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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擬每噸水征收0.49元

2024-06-14辟謠

近期,惠州市城管執法局在官網釋出關於征求【惠州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擬於本月下旬召開聽證會。公告稱,生活垃圾處理費按「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可采取「用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法」計費,也可以實行定額計費,或者按產生量計費。具體計費和收取方式由所在地縣(區)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生活垃圾處理費

此次收費針對的惠州生活垃圾處理,是指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過程所發生的費用。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收費時應依法使用發票,並照章申報納稅。

計費方式

自來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是指每消費1噸水的社會經濟活動或生活過程所產生的生活垃圾量的比率。生活垃圾處理費代收單位按1%收取代收手續費。代收手續費由財政部門安排列入收費單位的年度預算,並由收費單位支付給代收單位。

方案一:用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法

方案二(非居民類):定額計費 15元/戶·月

方案三(非居民類):按產生量計費 163.44元/噸

惠州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解釋,上述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是惠城區已經在執行的價格標準,從2014年開始執行,很多居民都已經繳納了這部份費用。此次征求意見稿不涉及價格調整,主要是規定各職能部門責任,這個價格標準只是參考。

采寫:南都記者 蔣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