這起案例,能夠讓法院給AI繪畫定性。無論法院支持與否,總要告訴我明確的判斷標準,而這個標準其實對整個行業非常有參考作用。」李昀鍇認為,出於本職工作的特殊性,也出於對AI繪畫的喜愛,他難以保持沈默。如果每一個AI繪畫師都保持沈默,更多的作者權利會受到侵害。

此案最關鍵的爭議在於 李昀鍇基於自己設定的提示詞和參數,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制作的圖片「春風送來了溫柔」是否構成作品,以及構成哪一種類別的作品。

北京互聯網法院在判決書中認為,在本案中,從圖片生成過程來看,一方面,雖然原告李昀鍇並沒有動筆去畫具體的線條,也沒有百分之百地告知Stable Diffusion模型怎樣去畫出具體的線條和色彩,構成涉案圖片的線條和色彩基本上是Stable Diffusion模型「畫」的,這與人們之前使用畫筆、繪圖軟件去畫圖有很大的不同。

但另一方面,法院認為,原告李昀鍇透過提示詞,對於人物及其呈現方式等畫面元素進行了設計,對於畫面布局構圖等透過參數進行了設定,體現了原告的選擇和安排。此外,原告李昀鍇透過輸入提示詞、設定相關參數,獲得了第一張圖片後,繼續增加提示詞、修改參數,不斷調整修正,最終獲得了涉案圖片「春風送來了溫柔」,這一過程體現了原告李昀鍇的審美選擇和個性判斷。

法院認為,李昀鍇創作的圖片由其獨立完成,體現了他的個人化表達,所以涉案圖片具備「獨創性」要件。

綜上,法院認為,涉案圖片符合作品的定義,屬於美術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法院認為,李昀鍇是直接根據需要對涉案人工智能模型進行相關設定並最終選定涉案圖片的人,涉案圖片是基於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產生,體現出了原告的個人化表達,因此原告李昀鍇是涉案圖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圖片的著作權。

對於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未經特許,使用涉案圖片作為配圖並釋出在自己的社交賬號中,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涉案圖片,侵害了原告李昀鍇就涉案圖片享有的資訊網絡傳播權。涉案圖片從小紅書平台上下載後應當載入有平台和使用者編號的浮水印,被告去除浮水印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最終的判決,目前已生效。

熱議:有法律專家支持此判決,也有律師表達質疑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在涉案百家號上釋出聲明向原告李昀鍇賠禮道歉,並賠償李昀鍇經濟損失500元。

對於這筆賠償,李昀鍇最終放棄接受。

「這個案子無論上訴或者不上訴,我們都已經達到目的,即希望法院給一個明確的判斷標準。」李昀鍇告訴澎湃科技。

1月9日,被告劉某的好友告訴澎湃科技,目前劉某不想被打擾,也不打算上訴。

此案為AI生成圖片相關領域著作權第一案,北京市互聯網法院做出的判決,目前引起了國內法律界熱議。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郭禾告訴澎湃科技,從判決中可以看出,使用者利用AI工具從事「文生圖」的過程,被認定為創作作品全過程中的一個部份。更進一步,AI工具「生成物」經人工偵錯、選擇所形成的結果被認定為作品,進而可以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判決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方面確立的幾個關鍵性結論,對於未來人工智能相關案件的裁定無疑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該案判決對產業發展的激勵作用和整體社會效果也較為積極。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姚誌偉認為,北京互聯網法院的判決不失為一種探索,在認可生成式人工智能創造物的作品內容上極有可能是全球第一例。但思路上可以進一步最佳化,現在的思路還是會受到部份質疑。

「如果人的創作和機器的創作同等受到保護,在機器創作達到成本極低、量極大的情況時,可能也會造成對人創作的擠壓,人們自我的創造動力可能會進一步下降,也就是說機器創造對人的創作可能會產生一定的替代性。」姚誌偉說。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遊雲庭則認為,此案存在爭議。他認為,本案的本質是,原告只輸出了提示詞,就透過人工智能生成了涉案圖片,根據【著作權法】的傳統理論,人創作的作品才受版權保護,原告李昀鍇的行為並不構成創作。

在遊雲庭看來,生成圖片的門檻太低,方式太便捷,對圖片生產者而言,無需作畫,很方便地寫一些提示詞就可以生成一幅作品,就個人而言,對人工智能圖片創作的智力貢獻是很低的。而且人工智能的軟件可以大規模復制,只要算力足夠,短時間生成海量的圖片完全沒有問題。如果這都可以獲得著作權保護,對整個社會而言,起不到鼓勵創新的效果。

澎湃科技註意到,人工智能創作的作品是不是應當給予知識產權保護,是世界各國都還在探索的問題。

法院主審法官在判決中特意強調,「人們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圖片時,不存在兩個主體之間確定創作者的問題,本質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進行創作,即整個創作過程中進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只有正確地適用著作權制度,以妥當的法律手段,鼓勵更多的人用最新的工具去創作,才能更有利於作品的創作和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在這種背景和技術現實下,人工智能生成圖片,只要能體現出人的獨創性智力投入,就應當被認定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