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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编造不实信息诋毁辱骂他人

2024-08-30辟谣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东营市公安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依托「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从严整治网络造谣传谣问题。现公布1起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近日,朱某因怀疑丈夫出轨同事徐某某,在丈夫工作微信群内编造不实信息诋毁辱骂徐某某,造成不良影响。朱某的行为构成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朱某被东营分局网安大队处以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东营网警提醒】

为净化网络环境,清朗网络空间,公安部将2024年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对于在网络上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言行务必遵纪守法,切莫害人害己。切莫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