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蛋糕店老板被造謠猥褻女童」案近日作出判決,被告潘某潔被判停止對蛋糕店老板的侵害並公開道歉,賠償原告蛋糕店店主6萬元(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經營損失、1萬元律師費)。蛋糕店店主妻子表示,如果潘某潔不履行判決,將保留追究她責任的權利,不能讓造謠的違法成本太低。
去年,女童母親潘某潔實名曝光「無錫蛋糕店老板猥褻三歲女童」,因涉及未成年人且「猥褻行為情節惡劣」,事件迅速擴散到全網,成為網絡熱點。但是,經過警方的仔細調查,最終通報曝光內容不實,不予立案,還了老板的清白。如今,法院對該起名譽權糾紛案做出裁決,依據事實情況,依法判決該女子承擔賠償責任,乃是從法律的正義角度,對造謠者施以懲戒,警示維權需要講證據,不能為博眼球而造謠生事。
對於遭侵害的蛋糕店老板而言,這是一場艱難的勝利,雖然官司打贏了,但是傷害並未就此消除。此前,在網絡謠言釋出之後,因事件過於聳人聽聞,引發眾多網友激憤,很多人強烈譴責涉案蛋糕店老板的「罪行」,有人對其展開人肉搜尋,辱罵騷擾等資訊不斷,令蛋糕店老板陷入「社死」。雖然警方澄清了事實,但是謠言已經對蛋糕店老板造成巨大傷害,他精神壓力極大,生意被迫中斷,生活受到嚴重影響,被迫拿起法律武器,伸張自己的權益。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由於造謠的成本低,往往一張圖片、一句話、一個短影片,就能成為造謠工具,網暴亦如影隨形而來,讓受害者墮入深淵,無法正常生活,個人發展前途受挫,並在精神和經濟方面遭到雙重打擊,部份受害者甚至於患上抑郁癥,出現十分嚴重的後果。
近年來,各地已經上演過多起謠言傷人案例,諸如「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粉頭發女生被造謠、網暴而自殺」等,都曾引起社會輿論的高度關註。而且,由於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普通人的取證手段、取證能力有限,導致取證維權存在諸多困難,加上維權時間長、耗費精力大,不少受害者迫於生活壓力,無奈放棄了維權,令造謠者的法律代價極低,容易逃脫法律的懲罰,客觀上也縱容了造謠之風。
造謠者無大礙,受害者反遭遇「社死」,蒙受的損失更大,顯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結局。因此,受害者堅持「追責到底」,讓造謠者承擔賠償責任,乃是最好的懲罰。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領域網絡謠言泛濫成災,不少人都遭遇過被造謠、網絡傳播,以至於蒙受名譽和經濟損失。堅決打擊和遏制網絡謠言,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是司法部門的職責所在,應當依法簡化維權流程,提高維權效率,加大對侵權者的懲罰。
受害者也應積極維權,敢於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向造謠者伸張權益。讓造謠者承擔應有的法律代價,提高其違法成本,方可起到應有的震懾效果,並以此警示更多人謹言慎行,不得隨意編造和傳播網絡謠言。(王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