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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伯族風俗習慣的歷史研究

2024-01-24國風

錫伯族風俗習慣的歷史研究

錫伯族的民俗的民族性,是其民俗有別於其他民族民俗的重要特征。在歷史上,錫伯族先後和滿、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蒙古、哈薩克等兄弟民族共居過。這些民族及其文化和錫伯族及其文化有過相互影響。但錫伯族作為獨立的民族,仍保持了其民族性,成為祖國56個民族之一,就是民俗中也明鮮地表現其民族性。

錫伯族在喪葬、嫁娶、服飾、飲食、居住、禮節、信仰、生產、勞動等民俗形態上,和蒙古、達斡爾、哈薩克、滿等民族作對比,雖有近似之處,但不同之處更為突出。中國古代北方各民族都曾信奉過薩滿教,但它遺留的一些儀式在錫伯族民俗中的表現形式,卻與各民族不同。如薩滿的上刀梯儀式,以及錫伯族婚俗的打丁巴、攔喜車討歌舞、新郎鞭取新娘的喜頭帕、新娘坐炕隱身等;喪禮的告喪儀式、男女屍臥放式、出喪的死屍腳先出門儀式、棺材的南北向安放儀式等等,在其他信奉過薩滿教的民族中都不曾見過。這說明薩滿教在錫伯生活中的影響 是很深的,並成為其民俗的民族性特征。

明末清初,錫伯族進入了階級社會。解放前,錫伯族社會的兩極分化十分明顯,整個民族社會呈現出貧富極端化。從而民俗事象中也就顯明地表現出來了。

錫伯族的習慣,新娘從娘家到婆家的路上腳不著地,從娘家門口到喜篷車之間、到婆家後從喜篷車到婆家門口之間,都必須鋪紅或紅毯。舊社會對官吏和富人來說,這些是輕而易舉的,但對窮苦百姓卻是難以辦到的。於是他們往往以染紅的席子或紅布來替代。錫伯族女子結婚,習慣上男方給女方要準備手鐲、耳環,一般百姓只能準備銅制的,顧體面的人破家當產,也只能準備銀耳環,而官吏和富人配備的卻都是金耳環和銀手鐲。在喪葬儀式上,錫伯族停靈日期為死後的單日,即三日、五日、七日、九日,最多不能超過十一日。停靈時間越長,花費就越多。因此,窮苦人家一般都是第三日就要出殯。富人或官吏往往停靈五日以上,最多的停屍十一天。在為死人祭祀時,富人家日日換一新羊腿,而窮人往往以雞代羊,而且自始至終就是同一只雞。壽褥窮苦人家一.般鋪一、兩層,但富有階層往往鋪四、五層之多。死者生前的衣物或用品都要焚化,讓死魂在陰間繼續穿用。窮苦百姓為解救活人的饑寒,用紙仿制焚化品,親屬繼續穿用死者衣物。但富有者不但焚化死者生前用過的衣物,而且還冥制作新的相「送」。錫伯族實行土棺葬、棺板厚度一般要求5——10公分。一般老百姓最厚的棺板只能達10公分,而富人平常都是15公分左右。此外,在居住、飲食、生產等民俗事象上,也都可以發現明顯的差別。

隨著新中國成立,現代錫伯族民俗中的階級差別當然也不存在了。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人盲目效法過去富有階層的奢侈性習俗。在婚喪嫁娶、祭祀供奉上出現的鋪張浪費現象,尤其是在婚姻方面越來越鋪張的趨勢,是很值得重視的。

錫伯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歷史上;它雖然生息在遠離中原的北方,但他們先後受到北魏、唐、遼、元、清間接和直接的統治,並先後和烏桓、契丹、蒙古、滿、哈薩克、維吾爾、漢等民族有過直接的關系。因此,在錫伯族民俗中,各個歷史時期留下的痕跡是明顯的。例如,信仰習俗上,在錫伯族民間有崇拜「鮮卑獸」的習俗。相傳,漢朝時期,錫伯族從大興安嶺南遷時,是這頭「似狗非狗,似獅非獅」的動物,帶領迷路的人們安全遷出大興安嶺的。從此之後,錫伯族便把它奉為神獸,並加以崇拜。人們把它的頭像刻鏤在帶鉤上,當男人們出外狩獵時,就把它系在腰間,以示為他們引路指方向。因為當時的錫伯族是鮮卑的一支,所以把這頭獸稱為「鮮卑獸」,把刻有鮮卑獸的皮帶也稱為「鮮卑郭洛帶」。直到解放前,東北的錫伯族中還有人把鮮卑獸的頭像掛在供桌前加以崇拜的。遼代,錫伯族已遷到了嫩江流域。這時,在錫伯族生產活動中又增加了漁獵活動專案。時至今天,錫伯族民間仍然保存了農閑打魚的生活習慣,並且在錫伯族各類習俗歌裏,還保存了不少古老的漁獵歌,反映了當時錫伯族的生活情景。到了元代,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透過蒙古族傳到了錫伯族地區,不少錫伯人開始信仰了它。直到目前,在錫伯族社會中仍可以發現啊嘛教留下的種種痕跡。解放前後,錫伯人死後請喇嘛念經超度就是其中一例。明末清初,錫伯族處在滿族貴族的統治之下。這時,他們逐漸接受了滿族文化,風俗習慣上又留下了清代的特征。例如,在信仰習俗方面,跟著滿族在房前立神桿祭神鳥,在屋裏立佛陀媽媽神龕,為其燒香叩頭,供奉罕王等;在禁忌方面不食狗肉;在服飾方面穿長袍、旗袍等等。1764年,一部份錫伯族遷到新疆,和維吾爾、哈薩克等民族發生了往來,使錫伯族的民俗裏又摻進了這些民族民俗特點。例如,在飲食習俗方面,吸收了吃拉條子面、那仁面、抓飯、手抓羊肉等特點。這些都是錫伯族民俗之歷史性特征的有力證明。

錫伯族民俗的歷史性特征,並非短時期內形成或消失。因為,一種民俗的形成或消失都有一個歷史過程。毫無疑問,現在和將來,在錫伯族民俗中還會留下新的歷史特征。

錫伯族長期生活在東北地區,這個地區的地理和氣候特點,在錫伯族民俗中留下了深刻的標記。例如,錫伯族原來生活在東北深山密林裏,為了躲避兇猛野獸對嬰幼兒的侵害,發明了吊床,用木板或樹皮制作橢圓形吊床,用皮繩掛在樹上,在其中撫養嬰幼兒。直到今天,東北、新疆的錫伯人仍用它來撫養孩童。北方地區氣候寒冷,錫伯族從山林文化轉為草原文化或農業文化之後,發明了築炕燒火的取暖方法。至今一直沿用。又如,在錫伯族中至今流行的每年正月十六日的抹黑節,也帶有濃厚的地區性特點。究其淵源,抹黑的習俗正是為了祈求上蒼免使他們的小麥生黑丹(黑麥)。據說因氣候冷,冬麥受凍後就會生黑麥。這一節日,流傳到今天已成為帶有娛樂性質的節日了。

清代以前,錫伯族在山林地區過著遊獵和遊牧生活,因此弓箭和馬匹成為他們最重要的武器、獵具和交通運輸工具。即使清代以後,甚至今天,錫伯族仍然是一個善長騎射的民族。新疆的錫伯族每年秋閑都要舉行射箭、賽馬等體育活動,每年冬天下雪,中青年們紛紛騎駿馬到山林、芨芨草灘或葦地裏進行打獵,這些民俗活動,就同過去狩獵生產有直接的淵源關系。

此外,錫伯族薩滿的蹈火;婚俗中的新郎新娘在竈火中投羊尾巴油;居住習俗中住房多向東南方;新疆錫伯族的住房多為平房等形式;飲食習俗中多吃肉食、奶制品等等,都帶有濃厚的地區性特點。

錫伯族的民俗,並不是一時形成和穩定的,也不僅僅是某一時代的產物,而是在民族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逐步定型沿襲的。在錫伯族風俗習慣中,多為「今俗襲古,古俗沿今」的情況。例如,新疆錫伯族中,直到解放前還有幾位著名的男女薩滿,還舉行過盛大規模的上刀梯儀式和跳神活動;解放前後請喇嘛念經超度,都是承繼前期民俗的例證。在歲時節日方面,春秋兩次祭先供祖掃墓儀式與踏青郊遊;五月初五端陽節的掛艾葉避邪、飲雄黃酒,每年正月十六的抹黑節;除夕辭歲的大祭和新年初一的吃餃子,都是有幾百年甚至千年以上歷史的歲時習俗。在服飾習俗方面,現在,錫伯族老年男女,都喜穿白襪黑布鞋,紮腿腳,穿長袍白襯衫,男戴禮帽,婦女戴白頭布,這也是傳襲了數百年以上的習俗。再如居住等習俗,現在,無論東北的還是新疆的錫伯人,家家幾乎都有火炕,炕上放置有裝臥具用的長桌、立櫃等,家裏都掛有育嬰吊床。其淵源也有數百年甚至近千年的歷史。特別應該指出的是,在婚喪習俗方面,基本上承襲了古代的特點。婚姻上如前面說的諸習俗,以及新郎新娘吃合巹完婚;喪葬習俗中除前面說的外,幼童死後不土葬,實行天葬習俗;禮俗的打千問安,給老人的磕頭跪拜;婦女的包手包肩相見、包膝坐姿等,都是承襲了古代的習俗。

漢代以後,錫伯族的先民遷出大興安嶺,到北魏初年已經移到嫩江流域,明末清初又陸續遷到遼寧、吉林、黑龍江等地,乾隆年間,一部份錫伯族軍民又從東北遷到新疆,形成今天錫伯族小集中大分散的局面。在此漫長的過程中,錫伯族的民俗發生了不少變化。如在住宅建築習俗方面,明末清初,東北錫伯族的房屋多為木質結構的大斜頂房。遷到新疆後,錫伯人建造的房屋一般都是平頂或稍有斜頂。這是因為新疆較之東北雨少雪薄,不需要特別防雨雪的緣故。在喪葬習俗中,對死人供肉食點心等習俗是古代隨葬的演變。婚姻習俗中攔喜車討歌舞,源於古時的搶婚制。文體習俗中,射箭、賽馬、刁羊、摔角、舉重等活動,則是從古代錫伯族特殊的軍事生活演變而來,等等。

錫伯族民俗雖然經歷了很長時期的發展變化,但某些習俗上猶刻有古老的墨點。這表現是多方面的,在宗教、信仰和祭祀方面更多一些。

錫伯族在久遠的年代,存在大量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習俗。如對日、月、星辰、山川、河流、森林的頂禮膜拜;對狐貍、鮮卑獸的崇拜;崇拜喜林媽媽、海爾堪瑪法、班達瑪法、伊散珠媽媽、布爾堪巴克西、盹依媽媽、羅沙汗等,都是較原始的信仰習俗現象。這些崇拜現象,在解放前後的錫伯族中仍有所見。例如,當兩人因某種糾紛而起誓時,就指著太陽盟誓:解放前每家各戶舉行的祭七星(北鬥星)儀式,都是星月崇拜的痕跡。過去,每家每戶的田頭都要栽上一兩棵樹,是典型的原始樹崇拜的痕跡。古代的錫伯族認為狐貍是動物中最精靈的,懼它尤於水火,即使現在,人們也不敢輕易去捕捉它們,並且從來不直呼其名,而稱為「庫房的東西」。解放前,在錫伯族庫房裏都設有它的龕位,一旦家裏有人得病,先為它燒香磕頭。萬一有人捕捉它們,就要殺雞宰羊,舉宴叩請恕罪。

解放前錫伯族每家都供奉喜林媽媽,被認為是女祖先的代表,供奉的方式是在一條繩索上系小吊床、布條、木銑、叉子、弓箭、背式骨等物組合而成。平時裝入紙袋裏,掛在墻上,每年除夕取出,從西北墻角斜拉到東南墻角,到二月初二裝回紙袋裏。家裏每生一男孩,就往喜林媽媽上面掛一付弓箭或叉子等農具,每生一女,掛一布條或吊床。同時,還認為喜林媽媽是保佑家宅平安的神靈。海爾堪又被認為是男祖先的代表,後來演變為保佑牲畜繁衍的神靈。它的龕位立在屋前西南角上。主人還舉行「拴馬」儀式,把自己最心愛的馬「拴」給它,以示讓它騎用。班達瑪法是保佑狩獵豐收的神靈。每當獵人們出外打獵,先給它的神位燒香磕頭,以求打獵走運。伊散珠媽媽是錫伯族薩滿女始祖,每當有人拜師學薩滿,首先求畫師繪制一幅她的像和一幅本哈拉祖先的像,把它們並排掛在神位前,天天為其燒香磕頭,以求保佑他盡快成為一名眾人敬服的高明薩滿。這些都是民俗原始性的例證。

解放前,錫伯族在社會上以哈拉莫昆為單位來嚴格約束其成員。哈拉意為姓,莫昆是哈拉的分支,一個哈拉內有若幹莫昆。哈拉莫昆就是一種父系血緣組織。哈拉有哈拉達(長),莫昆有莫昆達,他們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哈拉莫昆內沒有民主可言。一長制高於一切。在一個家庭中,爺輩或父輩中的一人,成為一家之主,沒有爺輩和父輩的,長子成為一家之長。一切由一家之主說了算,家庭成員中誰不聽他的,誰就要受到嚴厲的懲罰,他的意誌就是一切的標準。這樣,過去的家庭沒有一點活躍的氣氛。在夫妻關系問題上,「丈夫是妻子的天」(錫伯族諺語),妻子是丈夫的附屬品,一切聽丈夫的擺布。這些反映了嚴重的宗法思想。以上風俗習慣解放後雖然發生了變化,但在農村中至今仍有影響。

錫伯族民俗中的封建意識,在解放前後的錫伯族農村中仍有不小的影響。其中最為嚴重的是,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識甚濃。例如,婦女沒有繼承權、選偶權和提出離婚權。在哈拉塋地中,沒有該姓婦女的墓位。丈夫死,妻子要守三年孝,在守孝期間不得改嫁。夫妻死後,埋葬時男的屍式是仰身直肢,而女的則要面向丈夫,意為到陰間還要侍候丈夫。公婆在屋,媳婦不能隨便在炕上坐臥,也不能和公婆同桌進餐;媳婦要絕對服從公婆的意誌。嫁出去的女兒,因家庭不和而回娘家,要受到父母和社會的嚴厲責難等等。此外,封建意識在喪葬、家庭等方面也有影響。例如,子女在為長輩守孝期間不能剃須理發,不能參加娛樂活動,不能亂串門,不能動響器,不能與妻子同房。父母在世時,子女不能提出分家,更不能遠離父母身邊等。

歷史上,錫伯族先後和匈奴、蒙古、滿、北韓、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赫哲、哈薩克、維吾爾、漢等民族共居一地,並有往來,尤其與蒙古、滿、鄂溫克、哈薩克、維吾爾和漢族相處的時間長,關系更密切。因此,在錫伯族的民俗和上述民族的民俗,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相互影響和融合的現象,使錫伯族的婚喪嫁娶、住宅建築、喜慶節日、社會文化、道德禮節等請方面都起了變化。

喪葬方面,過去錫伯族只有把水火中兇死、自縊奢和巫職人員死後進行火葬。後來,透過和蒙古族長期交往,接受了他們行火葬的習俗。現在,一般人死去也要進行火葬,並且認為是最「幹凈的處理方法」。壽衣的式樣也起了變化。過去的壽衣均用質地優良的綢緞制作,形式多為長袍、馬褂、坎肩。現在,許多老人也開始效法漢族,以化纖中山裝做壽衣。婚姻方面,過去那種繁鎖的說親、訂婚、結婚以及包辦、買賣婚姻的習俗,漸漸被漢等民族中日益盛行的自由戀愛、糖果婚禮、旅行結婚等大眾化的婚俗所取代。住宅建築方面,錫伯族和滿族相處中,也接受了滿族住宅建築藝術特點。遷居新疆的錫伯人又接受了俄羅斯和漢族建築藝術特點。這樣,滿、俄羅斯和漢族的住宅建築特點結合,形成了新疆錫伯族今天的住宅建築特點。喜慶節日方面,東西北錫伯族現在過的元旦、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日既有本民族的特點,也有漢族的特點。在社會文化方面,錫伯族文化民俗和其他兄弟民族文化民俗之間相融合的現象就更多。例如,錫伯族民間的踢踏舞是和俄羅斯族的踢踏舞相融合而形成的;巴朗舞是和哈薩克族的肩膀舞相融合後形成的。民間舞樂中的「秧嘎爾」及「牡旦」是和回族的小劇樂相融合後形成的,等等。此外,禮節方面的握手問安禮,飲食方面的幹飯、抓飯、拉面、揪片、稀飯等民俗事象,也是在和其他兄弟民族相處的過程中逐漸接受並融成一體的。

具有實用性的民俗,都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民俗。錫伯族民俗中,就不乏這樣的民俗。例如,喪葬中舉行儀式追念祖先,訓導後輩;婚禮儀式中,遵循先老幼、後青壯的原則;產婦坐月子期間,不準裸露身體的任何部位;小孩從生下之日起,每天用冷水洗三次澡,從不間斷;哺乳期間,社會各方都關懷產婦,提食物的人遇到她們要主動分些給她們吃,四鄰做了好吃的,也主動送她們保養身體等,這些習俗,對培養青少年的精神素質,對產婦和孩童的身體健康,有很大的幫助。農業生產中,種葫麻地上先種苜蓿後種小麥,或先種玉米後種小麥,以及休耕制等習俗,都有一定的科學道理。

社會文化方面,有很多民俗活動可以增強體質,陶冶情操,活躍文化生活,增強同族和各民族之間的團結,使人們增加生活情趣和樂觀精神。例如,錫伯族各牛錄每年都有射箭、摔角、賽馬、刁羊、郊遊、踏青等活動;婚典上的「打丁巴」儀式,田間地頭的賽歌、賽舞活動;喜慶節日的文藝表演;在中老年人中流行的念說朱侖(古典小說)活動,都是屬於這一類的民俗。

錫伯族民俗中的消極性表現在多方面。如在婚姻方面,還存在著姑舅和姊妹子女結婚現象。婚禮上,為了講排場大操大辦,即使借債也要辦得體面,農村尤為嚴重。而且一次性要重彩禮的買賣性質的婚姻還有發展的趨勢。此外,在道德禮節、信仰等方面還有不少帶封建性和迷信色彩的消極性習俗。

在思想意識上,男尊女卑的思想意識仍時有表現。例如,媳婦和公婆的關系,婦女的財產繼承、離異婦女的社會地位等等問題上,往往受到歧視,得不到社會公平的承認和享受應有的權利。另外一個表現是,各種不成文的消極禁忌束縛著人們思想意識的更新和進步。如錫伯族民間千百年來形成的賤商心理、滿足現狀的一碗飯思想,正在嚴重阻礙著錫伯族社會經濟的發展,阻擋著錫伯族通向富裕繁榮生活的道路。

錫伯族是一個文化接受性很強的民族。明末清初以來的數百年中,她先後接受了滿、哈薩克、維吾爾、漢、回、蒙古等民族的優秀文化。因此,其民俗中摻雜著上述各民族民俗的因素。但是,由於錫伯族從古至今一直保持著自己的整體性,其民俗基本保持了自己的特點,並且保存了許多在民族學和民俗學方面有重要參考的資料。

社會和家庭方面,自古沿襲的哈拉莫昆制和立家譜制,解放後雖然起了很大變化,但至今仍有深刻的影響。一般的社會活動仍以哈拉或莫昆為單位進行,尋根覓源、修譜立書之風盛行,而且民間又保存著許多古老的家譜。這對研究錫伯族氏族制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婚姻方面,在婚禮上中青年半路攔喜車討歌舞的搶婚制遺俗和新郎新娘在竈火中投羊尾巴油宣白頭誓的火崇拜遺俗;新郎新娘拜父叩母、祭宗祭祖等遺風,對錫伯族及古代北方民族婚姻形態和過程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資料。

喪葬方面,幼童死屍棄野的天葬遺風;為死人燒化遺物的火崇拜和對陰間的思想意識,喪葬過程中的各種禁忌,以及對巫職人員的火葬等特殊的喪葬處理,都反映了氏族社會北方民族的特點。

信仰方面,錫伯族保留的原始習俗很多。此外,在民間文學、民間體育、民間遊戲、民間醫藥、民間舞樂等形式中,又都保留了資料價值較高的遺風遺俗。

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確立和發展,錫伯族的民俗也發生了一些明鮮的變化。比如在服飾上,現在無論是東北的錫伯族,還是新疆的錫伯族,除部份老年男女仍穿長袍馬褂外,中青年的衣著已無法把他們同漢族人分辯了;婚姻、喪葬方面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東西,也在逐步進行改革,日益向社會主義文明形式邁步。這種變革的趨勢,是不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