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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法史】:晚唐五代及書論,寫毛筆字,我究竟該如何執筆?

2024-03-24國風

這是【中國書法史·隋唐五代卷】讀書筆記的最後一則,我們讀晚唐及五代書論,本章我們談張彥遠的【法書要錄】以及其他書論,書論之外,我們重點說說: 寫毛筆字,我們究竟該如何執筆?

張彥遠(約815-約877),字愛賓,河東猗氏(今山西臨猗)人。出身縉紳大族,高祖嘉貞相玄宗,封爵河東侯;曾祖延賞相德宗,封魏國公;祖弘靖相憲宗,封高平侯,有「三相張長」之稱。張彥遠初仕左補闕,大中初年遷尚書員外郎,後出為舒州刺史,後歷兵部員外郎,乾符二年(875)七月見任大理卿,約後二年卒於任上,年六十余。

張彥遠出身名門望族,如果計算,可以稱為「官五代」,張家為有唐著名圖書之府,史稱其「家聚書畫侔秘府」且以書傳家。張彥遠對自己的書法有「書則不得筆法,不能結字,已墜家聲,為終身之痛;畫又跡不逮意,但以自娛」的說法,但這顯然是自謙,因為【宣和書譜】有稱其書:「落筆不愧作才」的評論。張彥遠的存世書跡,僅有韓幹【照夜白圖】題記「韓幹畫照夜白,彥遠」八字墨跡。如圖:

但張彥遠最著名的還是收藏鑒識和書畫著作。他博學工文,著述甚富,【續唐歷】之外,可知者還有【彩箋集】【閑居受用】以及【歷代名畫記】十卷和【法書要錄】十卷。

【法書要錄】,其編集與【歷代名畫記】相先後,約在大中年間,輯自東漢歷晉、宋、齊、梁、陳、後魏,迄至有唐元和年間八代數朝著名書論凡百篇,今見錄【書斷】三卷,【述書賦】二卷及散論三十九篇。除去有目無文者五篇(【王羲之教子敬筆論】【宋王愔文字誌目】【蔡惲書無定體論】【顏師古註急就章】【張懷瓘六體書論】)外,加上卷一附見【傳授筆法人名】(目不見),末附【右軍書記】,實收三十六篇。【右軍書論】,記是時所存王羲之書465帖及王獻之17帖,並註釋文,開劉克莊【閣帖釋文】之先河。

是書,宋【宣和書譜】已見首肯,有謂「(張彥遠)嘗作【法書要錄】一十卷……更撰【歷代名畫記】為十卷,自序其右雲:‘得此二書,則書畫之事畢矣。’觀其編次之善,果非虛語。」可見其品質之佳。

明毛晉集刻【津逮秘書】,曾題識稱之曰:「余讀其【法書要錄十卷,載漢、魏以來名文百篇,不下一註腳、不參一評跋,豈其鑒識未精耶?蓋謂昔賢垂不朽之藝,後人睹妙絕之跡,自有袁昂、二庾竇臮諸人月旦在。」至清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出,遂成定論:

其書采摭繁復,漢以來佚文緒論,多賴以存,即庾肩吾【書品】,李嗣真【後書品】,張懷瓘【書斷】,竇臮【述書賦】各有別本者,實亦於此書錄出。自序謂好事者得此書及【歷代名畫記】,書畫之事畢矣,殆非誇飾也……則其沾溉於書家者,非淺鮮矣。

晚唐書論,張彥遠【法書要錄】叢輯之外,值得一提的還有呂總【續書評】及論書諸詩,約略可見晚唐乃至五代書法之趨向。

呂總,號遺名子,有【續書評】集評有唐書家自孫過庭,盧藏用以下迄至張從申凡四十人,其中篆書李陽冰一人,隸書梁升卿、盧藏用、張庭珪、韓擇木、史惟則五人,真行草薛稷、蕭誠、韋陟、李邕等二十二人,草書張旭、孫過庭、張懷瓘、張芬等十二人,多為盛、中唐書家所未及者。

關於【續書評】評書,大抵兩句八言。其「比況奇巧,真如禪家之機鋒公案,佳趣多憑參悟。而細參呂總之評,其所推崇者,殆屬雄逸一路。這也是晚唐及五代書風走向。

附:寫毛筆字,我們究竟該如何執筆?

唐代書論中,較為重要的還有韓方明【授筆要說】,張懷瓘的【玉堂禁經】,【授筆要說】中有一段總綱式的言論,稱:

至張旭始弘八法,次演五勢,更備九用,則萬字無不該於此,墨道之妙,無不由之以成也。

關於這裏提到的 「八法」「五勢」「九用」 ,我們可以檢視【玉堂禁經】中的詳細記錄:一般來說,「八法」即我們常說的「永字八法」。而「五勢」,「九用」可詳見【玉堂禁經】,黃簡先生認為這些理論 「萬分重要」 !(詳見黃簡先生書法教程,實際上,這的確重要,拿不好筆,怎麽會寫好字)。

另,【授筆要說】記有執筆方法五種:執管、[扌族]管、撮管、握管、搦管,輔以林蘊【拔燈序】所記「推、拖、撚、拽」的運筆方法,基本上就囊括了執筆與運筆的方法。

關於執筆之法最常規的方法,即上面說的「執管」,至 陸希聲演成「擫([扌厭])、押、勾、格、抵」五字:

關於這個執筆方法,【宣和書譜】記錢若水言「古之善書鮮有得筆法者,唐陸希聲得之,凡五字:擫、押、勾、格、抵。自言出自二王、斯(指李斯)與陽冰得之。」其實,五字執筆乃陸氏家法。

陸希聲(約828-約896),字鴻磬,吳郡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唐朝宰相、書法家、詩人,詩人陸翺之子。

陸希聲六世祖陸柬之,筆法得自舅氏虞世南,而傳之於其子(陸)彥遠,彥遠乃張旭堂舅,親授之於旭。也就是說,這個執筆方法,其實來源於張旭。

(五字執筆法)

如圖所示,陸氏五指各遣一詞,明言五指並運,遂始見有執筆五字法而沿用至今。這也是最為傳統,所謂最為「正宗的執筆方法。

【宣和書譜】卷十所記韋榮宗:「需淺其執,牢其筆,實其指,虛其掌。」又說,「真書小密執家近頭;行書寬縱,執宜稍遠;草書流逸,執宜更遠」雲,蓋本之於是而加以發揮者。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指實掌虛」和「楷執筆低,行執筆高,草執筆遠」的來歷。

林蘊【拔燈序】所記「推、拖、撚、拽」四字法,其虛掌實執者,或另一執筆法,意以為乃四指執筆,或即後世拇指與二指雙苞作龍口狀者。

不過,關於執筆什麽才是「正確」的執筆方法,蘇軾說:「 執筆無定法,要使虛而寬 」,或許也能給我們的執筆提供理論上的幫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