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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中明活埋30名士兵,是黄埔系暴行?还是桂系恶政?

2024-04-18台海

何中明是何人?国民党军队的一名团长。

事件发生在1941年,据【李宗仁回忆录】叙述,抗战时期,国民党第五战区第十补充兵训练处第二团,团部驻扎在老河口南三十里的仙人渡,团长是黄埔四期毕业的何中明。

抗战时期,物资匮乏,军人也吃不饱穿不暖,加上抗战伤兵急剧增加。伤员的吃喝医疗等成了军官最头疼的事情之一。

于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何中明竟然命令将三十余名伤病员的衣服剥光,挖坑活埋。

没有不透风的墙,何中明的的同僚觉得事情做的太残酷,偷偷把情况反映到战区司令部。

事件耸人听闻,时任第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便派军法官及有关人员前往查办。

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并掘坟检验,情况实属,令人发指。

此事引起士兵的惶恐和愤怒,谁也不知道自己在战场上会不会负伤?为国家卖命抗敌,负伤却遭此「待遇」,怎不令人恐惧心寒?

为平复士兵的愤怒情绪,军法执法人员将何中明扣押,交军法处严加审,判处死刑,就地枪决,以申国法。

这时,意外发生了,国民党中央当局通过在第五战区的特务获知消息。命令将何中明押解陪都重庆军法总监部重审。

国民党军法执行总监部, 抗日战争后期建立,负责将级军官违法案件的审理及重大案件的复查,并管理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部。抗日战争期间历任主要职官:总监唐生智、鹿钟麟、何成浚。副总监:谷正伦、王懋功、贺国光、秦德纯、张镇、朱怀冰。

而何中明案时期的总监应该是何成浚,何成浚在处理一些案件时,看到各级官吏「皆有特别背景,不问如何作奸犯科,中央因多所顾虑,不能予以相当制裁」,他也就「置若罔闻,以不了了之」。

此时的副总监应该是秦德纯上将,他是1940年12月任职的,在位参与走私等不法行为,大发国难财,徇私枉法。

上梁不正,下梁歪。可想而知军法总监部内高级人员依法办事的可能性小,系统内多为黄埔毕业生,天子门生,官官相护,狼狈为奸。所以何中明被押解到重庆后,即被释放,逍遥法外。

亲黄埔系的文章对此事是这样叙述的:「桂系十补训处驻白家湾的一个营。这个营的军官把士兵关押在屋子里,到开饭时还往士兵喝的稀汤里撒把砂子,使士兵连稀汤也难得喝饱。这个营的士兵一批一批地饿得倒地不起。桂系军官们就挖个坑,将饿死的士兵一埋了事。军官们不仅吃了薪饷、空额,而且连士兵的埋葬费也揣进了腰包。」

文章还说:这起活埋事件在当时舆论影响非常恶劣。李宗仁晚年在回忆录中也有提及,不过,李很巧妙地把责任推给了「五战区第十补充兵训练处第二团团长何中明」,还抨击何中明因系「黄埔毕业生」而未被重庆军法总监部判处死刑。

对于活埋士兵事件,李宗仁的说法是「黄埔系」的暴行,亲「黄埔系」的说法是桂系的恶政。两种说法,孰真孰假,读者自有判断。

但是,「黄埔系」也好,桂系也罢,它们都是国民党的军队。其军官如此残暴,军队怎能打好仗?国民党统治的垮台也就成了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