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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大核有料
國外歧視黃皮膚,尤其是歧視咱們中國人的人可不少。
但是當一位博主到了國外,最讓他難受並且震驚的,不是那些外國人的歧視,反而是咱們自己人看不起自己人!
博主沒惹事,就有一個華裔大媽過來挑事,明明會說中文,卻非要說英語。博主自己的車停著好好的,她卻看不慣了,非要把車移走。
為啥她光來找事?博主最後又是如何反擊的呢?
停個車還礙著你了?
那段時間,博主在休斯頓,有一輛國內改裝的大房車。他想把自己的車從國外運回國內。要想運回去,要辦很多手續才行,流程時間挺長,所以博主在附近租了個短期房子,想住這,等手續辦好了再走。
這個車,自然也是博主停在自己租的房子門口的。這套房子有倆停車位,差不多7米,正好能停下自己的車。
但是鄰居大媽卻不滿意了,天天上門敲門找博主理論,說他的車太大了,不能停著,要停就去停遊客的停車位。
這事也奇怪,博主既然租了房子,自然也分到屬於房子的停車位了,憑啥不讓人使用自己的車位?
而且這車雖然大,那占地面積也沒有車位大,比車位還小一米,放在車位是正正好的,就算大,也不會妨礙到別人。她有什麽理由指責別人呢?
博主平日裏是拍影片的,大媽上門的時候,也把理論過程拍下來了。看到大媽的一些言行舉止,一些網友頓時理解了大媽的心態:就是看不慣國人,純純來找事的!
為啥這樣說呢?因為大媽的行為中,明晃晃地透露出她的態度: 美國的什麽都好,中國的什麽都差!
剛開始,大媽滿口英文,好像語言不通一樣。博主說中文,她以為博主聽不懂,就用手機上的轉譯軟件,把自己說的英語轉譯成中文再拿給博主看。
但是博主用中文說話時,她卻立刻回應了。
這一舉動就表示,她明明是會說中文的!明明會說中文,為啥非要用英語,還要在手機上轉譯一輪,不嫌麻煩嗎?
這可就是這位「精神上的老外」的故意之舉了。她之所以就英文,就是為了炫耀:你看,我英語多好!我比你高貴,你必須聽我的!
博主正在解釋關於車的問題,大媽卻突然又來一句:別說中文,在美國,你必須說英文!她還說,她也會中文,但她就是不想說!
怎麽,中文很燙嘴嗎,讓她丟人了,所以說不出口?說英語就比說中文厲害嗎?這大媽純純是想裝一把,顯示自己的「高貴」。
博主這邊還在解釋自己為什麽停車,這邊大媽見博主不聽她的,連別人的解釋都不願意聽,直接對著手機來了一句:報警!
明明留著中國人的血,卻對著同胞耍起了老外的官威,這不搞笑嗎?
博主他們一直在心平氣和地解釋,這位大媽卻跟聽不懂一樣胡攪蠻纏,還非說別人不懂人話。她又突然飆了一句:ridiculous 。
這句話轉譯過來就是傻瓜、蠢貨。博主不樂意了,問她:你是在罵我們嗎?
大媽卻像失憶一樣,頤指氣使,指著博主說,我可沒有罵你!
博主無所謂她的態度,反正自己已經錄下來了,大媽的話自然也清晰保存在自己的器材裏。博主說,你罵了我們,你再這樣,我可就報警了。
大媽楞了一會,似乎有點害怕了,但是為了繼續耍威風,又繼續說,行啊,我正也要報警!
大媽還一直在門口,抵著博主的門,博主想關門都被她擋住關不上。
博主表示,你不僅罵了我,還妨礙我的正常生活,已經是在侵犯我的權益了,你再繼續,我就報警了。
大媽卻死活不承認,說了好多句我沒有罵你,不知道是不是得了老年癡呆,剛說過的話就「不記得了」。
倒是博主一說「報警」、「侵犯」,這幾個詞,大媽雖然還是嘴上不饒人,身子卻離開了門口,走到了院子裏,看來是她沒想到博主不好惹,怕了。
結果最後,大媽見博主不聽自己的,氣急敗壞,真鬧到報警這一步了。警察來了後,這事又是怎麽解決的呢?
兩幅面孔
警察到了後,先是讓大家冷靜一下,隨後表示自己的態度:
「這車只要不是在消防通道,不是在殘障車位,他們就管不了,我們不會強行管理這種停車問題!」
畢竟這是住宅小區,不是大馬路,停車是住戶自己的權益,有沒有違反規定,他們也沒資格管。
警察又說,他們會告訴這裏的人,互相關愛,管好自己就行了,不要隨便找事。
結果大媽見警察也不順著她,又趾高氣揚地找來了新幫手!
這回是董事會,一個大叔。大叔來了,說的話跟大媽一樣,不能在這裏停大型車輛。
然而,當他們問他要管理檔,看看有沒有這種規定時,大叔卻表示自己沒有。他連管別人的資格都沒有,為啥非來找這個事?
警察也是無奈了,這些人怎麽一茬接一茬沒完了呢,非要找這個事嗎?警察知道博主一行人也是遊客,沒必要為難他們,也想趕快解決這個糾紛。
見他們揪著博主不放,警察就溫和地對博主他們說,我來對這些人(大媽他們)解釋。
對上警察,大叔和大媽就支支吾吾不敢說話了,前後變化,宛若兩人。
警察較為嚴肅地說,我們是警察,是處理犯罪的,不是來處理這種事情的。
而且博主他們的車並沒有妨礙別人,也沒有違反什麽規定,是符合規定的合法權益。
博主他們這時也說,自己只是停個車,不會在這裏做一些不法或者擾民的行為,連開派對都不會有,完全不會幹擾其他住戶。
如果大媽他們有管理檔,並且規章制度上清清楚楚寫了不能停這種車,他們就會老老實實按規定把車移走。但是如果自己什麽規定都沒違反,就別再來找事了!
至於大叔和大媽,這時只能重復「我是董事會」的這一句話,根本反駁不了博主和警察的話。
他們是董事會這句話是不是真的尚且不論,就算是,那又如何?博主他們又沒違反規定,憑什麽非按他們的心意?
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博主一行人也收到了不少人的關心與支持,他們的房東還特地去研究了相關檔,結果檔上確實沒有規定不能停大車。
雖說有大媽這樣莫名其妙不講理的人,但是還是關愛同胞的好人更多。
參考:
抖音張教官的有趣人生:「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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