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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民主法治、盛行封建家长制,是「禹作敏陷阱」等悲剧之源

2024-05-17台海

禹作敏犯法后,天津市有关领导李占发在调查案情时,他说:「如果不明确产权,加强监督,不是李凤政的结局,就是禹作敏下场!」

正如禹作敏所说,「这10几亿资产可以说是我的」,但又「不是我的」,所以禹作敏父子想方设法控制大邱庄党政财文大权。

在1990年,国民经济调整,人们正在大喊「市场疲软」之际,禹作敏判断一个新的经济增长时期将随整顿结束而到来。在各地乡镇企业资金均告急之际,大邱庄在全公司范围内统筹资金,投资6000万元上了3个年产值亿元的骨干厂。

禹作敏凭借雄厚的集体积累,和中央冶金、物资等部门搞联营企业,向天津港保税区、深圳特区投资搞合资企业,铺垫走向全国、进军国外的桥梁,大力发展标准化企业,用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改造老设备,向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化方向发展。因此,在1992年前后,大邱庄出现了新的经济腾飞。

1991年,大邱庄工农业总产值18亿元,比1978年增长1300倍,公共积累4.8亿元。1992年,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里,大邱庄是社会总产值、人均收入等多项经济指标连年稳居第一位的「中国首富村」。

大邱庄成为中国上百万个自然村的「首富村」,禹作敏也成为国内外的「新闻人物」。

但是,现代企业要求现代管理,现代管理的中心内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国外的资本家许多都不要自己的子女接班,而要另聘管理人员,但在大邱庄这样的企业,因为产权不明而承包人又觉得「这资产是我创造的」,就要由自己直接控制。

「我已经60岁了,应该考虑接班人了」,禹作敏向北京来访人员讲,他已选准了他的小儿子禹绍政。为给儿子接班创造条件,禹作敏先要这个儿子当了全村的团委书记,又安排他到「天津服装一条街」经商,创出了效益。

1992年3月,禹作敏认为「水到渠成」了,他以「实现现代化企业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为名,进行体制调整。把大邱庄农工商联合公司改为「大邱庄企业(集团)总公司」,总公司下设5个集团公司,即万全集团公司、尧舜集团公司、津美集团公司、津海集团公司、华大集团公司。总公司成立董事会,禹作敏退居第二线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由25岁的禹绍政担任。从表面上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了,而实际都由他们父子俩人统领了,所有权成了禹作敏的,经营权是儿子禹绍政的,统一到了「禹家」。从此,大邱庄总公司的领导班子中,除个别异姓是禹作敏「心腹」,其他都是「清一色」的禹家班底。

大邱庄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到禹家,他们自然「爱厂如家」,如果有人侵犯大邱庄的权益,他们共同捍卫。

正因为「这10几亿资产可以说是我的」,禹作敏就要千方百计维护本家族及其亲信的特权。

大邱庄尽管先富起来了,但全村的消费是畸形的。到90年代初期,全村人均收入高达2.6万元。全村有法国、美国、日本产的高级小卧车200多辆。继禹作敏之后,「奔驰」小卧车猛增到十几辆,最高标号是「奔驰」560型。这一切首先由谁来享受呢?是禹家及其亲信中的「能人」。

为什么大邱庄如此富足?应聘到这里当顾问的天津一位国营企业厂长说,因为国营企业除了生产费用还要扣除大修理费、管理费、医药费等才是利润。利润绝大部分上交国家,职工工资、福利都是国家统一标准,不得超过;而乡镇企业除了生产费用就是利润,不扣除其它费用,其利润都可以直接参加分配,而且分配数额由自己决定,不受国家限制。

禹作敏的个人收入是个不解的谜。他以廉洁自律自居,向北京来的专家学者说,我不多要钱,大伙给我评定,年薪10多万,我不要,你们来,我个人请客。一年只给家交一万元。

但是,知底细的人却认为,禹作敏赚的是「无数钱」。而别人都不能过问,也无法掌握。当公安局对他实行拘留,市、县联合工作组进村后,大邱庄的财会人员才向工作组提供了真实情况:1992年总公司正副经理每人年薪是70万元,担任副总经理的禹作敏两个儿子当然也是这个数字。李占发说,这是禹作敏主持大邱庄党委会议定的,谁能说不合理、不合法?这属于贪污?还是正当收入?谁能说得清楚?所以李占发向中央政法委汇报禹作敏案件时说,大邱庄经济问题查不清,他们的工作组只能协助司法部门破打人致死案。他说,这只是白色收入,灰色、黑色收入知多少?

在大邱庄,共产党的党委会已成为维护禹作敏及其家族「权益的工具」,这是「一元化」体制给禹作敏带来的便利条件,也是禹作敏的腐蚀剂。

个人和本家族的消费毕竟有限,禹作敏就用金钱不断为自己抬高身价。他对北京来的专家学者说:「每天上门要赞助的有三四家,真是应酬不过来!」

禹作敏成了金钱和权力的化身,个人也就感到不安全了。他有8个保镖,大邱庄不断发生「劳资纠纷」,禹作敏看到这种新的社会矛盾,怕事态扩大,多次出面调解。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自身安全,禹作敏多次以文件形式上报天津市公安局,要求扩大大邱庄派出所的编制。这个要求被否决后,他仍不甘心,又采取建立经济警察和扩大保安人员的办法。他把效忠于他的得力干将提拔为治保主任。禹作敏兼任派出所指导员,掌握执法权力,全村经济警察也增加到100人之多。

在宣布拘捕禹作敏的同时,公安人员依法收查了他的家,除几十万现金、进口药品,还发现有武器等。

正因为「这10几亿资产可以说是我的」,禹作敏父子及其家族人员就把流失财产的人当作「败家子」。

个人集权下的产权不明,有一个特点,就是群众对资产底里不清,惟独「老板」个人清楚

1992年11月,大邱庄华大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凤政突然病故。他死在会议桌上,终年45岁。

李占发说:「李凤政一死,3亿债务说不清。两亿是银行的,一亿是外边欠的。」

李占发还说:「厂房、设备分开。到1996年6月债务还未清理完毕。究其原因是管理不善,没账。一人说了算。这人死了更说不清了。华大集团损失6000万。」李占发用简洁的语言说出了事件的起因。

这位李凤政就是被禹作敏称为「鬼头鬼脑,谁都不怕,就怕我」的「能人」。他当过大队会计。总公司党委副书记,能说会算,也有气魄。因为所有权与经营权都集中到一个「能人」身上,「老板」突然故去,企业失去控制,平时的流通渠道中断了,资金流向一下说不清楚。这比企业倒闭造成的损失还惨重,转瞬间企业变成了「黑窟窿」。

「3亿外债说不清」,「李凤政死时发现外来的干部有贪污。」这时把大邱庄资产当作「也可以说是我的」禹作敏和他的同伙,因此气急败坏。禹作敏主持召开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说华大集团领导是一帮「败家子」,是来糟蹋大邱庄的。他突然宣布撤销华大公司,将其所属的企业划归万全、津海、津美、尧舜四个公司管理,同时撤销华大集团9名副总经理职务,并开始了审讯,终于导致了犯罪。

缺乏民主法治、盛行封建家长制,是一切悲剧之源。小而言之,几个小典型(如大丘庄)如此;大而言之,全国大悲剧(如文革),无不如此!具体到大丘庄,家长制致产权不明,而产权不明致「禹作敏陷阱」。这也是所有企业家的陷阱。

事件发生后,李占发组织各级干部调查研究,并通过试点,对大邱庄企业推行了股份合作制。这是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实现共同富裕的好办法。

这样做,虽然削弱了企业负责人的部分「特权」,却给了他们更大的自主权。但是,这样做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如何从理论上加以说明?他们心里没底。

1995年3月8日,李占发以静海县政府名义,邀请中央农口一些专家学者进行论证。这些专家学者认为,禹作敏对中国农村改革是有贡献的,但受到中国封建家长制的影响,权力越大,消极面越大,把自己打扮成改革的化身,走上了极端,不可容忍,受到了法律惩罚。这和体制有关系,因为原来的产权和经营权与劳动者结合不到一起,厂长感到「是我的,但又不是我的」。

静海县总结了大邱庄的经验教训,对产权问题认识得很深,经验也很系统。

专家学者指出,产权制度改革是继联产承包后,又一个伟大创造。股份制与合作制适合中国国情,农民既有决策权,又有受益分配权。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份所有者。通过股份分红增加农民对企业的关切度,与自己利益相联系。股东代表选出董事会,由董事会确定厂长。农民有了这些权利才能当家作主。

大邱庄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由「能人」支配的「公」产变成农民集股的「共」产,农民能看得见摸得着。许多工厂开始实行岗位股,企业法人提成,作为股投入企业,参加分红,分到红再投进去。

工人也如此。禹作尧说,实行股份合作制增加了企业的凝聚力。

大邱庄的实践告诉人们,农民有了所有权才能制约禹作敏式的专权。他们成了股份所有者就理直气壮地参与企业管理,严格监督厂长经理。

张延军在天津市乡镇企业家座谈会议上说:「 家长制不行了,要实行民主管理!

经过挫折的大邱庄,开始走上民主法制的轨道!

注:摘自蕃茄畅听有声书【共和国故事】之【国法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