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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名場面:丁元英殿堂級的音樂點評

2024-03-15影視

【天道】雖然是一部以商業運作為題材的電視劇,主題是 「極品混混」丁元英 親自操刀的以貧困縣中的貧困村王廟村為背景,把「格律詩」音響公司從無到有,最終登頂「鐵王座」,讓音響界扛把子「樂聖」不得不收購它,與之長期繫結合作的故事。

這是一條明線,還有一條暗線,就是劇中的人物關系,男主丁元英和女主芮小丹 「丁芮戀」的愛情故事

一、無處不在的音樂

整部劇的素材,除了王廟村、古城商業街、柏林,還有一個繞不過去的話題,那就是音樂。

王廟村「三人組」之一的劉冰是 因為唱片才跟丁元英認識 的,也是因為這個緣故,才有了後來葉曉明有意促成丁元英加入王廟村的扶貧專案; 格律詩是以音箱起家的 ,也是憑借音響才能「碰瓷」音響一哥樂聖,最終與之平起平坐,成為它們最重要的供應商;一直對丁元英有成見的 警花芮小丹,也是因為一套「超級音響」才對丁元英有了新的認識 ,並在日後愛上他。

如果沒有音樂,芮小丹根本沒興趣進一步了解丁元英,也就不會有後面生出的那個改變王廟村命運的「夢想」,一切就都不會發生。所以說, 音樂是男主、女主和幾個男配最重要的愛好,也是全劇的「題眼」和「藥引」

丁元英的日常離不開兩樣東西:工夫茶和音樂;芮小丹在第一次聽到【天國的女兒】之後就被深深地震撼了,由心靈深處發出「原來生活還可以這樣」的感慨;馮世傑和葉曉明都是音樂愛好者和音響發燒友。 馮世傑聽穆特的【格拉斯哥流浪之歌】能聽到潸然淚下

到了後面的故事,兩個品牌的音響登場,就成了整個故事不可或缺的「主背景」,圍繞著兩家的音響展開了一場「殊死搏鬥」。

二、萬丈紅塵,人神之間

根據前助手肖亞文的評論,丁元英是一個連她這個聰明人都無法理解、不人不鬼的存在。他是清華高材生,還去德國洪堡大學修完了經濟學博士,隨後又組織私募基J,憑借掌握中華文化的密碼,從當時被譏諷為「 提款機 」的中國股市燒殺搶掠了幾億的天量資金。

在他洪堡大學同學正天集團副總裁韓楚風的口中,丁元英是一個「明白人」。什麽是明白人?就是【教父】中已經看清了這個世界本質的人, 世界在他的眼中「一絲不掛」

丁元英的定位,在劇中有兩處。一個是在他解散私募基J,準備撤離北京去古城「靜一靜」的時候,韓楚風說自己對鄭建時給丁元英投下「動機不道德」一票表達不滿的時候。丁元英說鄭建時修的佛是其實不過是自己心中眼中的佛,還沒有修到家。

【天道】:

建時憑心憑理超度親疏,不失佛門正本。但他的佛根裏只有熔點沒有正智,所以他看我是一個元寶不失德行,一壇元寶圖財害命。他那個佛,是修來世正果的佛,他還得到佛祖那兒多咨詢咨詢 。」

這段話說明了鄭建時投丁元英「動機不道德票」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丁元英為幾個出資人掙到了不菲的利潤,但卻無疾而終中途放棄;一個是他從中國股市掠奪財富,無數個韭菜倒在了他的鐮刀之下。

鄭建時這就有點又當又立了 ,既然你不忍收割中國股民,當初為什麽還要參與,並且親自出資40萬馬克當擔保金。所以丁元英說鄭建時在他自己看來沒毛病,其實是假佛,是假仁義,要想修成正果只有等來世了。

韓楚風反問:「那你呢」。

丁答:「 我?正果是不想了,塵埃落定。

這個塵埃落定是什麽呢?就是雖然已經看破紅塵,但又無法出紅塵,還得在塵世裏待著, 處於「人神之間」,算是半人半仙 。所以肖亞文說他不是人也正常。的確不是人,不是人也不是神,不人不鬼。

第二次對於丁元英的定義,發生在他要啟動王廟村的專案,前去五台山「尋根問道」的時候,寺中主持玄智大師對他的論斷,正好遙相呼應,印證了丁元英對自己的定位。

玄智大師說丁元英身上有三氣:「 三分靜氣,三分貴氣,三分殺氣 。」靜氣能讓他參透智慧,掌握「扒拉銅板」的密碼;貴氣讓他對俗世有居高臨下的包容,殺氣助他遊走於商界,遊刃有余,全身而退。

這三氣都是「世間之氣」,十中去九。「 還有一氣住於身中,遊離心外——痞氣 。」因為有世間氣,所以還會留戀人間煙火,最終接受了芮小丹,和她成為生死伴侶;所以他說「 天下之道論到極致,百姓的柴米油鹽;人生冷暖論到極致,男人女人的一個情字 」。

上面這都是「人話」,但丁元英分明「不是人」,那是因為他還有「痞氣」,雖然住在身上,卻遊離心外。所以他才會不人不鬼。

三、殿堂級的音樂點評

所以丁元英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呢?要麽不做,要麽就會驚天地泣鬼神。所以他愛好音樂絕不是附庸風雅,一定是對音樂有著深入骨髓的理解。

而他對於小提琴演奏【格拉斯哥流浪之歌】的點評,充分驗證了這一點。這一段也算得上是整個劇中的「名場面」,是 對音樂殿堂級的點評

這個情節發生在葉曉明為王廟村謀劃,與馮世傑達成一致之後,兩人商定一定要拉丁元英下場。

這才有了馮世傑與丁元英初次見面就「成心挑事兒」,非得讓他說說穆特的【格拉斯哥流浪之歌】有什麽不好。

【格拉斯哥流浪之歌】的作曲者是 西班牙音樂大師莎拉薩蒂 ,也是他的傳世名作。【格拉斯哥流浪之歌】又稱【吉普賽之歌】,取材於「天生的流浪民族」吉普賽人的故事。

他們自稱「 羅姆人 」,在吉普賽語中是「人」的意思,意為沒有國籍,沒有固定的生活區域,遊走世間,沒有任何標簽能夠定義他們。在其他民族看來,他們總是與當地人格格不入,無法融入主流社會。

因為這種特殊的生活方式,吉普賽人顛沛流離,生活困頓,有很多人不得不墮落為流浪漢、小偷、乞丐,所以長期都是整個世界的「棄兒」。但是 他們的精神中不乏對命運的抗爭,靈魂中始終駐紮著對自由的熱愛

莎拉薩蒂從吉普賽人的命運中找到靈感,透過復雜高超甚至是晦澀深奧的小提琴技法和絢麗的節奏,演繹出了一部既平凡又悲壯的「史詩」。

【天道】中選了 三個版本的小提琴協奏曲 作為點評物件,分別是穆特、弗雷德裏曼和海菲茲。

穆特出生於距離德國柏林516公裏的巴登,父親是一位小提琴演奏家,她3歲學琴,6歲開始演奏,7歲拿到「全德青少年小提琴比賽冠軍」,14歲就能與柏林愛樂團這樣的頂級樂團同台演奏。

穆特的演藝生涯可謂順風順水,雖然技藝超群,對莎拉薩蒂的曲子也充滿了崇敬,但是局限於自己的經歷, 她無法真正領會吉普賽人精神的精髓 ,只能以自身去猜度「以身觀身」,所以對他們的感情很容易就變成了同情,演繹出來的結果,就像丁元英評價的那樣,只有「悲涼」「悲傷」「悲戚」。

就像歐陽修詩中描寫的深閨怨婦,如泣如訴;她的吉普賽人流浪的是一片荒漠,幹涸而貧瘠,怨氣太重,抗爭不足,在茫茫的荒蕪中禹禹獨行。

穆特是「有心無手」,想要演繹好,但是能力不足,所以中間的斷音慌張而稚嫩,像是無心之失,不像海菲茲那樣精準恰當,遊刃有余。第四部份的快板,能歌善舞的 吉普賽人靈動的生命活力,被她渲染成了一只在森林中四處亂撞的小鹿

所以丁元英說:「 穆特的手,是一雙女人的手 」。

海菲茲長於小提琴世家,從小受到了父親嚴苛的訓練,他的演奏無懈可擊,分毫不差。意大利指揮大師托斯卡尼尼對她的評價是:「 唯一能演奏得完美無缺的藝術家 」。

要知道小提琴演奏的要求非常變態,指法哪怕相差半毫米,結果都會有很大的差別,能做到「完美無缺」幾乎是最高評價了。

以語言風格尖酸刻薄著稱的大文豪蕭伯納曾經對此耿耿於懷,他特意給海菲茲寫了一封信,信中說:「 海菲茲先生,請問你能否拉錯一個音以表明你是一個人而不是一位神呢?

這等於變相地誇海菲茲是神一樣的存在。

但也正因為這種超級變態的精確精湛限制了海菲茲, 他的作品在技藝上無可挑剔驚為天人,可是卻缺少了靈氣和靈動,聽多了就像是在炫技 。所以丁元英說他的【格拉斯哥流浪之歌】「匠氣有余,虔誠不足」。

不是說他對藝術不虔誠,而是對原曲的靈魂不夠虔誠,自己的技法喧賓奪主,蓋過了曲子中的精靈。

弗雷德裏曼是海菲茲的親傳弟子 ,他出生於美國,父親是一個業余音樂愛好者,可能是因為這份緣故,讓他的演奏基因裏從小就有了一種美國西部牛仔的那種遊離世界遊戲人間的「痞氣」,正是這種神來之筆的氣質,與吉普賽人的精神不謀而合。

所以他的【格拉斯哥流浪之歌】自始至終有一股渾厚的底氣在,情緒沈靜而雄渾,雖然孤獨困頓,蘊含其中的生命力卻像沈睡的火山一樣,時機一到就會噴薄而出。

他演奏的形象,就像 【萊博維茨的贊歌】中的朝聖者 ,雖然是一個垂暮之年的老者在荒涼的戈壁上流浪,可是他內心堅定,精神灼爍。中間的斷音如同鷹擊長空,有風雷之音;第四部份的快板,更是把吉普賽人「戴著鐐銬跳舞」的生命場景演繹得淋漓盡致。

所以丁元英說他的演奏「悲壯」「悲憤」「悲愴」,三個人之中只有他做到了「手到心到」,天人合一,渾然天成。

四、不自由,毋寧死

吉普賽人身上有一種「不自由,毋寧死」的不屈精神,他們不會對命運妥協,更不會給當地的所謂「主流」低頭,寧願在地球上四處遊走,也不想束縛自己的靈魂。

他們與周圍世界格格不入,這一點丁元英和芮小丹身上也有。

韓楚風用哲學家尼采的一句話給丁元英畫了一個圈兒:「 更高級的哲人獨處著,這並不是因為他想孤獨,而是因為在他周圍找不到他的同類 」。

他骨子裏懼怕女人,對世俗道德人倫有著居高臨下的包容,一副「你來吧,我無所謂」的架勢;他理性到了沒有人性的地步,曾經因為救治無望得不償失想過要拔父親的「管子」。

在常人眼中,芮小丹也是一個怪胎 。她外表出眾,出身在當地也算是顯貴,父親是一個導演,母親在德國經營餐廳;她有自己的獨立別墅,還在德國考取了律師資格證和研究生。

可是她卻願意在一個小鎮的小破派出所裏窩著。為了買一套音響,十數年如一日的「模範警員」竟然開著警車「公器私用,玩忽職守」了一個多星期;面對數倍於自己人數的歹徒、殺人不眨眼的重刑通緝犯, 明知出手自己會有生命危險,她還是選擇了「當死則死」

可這又恰好說明了芮小丹和丁元英是同類,他們都是凡塵中的「吉普賽人」。這也是為什麽芮小丹一開始排斥丁元英,丁元英一開始看不慣芮小丹,但當他們真正彼此了解的時候,還是選擇了堅定地在一起的原因。因為他們是彼此的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