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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詞典】:「道法自然」三種主要解讀的利與弊

2024-01-21國風

「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學思想的重要論斷,老子沒有對其中的「道」「法」「自」「然」,或者「道法」「自然」作任何概念性解讀,而是直接結論:域中有四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該怎麽讀法?

不同的斷句方法決定著不同的解讀方向,從河上公以來,大致有兩種常見讀法和一種非常見讀法,分別如下:

1、兩種常見主的流讀法

通常的讀法是主謂賓結構式 ,即:道-法-自然。這種讀法,跟前三句構成一組逐層遞進、不斷深化的語法結構,句式構成一致,語意表達清晰,不易產生歧義。

這種讀法是自古以來的主流,其特點是與前三句句法一致,主謂賓齊全,「道」是名詞主語,「法」是動詞謂語,「自然」是「自己如此」的自然而然的狀態,即不受外部強力直接影響的自由、自在的穩定狀態。

這種讀法從莊子、韓非子、王弼以來,是最常見的讀法。

另外一種較為常見的讀法是:道法-自然。 這種讀法開始於西漢時期的註老名家河上公。他把「道法自然」一句從整個排比句式中單獨提出來,把「道法」作為名詞性概念,而把「自然」作為「道」的內容,因此,他把這句話解釋為:道性自然,無所法也。

所謂「道法」,相當於法家的「術法」,取消了「法」的謂語資格,把它作為「道之法」來理解,這可能跟河上公的方仙道思想有關。

河上公的讀法與註解,影響也很大,至今很多人沿襲著這個思路。

但是河上公的註文中,卻會出現「道」的內容之外的「自然」,於是, 「道 的「自然」又成包括人在內的「萬物」之「自然」 ,比如他說:不爭功名,乃自然也;天地所以獨能長且久者,以其安靜自然;雲從龍,風從虎,水流濕,火就燥,自然之數也;因循自然,養人性命,其德不見,故言不德也;輔助萬物自然之性,等等。

2、還有一種另類讀法,極為少見,但也有影響。

這種讀法出自唐代李約,他的讀法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這種讀法,一個主語「人」,一「法」到底,沒有新意,他在其【道德真經新註】的序言中說: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言法上三大之自然理也。其義雲:法地地,如地之無私載。法天天,如天之無私覆。法道道,如道之無私生成而已矣。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例也。」

他認為他的讀法是正確的,並批評上述兩種解讀法說:「後之學者不得聖人之旨,謬妄相傳,凡二十家註義皆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域中五大矣,與經文乖謬,而失教之意也……殊不知六經乃黃老之枝葉爾。」

李約的核心意思是:不這麽讀,則「域中四大」就成了「五大」:人、地、天、道、自然。

「道法自然」,法的是誰的「自然」?是法大道自己的「本來樣子」嗎?

從上述分析中得知,河上公的「道法—自然」,將「自然」依附於「道」,成了「道」的內容。於是,「人、地、天」的相法,最終卻是「法自己」。

而李約的「法道道」,雖構詞方式有變,但其意仍然是:人要效法地之所以為地,天之所以為天,道之所以為道的原則,這跟河上公的「法來法去法自己」的簡單語意重復沒什麽區別,既然「法」的就是道的「法自己」,那幹脆人「法」自己,豈不幹脆直接?

所以斷句讀法不同,會造成理解上的困擾。同時「自然」是老子哲學思想的核心概念和核心價值,連「道」都要「法自然」,可見其「位階」之高。

那麽。這個「自然」到底是誰的自然?真的像河上公所說是「道性自然,無所法」嗎?

首先,我們要排除掉「自然」的物理學概念,它不是今天所說「自然界」之「自然」,若是那樣,還真的像李約說的那樣,「域中的四大」就變成「五大」了。

余秋雨先生就解釋說「自然比道大一點點」——道無始無終、無邊無際,還有比「道」大的嗎?那是不可能的。況且,現代物理學意義上的「自然」還包括天、地,這不還是道跟天地「互法」嗎?

那麽,「道法自然」到底這個「道」要「法」誰的「自然」呢?

是「法萬物」之「自然」!

以前,我這麽解釋的時候,朋友們常常質疑說,既然萬物法道,現在又說「道法萬物之自然」,豈不是「轉相法」嗎?

所謂「轉相法」是王弼的說法。他說:「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於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故轉相法也。道法自然,天故資焉。天法於道,地故則焉。地法於天,人故象焉。王所以為主,其主之者一也。

就是說:道在萬物而順遂萬物的本性,物是方的圓的、長的短的、堅的脆的、黑的白的,那麽,道也順遂萬物的方圓、長短、堅脆、黑白,而沒有「道」規定性性。

因為」道不是某一事物的源頭,而是萬物的共同源頭,所以它不相對任何一物作具體規定和要求,它只順應萬物而不幹涉萬物。如果說「道性」的話,那麽,「能輔萬物之自然而弗能為」才是它的內容,而不是它「無所法」。

如果道不是「能輔萬物之自然」,則老子論道的落腳點——「德」,即聖人「能輔百姓之自然而弗能為」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根之木,也就是說,老子的「無為」思想就會成為虛無縹緲的空中樓閣,而失去論道的價值。

最後,還要強調一句,萬物之自然的前提是「大道希言」,故雲「希言自然」——只有大道不幹預,萬物才能處於自然而然的狀態之中。

「希言,自然」,省略了主語「道」和「萬物」,完整句應是「道希言,萬物自然」。同樣的,「無為而無不為」也是省略,完整句應是「聖人無為而百姓無不為」。要實作百姓的「無不為」,其前提是聖人「無為」——省略主賓語,是古文的共同特征。

本文所解讀的「道法自然」的整句應為「道法萬物自然」,如果不能法萬物之自然,那麽所謂的「生而弗有、為而弗恃,長而弗宰」同樣也就成了一句空話,聖人「以百姓之心為心」也就失去了大道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