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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田邊身亡,家屬:事故現場電線漏電

2024-06-15辟謠

來源:九派新聞

湖南新寧縣一男子路過田邊時意外身亡,死者家屬懷疑觸電導致,家屬稱,事發時死者同伴接觸其身體時,有明顯電流感。

6月14日,死者家屬告訴九派新聞,經相關部門檢驗,現確認事故現場確實有電線漏電,但具體的權責劃分還待調查。

據死者家屬拍攝的影片,事發後,有電力部門工作人員勘驗現場,透過工具檢測,發現電線確實通電。家屬也看到了裸露的電線金屬頭,現場電線雜亂無章。

「我們在等待屍檢結果,訴求是要相關部門盡快給個說法。」死者家屬稱。

12日,當地電力公司告訴九派新聞,確有此事發生,已成立專案組調查。

案發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持長桿對路線電壓進行檢測。圖源:受訪者提供

【1】家屬:觀看夜釣半路突然倒地

死者家屬反映,此事發生在6月5日淩晨1時30分,死者原本和朋友約好去看釣魚。兩人走在田邊,相隔大概幾米遠,不料死者突然倒地,「當時他還翻過身來,喊朋友拉他一下,朋友拉的時候明顯感覺有電。」

隨後,同行的朋友立馬撥打家屬電話,120救護車也趕到現場,但男子已沒有生命體征。

家屬告訴九派新聞,死者今年33歲,生前身體健康,案發當天正在下雨,且已連續降雨多日。在事故現場,家屬發現了裸露在外的電線,認為是漏電致死。

家屬向九派新聞提供了多條事發後的現場勘測影片。影片顯示,幾名頭戴安全帽的工作人員拿著長桿型的檢測儀器,檢測事發田邊的電線路線,檢測人員稱自己為「供電公司」的工作人員。檢測後,一旁一男子稱,檢測路線確實帶電,「有電,220伏的電。」

用儀器對裸露電線進行檢測後,發現電壓為220伏。圖源:受訪者提供

目前,家屬已將遺體送至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死亡原因鑒定,經相關部門檢測,確認事故現場確實有電線漏電,但具體的權責劃分還待調查。

「我們訴求是盡快處理,給個說法,該賠償的賠償,不能這樣一直拖下去。」家屬稱,死者家庭經濟條件一般,上有一對六旬的父母,下有一個兩歲的兒子,妻子沒有工作,如今家庭的重擔壓在妻子身上。「做屍體鑒定的錢都是借來的。」

6月12日,九派新聞致電當地電力公司,工作人員稱,此事正在調查中,「縣裏也成立調查組。」

同日,金石司法所所長、金石鎮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副主任則稱,自己正在開會討論此事,事件在調查中。

另據大皖新聞,新寧縣安委辦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經了解,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記者隨後聯系了新寧縣公安局和金石派出所,未獲回應。

金石鎮政府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大皖新聞記者,這個事情正在調查處理中,要向上級有關部門了解。對於周先生的死因,該工作人員表示,「要等調查結果。」新寧縣科工信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局有介入處理此事,但死因目前還不確定,具體情況其不方便回復。

【2】律師:若死因與觸電有關,電力部門需承擔責任

在路上意外觸電身亡,權責應如何劃分?

結合此案,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陳貞律師認為,若死亡原因與觸電有關,則電力部門承擔侵權責任。

若事故發生是由於電線漏電,存在電力事故安全隱患造成的觸電事故。根據法律規定,供電公司是供電路線的管理人,其依法應對其營運的電力設施進行安全警示和防護,消除對周圍環境的安全威脅。在本案中,若供電公司未盡到相應的安全管理職責,則應承擔侵權責任。

陳律師表示,侵權行為致人死亡,賠償的範圍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金額可與侵權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本案中,屍檢結果出具需要一定時間,若在此之前存在經濟困難,家屬可以向民政部門等申請臨時救助。

夏日來臨,夜釣又成時髦,但也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此前,據澎湃新聞等多家媒體報道,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梅城鎮一名22歲男子釣魚時因魚竿觸碰電線不幸觸電身亡。

陳律師指出,夜釣如發生電線觸電事故,權責的劃分問題要看事發環境周圍是否有圍欄、提醒、警示等標誌標識,這意味著電力部門是否盡到了安全管理提醒的義務。

另外,作為成年人,也應意識到釣魚附近環境是否安全,若受害者自身存在過錯,根據法律規定,也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來源:九派新聞

記者:楊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