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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士兵陣亡標準有多苛刻?直接顛覆你的想象,別再被電視劇騙了

2024-01-20軍事

引言:

在影視劇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美國士兵英勇作戰,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橋段。

然而,影視劇中的戰爭場景雖然激烈,但觀眾們也要學會理性看待,不要被誇大和虛構的情節所影響。

例如,這些戰死的場景,嚴格來講大部份都不符合陣亡的條件,家屬們也得不到應有的補償。

因此,美國的大兵只會更加惜命,而不會像楞頭青一樣奮不顧身。事實上,美國士兵的陣亡標準非常苛刻,完全超出了人們的預料。

在實戰中,陣亡的士兵需要滿足一系列近乎變態的要求,才能夠被認定為陣亡。

因此,對普通士兵來說,死在戰場上不是什麽難事,但死後還能被判定為「KIA」,簡直就跟買彩票中獎沒有區別。

網上有一句話是這麽說的,美軍裝備精良,很難對付,但要讓他陣亡,可能比直接殺死他還難。

以至於美國打了這麽多年仗,登記在冊的陣亡人數還不及其他國家的零頭。

美國大兵「KIA」的三大標準

在絕大多數國家,為確保烈士家屬在失去親人後生活上不受影響,政府一般都會給他們發放撫恤金。

然而,美國雖然全球布武、到處征伐,傷亡也在所難免,但他們的「英雄」可不是想當就能當。

至少需要滿足另外三個苛刻條件,才能領取相應的撫恤金,並且是缺一不可。

首先來看看第一條,那就是必須被明確目標的敵對火力擊殺。

這要怎麽理解呢?打個比方,美國大兵在阿富汗戰爭中的打擊目標是塔利班和基地組織。

但一不小心落單,被當地平民殺了,或是被友軍火力誤殺。

以上種種情況,根據陣亡條例,均不能算作陣亡,家屬也享受不到撫恤金待遇,只能按一般謀殺罪處理。

其次,還必須是當場死亡,生命力太頑強,掙紮一下,撫恤金就跟家裏人無緣了。

在美國電影裏,經常可以看到醫療兵這個角色,他們穿梭在槍林彈雨中,給受傷的隊友包紮治療,再將他們放到黑鷹直升機送往後方。

這些電影橋段,給不明真相的觀眾一種美軍特別重視生命的假象。

然而,事實上,這些人並沒有多麽偉大,因為從前線撤下來的傷兵,大部份會因為失血過多而死在半路上。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那就跟陣亡沒有半毛錢關系。為國捐軀,到頭來連個陣亡都評不上,家屬知道這事後,估計恨死那些庸醫了。

如此一來,怎樣才能算陣亡呢?這裏就要說到陣亡認定標準的第三條,死亡的地點。

陣亡,英語簡稱KIA,從字面上來理解,就是死在陣地上,才能叫陣亡,美國就是一個這麽認死理的國家。

此外,美軍對於陣地的定義也是很迷,沒有死在自己劃分的陣地上,也不能算陣亡。

例如,越戰期間,有一小隊美國士兵,在後方被越共遊擊隊用RPG火箭筒一炮轟死。

由於他們屍體是在一家舞廳內發現的,不是陣地,所以這一隊士兵都不能被計入陣亡名單裏。

韓戰期間,也有一個非常經典的案例。

1950年12月,美軍因為麥克阿瑟的冒進輕敵,被迫放棄對平壤的進攻,只能全線南撤,到三八線附近重建防線。

誌願軍在後面窮追不舍,美軍一位名叫華爾頓沃克的中將在途中被慌張的韓軍士兵開吉普車撞死。

雖然說,沃克中將的死是由我軍進攻造成的,但由於不符合陣亡條例的第一,第二條。因此不能算為陣亡,被排除在我軍擊斃的美軍高級將領名單之外。

沃克中將

然而,即便是在戰場上、自己的陣地上、被敵對火力所殺,還需要再滿足一個基本的前提條件,才能被認定為陣亡。

那就是在死亡現場,留下證明身份的東西,例如一張小小的金屬身份牌。

也就是說,假設一位美國大兵在隊友的目擊下,被敵軍的155毫米榴彈炮轟殺至渣,名牌被炸飛不知所去,身上沒有一塊肉是完整的。

即便身後的隊友看到了這一幕,知道他已經犧牲了,也無法為他申報陣亡。

這也是美國大兵愛紋身的原因,畢竟,有紋身作為身份標記,即使自己身首異地,面目全非。

也能根據一兩塊英雄碎片,讓打掃戰場的隊友認出這是自己,為家人爭取一點撫恤金。

陣亡士兵的待遇有多高?

看到這裏,不禁讓人產生疑問,為什麽美軍要這麽認死理,通融一下不行嗎?

這裏,我們只需要看看陣亡士兵的身後待遇有多高,就明白原因了。

首先是物質待遇。 在美國,士兵一旦陣亡,受益人就會領到一筆特別高的撫恤金,足以讓貧困家庭直奔小康。

一次性補助是這樣的,除了8000美元的喪葬補貼是一致的之外,其余的待遇則因陣亡士兵的兵種不同而存在差異。

例如,最高的當然是空軍,有124萬美元之多;其次是海軍,83萬美元;陸軍是最苦最累待遇最差的,只有63萬美元。

最關鍵的是,這筆錢不是固定的,還會因為通貨膨脹的緣故而逐年增加。

除此之外,受益人每月還能領取1000美元的生活補貼。如果死者還留有未成年子女的話,每個月還會領取300美元的額外補貼,一直領到子女成年,或其妻子改嫁。

其次是榮譽,陣亡士兵會被追授勛章,遺體蓋上星條旗,在最高規格的國家公墓安葬,旁邊的墓位說不定埋著總統或者國務卿。

最後是政策補助,受益人享受免費教育補助和醫療保險、聯邦政府機構工作崗位優先安置權、稅務及債務減免權。

總而言之,政府對於陣亡士兵家屬的補貼、賠償、照顧都是做得比較到位的。

開出的撫恤金、特權、福利,也都很多。以求在物質上給予陣亡家屬、親人最大的寬慰。

看到這裏,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麽美軍要把判定標準設定得這麽嚴了。

不過,美軍的撫恤金雖然看起來很優厚,但也存在著諸多限制,例如審批流程繁瑣。

家屬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將錢拿到手,這對於急需用錢的家庭來說,或許會造成困擾。

再如撫恤金一般是優先發放給陣亡士兵生前指定的受益人,若沒有指定,則按照法定順序配給,實際獲益人可能不是士兵的直系親屬。

此外,聯邦政府機構工作崗位優先安置權也只適用於符合資格和條件的人,並不是說直接去了就能安排工作。

甚至是子女和配偶的醫療保險以及各種教育補助,也有適用時限,他們的稅務減免也不是那麽容易申請得到。

雖然說,美國高層不講人性,只為節省財政開支,想出了很多苛刻的條件和限制,就是不讓家屬得到應有的補償。

但是,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既然如此,那麽底下的士兵同樣可以利用制度的漏洞,去維護自己和戰友應得的一些權益。

比方說,遇到無法辨認屍體或找不到屍體的情況,隊友一般就會當他還活著,故意不上報戰死目擊報告。

因為美軍除了KIA之外還有MIA

MIA,即作戰任務中失蹤。這裏,他們利用了一個漏洞。

那就是軍人在失蹤期間,會被視為仍在服役,薪金和服役津貼照發不誤,只是由親屬代領。

更重要的是,失蹤人員還可以和同期人員一樣進行定期晉升,一起漲薪金、漲津貼。

延續到一定年限之後,還找不到人,才會被取消MIA身份,認定為死亡。

在海灣戰爭期間,美國空軍,就發生過好幾起故意不上報隊友戰死訊息的事件。

最典型的,當屬友軍的戰機被擊落後,明明未看到飛行員跳傘,卻上報自己看見了跳傘,或上報自己沒看清是否跳傘,只為了讓隊友的家屬多拿一份錢。

這是因為,按照陣亡條例,戰鬥機在空中爆炸,而未發現飛行員跳傘,則會被直接認定為KIA。

若是跳傘,但沒有歸隊,則會被認定為MIA。這樣一來,在被確認KIA之前,其家屬還能繼續領薪金和津貼繼續晉級。

等年限一到,或是發現屍體,確認KIA之後,還能多拿撫恤金。

結語:

總而言之,戰死沙場的大兵,即便為美國付出了寶貴的生命,也可能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關懷。這對於美國人來說,實在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悲哀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