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退役軍人優待證使用遇阻又上了熱搜,一名退役老兵持優侍證乘坐公交車被司機辱罵,引起社會強烈反響。正常應該享受的優待政策不落實讓退役軍人心寒,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應該反省的不僅僅是這位公交車司機以及所屬的公交公司,最應該反思、反省的是政府相關部門,特別是退役軍人事務局。為什麽各省市落實優待政策有程度不同的偏差?比如:本省市發的優待證可以用,外省市發的不行。現役軍人證件可以用,退役軍人優待證不行。優待證乘公交車可以,乘市內軌域交通不行;有的旅遊景點可以持優待證免費遊覽,而有的旅遊景點則要半價購票,有的必須全票遊覽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難到退役軍人事務局不清楚嗎?應該到了解決問題的時候了:
1、不應該再讓退役軍人感到心寒;
2、不應該再讓優待證使用成為社會的負面話題;
3、不應該讓優待證在不同的省市面對不同的對待;
4、不應該類似擠牙膏的方式落實優待政策;
5、更不應該讓現役軍人感到這可能是他們明天的面對。
解決好這些問題應該是退役軍人事務局職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