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聯邦議員用$50現金付款,被拒引發熱議!法定貨幣到底「行不行」?
據【每日郵報】2月9日報道,澳洲聯邦議員Bob Katter因一家咖啡館拒絕接受他用50澳元紙幣支付午餐費用,而大發雷霆,這一事件引發了一場關於你是否有權使用現金進行支付的法律辯論。
然而,這個問題並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甚至連澳聯儲的歷史學家,副教授Selwyn Cornish也感到困惑不解。
Bob Katter(圖片來源:【每日電訊報】)
Cornish表示:「多年來我一直在問這個問題,紙幣上寫著是法定貨幣。既然如此,怎麽還能拒絕接受呢?」
當國會大廈餐廳的工作人員拒絕了Katter用現金支付一份魚和蔬菜的午飯費用後,Katter對此感到非常憤怒。
他說:「法定貨幣意味著你必須接受它,這是法律規定的。」
然而,根據澳聯儲的網站,現實情況並不像他說的那麽簡單。
澳聯儲表示:「交易時不一定非要使用澳洲的紙幣和硬幣,拒絕接受法定貨幣紙幣和硬幣的支付並不違法。」
(圖片來源:【每日電訊報】)
這一切都取決於你購買前所達成的「合約」。
「如果商品或服務提供者在合約之前指定了其他支付方式,那麽通常沒有義務接受法定貨幣作為支付方式。」
因此,如果你進入一個只接受銀行卡付款的停車場,當你離開時,你不能向支付機器揮舞現金,並爭辯說必須接受它。
如果一開始沒有指定只能刷卡支付,那麽情況就會有所不同。
因此,如果Katter事先沒有被告知必須刷卡付款,他就有權堅持用現金支付。
如果該餐廳將他告上法庭,法庭可能會判決必須接受現金支付。
所有這些都沒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甚至澳聯儲都表示,其關於法定貨幣的評論「僅作為一種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