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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以後,離婚將不復存在?3種情況或不允許離婚

2024-03-31辟謠

不可否認,離婚是一件復雜而又敏感的事情,它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關系結束,還涉及到家庭、財產、孩子等方面的問題。

過去,婚姻法並沒有明確離婚的條件,一般情況下,年輕夫婦若因為感情不和等諸多原因,都可以輕易的選擇離婚。

然而,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婚姻法在經歷一場巨大的變革以後,離婚也將變得越來越嚴格。

從新規中可以了解到,除家庭中存在重大矛盾,或是遭受到家庭暴力等特殊情況,以後離婚將不再輕易獲得批準。

比如,如果存在以下三種情況,離婚就不被允許:

1.針對女方的特殊情況,男方不能提離婚。如果妻子是在懷孕的時候,或者是在分娩後的一年之內,或者是在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丈夫是不能提出離婚的。

當然,這個時候,如果是妻子忍受不了丈夫,要求離婚,是可以的。

2.針對男方的特殊情況,女方不能提離婚。如果丈夫是現役的軍人,如果妻子要求與軍人丈夫離婚,應當征得丈夫的同意,但是如果丈夫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等重大過錯的,女方可以提出離婚。

值得註意的是,中國婚姻法對軍婚有特別的保護,除了對離婚有所要求外,法律上還規定了破壞軍婚罪,對破壞軍人婚姻的行為進行懲處。

3.針對訴訟離婚。如果法院一審判決雙方不準離婚或者是雙方已經調解和好,並對離婚申請進行了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提出離婚的一方又在六個月之內再次起訴的,將不受理離婚。

但是,如果六個月之後起訴的一方經過考慮之後,依舊要求離婚;或者在六個月內,被起訴的一方主動起訴要離婚,那麽法院是要受理的。

此外,婚姻法新規還有幾項重大改變,別錯過這些重要資訊:

01引入「冷靜期」機制。

為避免減少沖動離婚的可能性,婚姻法新規中引入了一項新的機制——即「冷靜期」,指的是,一旦當事人申請離婚,就需要進行最短30天的冷靜期。

值得註意的是,離婚冷靜期主要針對的是民政局的協定離婚,也就是兩人對於孩子的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都已經達成了一致意見,然後去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申請,申請後要間隔30天才能到場辦理。

而去法院訴訟離婚,起訴後一審的正常審限是3到6個月,冷靜期其實從時間的角度上來看,就已經涵蓋在這個過程當中了。

此外,【民法典】還新增加了分居期的規定,比如:「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而之前的婚姻法對於分居的期限是滿兩年。

02增加財產分割保障。

以往,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常常成為爭議和糾紛的焦點。隨著新規的出台,夫妻雙方的財產將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進行分割,以減少糾紛和矛盾的產生。

如此,既能確保婚姻解除後雙方的權益得到充分保護,還可以避免因財產糾紛而使離婚過程變得復雜和惡劣。

比如民法典部份規定:

①:離婚時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均有權訴請分割;

②:夫妻共同財產購買一方單位福利房,亦屬共同財產

③:婚前以結婚為目的共同購買的房產,視為共同財產

④:婚前共同出資購房為婚後生活居住,按出資比例共有房產

此外,民法典對家務勞動補償還作了相應規定,離婚案中在家庭生活中負擔較多義務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家務勞動補償。

這裏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很多人覺得,這項新規就意味著,女方長期在家帶孩子成了寶媽,離婚時就可要求額外賠償。

不可否認,作為寶媽確實犧牲不少,但是想要在離婚時獲得額外賠償,也需要寶媽留存一定的證據才能進行主張,證明自己是為了照顧家庭有所犧牲,比如放棄很好的工作機會來照顧老人孩子等等。

03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在過去,子女撫養的問題常常成為離婚夫妻之間的激烈爭端。而新規以後,法庭將優先考慮子女的最佳利益,並透過調解和協商來確定撫養權的歸屬。

對於有子女的夫妻,離婚時必須制定子女撫養責任和撫養費支付等具體安排,確保子女的權益得到妥善保護,並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減少他們在父母離婚過程中所承受的心理壓力。

總之,這些新規的出台,旨在提高離婚的門檻和程式,鼓勵夫妻雙方更加理性地處理婚姻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沖突和糾紛。

同時,也力求保護弱勢群體的權益,避免離婚對子女等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