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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通道如何「通」?代表委員建言獻策!

2024-03-07辟謠

多管齊下 壓實責任 確保生命通道安全暢通

逃生通道是關鍵時刻引導人們向安全區域撤離的專用通道。工業建築、民用建築、公共建築都應設定相應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車通道等,且必須時刻保持暢通。當前,不重視逃生通道、監管責任不清及居民安全意識薄弱等問題普遍存在,由此滋生一系列隨意堵塞、占用、封閉逃生通道等亂象。【「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提出,實施相關消防系統改造,打通消防車通道、樓內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

如何進一步提高社會重視度,匯聚多方合力,暢通逃生通道,守護生命安全?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探討、建言獻策。

全國人大代表李燕:

加大對消防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全國人大代表、齊魯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李燕

「要加大處罰力度,適當提高對單位、個人的罰款處罰上限,充分發揮震懾作用。」全國人大代表、齊魯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李燕表示,堵塞消防通道已成為火災事故中影響居民逃生、傷亡擴大的主要原因之一。這背後既有違法成本過低的原因,又有管理不善等多方因素。要進一步加大對消防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基層消防力量建設,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物業管理服務評價範圍。

根據消防法,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對單位的處罰是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對個人的處罰是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這可能存在過罰不相當的問題。」李燕認為,發生火災後,上述違法行為極易引發嚴重後果,甚至造成群死群傷的慘劇。她建議加大對相關責任方(業主、物業服務企業等)的民事責任追究力度;對於構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李燕表示,中國居民小區火災事故頻發,其原因還與基層消防工作責任不清、機制不全、力量薄弱等密切相關。她建議將電動單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為的處罰許可權納入基層賦權清單,加強基層消防監管。

針對各部門職責邊界不夠清晰,難以形成監管合力的問題,李燕建議,進一步明晰消防救援、應急管理、住建、公安等部門職責分工和邊界,讓各方各司其職、齊抓共管,避免出現監管盲區。

李燕還呼籲,推進關口前移,認真壓實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指出,接受委托的高層住宅建築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如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確具體部門或者人員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標誌定期進行檢測、維護保養,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對違規行為予以制止,等等。李燕認為,若物業服務企業消防責任意識不強、管理舉措浮於表面,會滋生不少消防安全隱患。

「建議將消防安全工作質素納入物業管理服務評價範圍。」李燕表示,要強化物業管理服務評價結果在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套用;探索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評價結果與物業管理服務評價結果、物業管理收費掛鉤機制,將相關評價作為物業費調整的依據。

全國人大代表方蘭:

明確高層住宅消防逃生通道管理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陜西師範大學西北歷史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方蘭

「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化行程加速,高層住宅以采光好、私密性強、噪音小等特點成為主流,但其消防逃生通道不暢問題一直未得到有效根治。」全國人大代表、陜西師範大學西北歷史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方蘭表示,應進一步明確高層住宅消防逃生通道管理責任,確保每條通道有人負責、有人管理、有人維護,在關鍵時刻發揮作用。

「高層住宅自身結構復雜、人員密集,一旦發生火災,煙氣和火勢蔓延較快,而其途徑難以控制,給滅火和救援工作帶來一定困難。」方蘭說,消防逃生通道不暢,極易造成人員傷亡擴大,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方蘭表示,雖然消防逃生通道是高層住宅居民遭遇火災時的生命通道,但通道不暢通和無人管理現象較為普遍。「有的通道被雜物占用,有的通道內照明、指示標誌等設施不完善,給逃生帶來困難。更有甚者,將電動單車等危險物品直接放置於通道內進行充電。」方蘭說。

在消防逃生通道被堵塞或違法占用方面,方蘭認為,主要有兩方面原因。首先,高層住宅在修建初期,因為設計和規劃前瞻性不足,未考慮後期發展情況,如早期修建時預留的停車位數量不夠,無法滿足居民停車需求,一旦無處停放,私家車就會占用消防逃生通道,或者在周邊道路上隨意停放,堵塞消防逃生通道。其次,居民消防安全意識薄弱,未認識到堵塞或違法占用消防逃生通道會產生安全隱患,此類行為屢禁不止。

談及管理,方蘭認為,以高層住宅小區為代表,目前高層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工作主要依托業主委員會和第三方物業服務企業展開,但部份小區既沒有業主委員會,也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消防逃生通道維護缺乏專業檢測和指導。在建設年代久遠的小區,此類問題尤為突出。

「應當進一步明確高層住宅消防逃生通道管理責任。」方蘭表示,應當在高層住宅消防安全管理中全面推行「戶籍化」管理模式,按樓棟設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並明確各樓棟的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在樓棟入口或醒目的地方公示管理單位和人員及其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責任人處理消防安全隱患。對於老舊小區和無對應管理單位的高層住宅,可由所屬管轄區域的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指定負責單位和管理人員進行管理。

「此外,在房屋建設前,要全面統籌規劃高層住宅分布密度和建設高度,將疏散通道、消防逃生通道設計納入房屋建設規劃。」方蘭說。

全國政協委員李孝軒:

加快研發和套用高層建築逃生器材

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委員、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副會長、雲南工商學院董事長李孝軒

高層建築有嚴格的消防安全要求和防火設計。但根據以往相關部門檢查結果看,其消防設施器材失效癱瘓的不在少數。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委員、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副會長、雲南工商學院董事長李孝軒建議,在對高層建築外墻保溫材料合規性安全性、消防設施器材等進行全面排查,加快推進消防系統整改工作的基礎上,要加快研發和套用新型高層建築逃生器材,使其更符合當前「高層」特點,有效提升救援實戰能力。

當前,不少高層建築在建設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板或聚氨酯硬質泡沫等易燃材料。這些材料極易引燃且蔓延迅速,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已成為高層建築火災的重要「幫兇」。過期、損壞、功能有限的消防設施器材也會加劇危害。

李孝軒建議,要認真嚴肅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大檢查隱患大排查,針對檢查出的問題隱患,掛賬列單、整改清零,切實消除消防設施長期癱瘓等問題。

李孝軒表示,根據統計數據,中國是全球範圍內擁有超高建築數量較多的國家,擁有多座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超過100米的超高層建築將近2000座。在消防救援設施方面,大多數常用的消防雲梯工作高度約50米,相當於18層樓高度。部份超高消防雲梯超過100米,但因其千萬元的造價與繁瑣的維護,可以套用的地區少之又少。加之受撲救距離、天氣等情況影響,消防雲梯的有效滅火高度也很難達到理論值。

「也就是說,大多數時候,消防雲梯對50米以上樓層的滅火救援‘無能為力’。對於更高樓層的救援,則只能依靠樓內人員自救、消防設施和屋頂直升機救援等。」李孝軒說。

李孝軒認為,在加強現有應急救援設施器材的維護上,應加快研發和套用高層建築逃生器材,可組織科研單位和相關企業共同探討、設計,建立產品質素行業安全標準,酌情引進適合中國高層住宅的逃生器材,並在日常宣教、演練活動中加以套用,提高套用普及率,為緊急情形下的公眾逃生救援提供保障。

此外,加強安全教育,提升公眾應急逃生技能同樣重要。李孝軒表示,對高層住宅居民來說,一定的自救互救技能「能救命」,要定期開展高層建築應急逃生演練,多角度、全方位向公眾宣傳安全知識、傳授應急方法,最大限度降低高層住宅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全國政協常委張興凱:

提升全社會安全應急意識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堅持以高質素發展促進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素發展。「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是發生災害事故等緊急情況時的疏散通道,必須保證暢通無阻。」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首席科學家張興凱說。

張興凱委員建議,註重事前風險預防工作,強化日常的應急演練和培訓宣傳。人員集聚、黑暗不易辨識的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立指示燈,運維者絕不能封堵逃生通道,不能封閉安全出口;檢查人員要重點監督逃生通道不合格、不暢通等情況。加強應急知識宣傳,提升全民應急素養,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的氛圍,不斷提升全社會安全應急意識和能力水平。

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微信公眾號 | 作者 樊曉麗 劉喚宇 劉溫馨 李林蔚

編輯 莫凡

流程編輯 嚴聖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