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早上,貴州省麻江縣婦聯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媒體報道的「女子金某某被拐33年」訊息不屬實,金某某1991年經人介紹嫁到廣西,當時是其母親羅某某陪同送到男方家。1993年改嫁後,因金某某是聾啞人、肢體殘疾等,當時的通訊、交通也不方便,和家人失去了聯系。
麻江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也向記者介紹了上述情況,稱不存在拐賣。
「前天,金某某在子女的陪同下,成功地在麻江與她的家人相認,現在她正在麻江與家人享受團圓的時光。」3月29日,麻江縣婦聯的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透露了更多關於金某某的情況。據悉,金某某於1991年在他人的介紹下嫁到了廣西桂平。然而,由於她是聾啞人且肢體有殘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她在婚後的一年裏與男方離了婚,並且沒有生育子女。1993年,金某某再婚,婚後她育有一子一女。由於通訊和交通的限制,再加上她是聾啞人,金某某與家人失去了聯系。隨著她的女兒長大,她決心幫助母親尋找失散的家人,以完成她父親生前的遺願。後來,金某某的女兒透過網絡平台發起了尋親行動,並最終與金某某的娘家親屬取得了聯系。
婦聯工作人員還提到,金某某的女兒透露,她的母親是經她的大伯介紹給她的父親的。目前,相關部門已經介入此事,預計將會公布更多相關的詳細情況。
麻江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警方已經關註到網上金某某尋親回家一事,相關情況目前正在進一步核實中。對「被拐是否屬實」,該工作人員表示,需詢問宣傳部門。此後,麻江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介紹了縣婦聯工作人員所述情況,稱不存在拐賣。其後又再向澎湃新聞表示,金某某家人表示不願透露資訊,如果要采訪可以到當地。「感謝大家對這個事情的關心、關註,相關情況我們也在進一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