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熱點話題: 美國州長敢跟聯邦總統叫板,為何不自己當總統?
聽好友說,美國從最高級別到最低階別的所有官員,只要是擁有決策權力的官員都是選民選出來的,其他的普通官員則有任命和僱用的 沒去過不知道
州長敢叫板總統,是因為的每個州都是自治區,每個自治區都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然後再由自治區組成的美國聯邦(盟)。
在公司裏面也是一樣,很多公司必須要高兩級才能決定裁員,直系領導根本就沒有裁員的權力,最後就是直系領導和手下員工沒有本質區別[魔性笑]
對於只了解中國歷史的人來說有一個很反常識的事:早期的美國,總統是求著各州州長辦事的,也就是所謂的「上級」要看「下級」臉色辦事。
當州長只需要跟一個人叫板,當總統需要和五十多個人叫板。
但是自下向上授權是透過法律來保證的,聯邦總統的權力來自州,不等於每個分子都可以成為代表。
因為他們只是不同職位的同事而已,他們唯一需要負責的是支持他們的選民,而不是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