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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因感情纠纷,在朋友圈发布他人的不实信息被处罚

2024-08-30辟谣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东营市公安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依托「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从严整治网络造谣传谣问题。现公布1起典型案例:

案件情况

2024年8月,秦某因感情纠纷,在朋友圈发布吕某的不实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家庭问题,给吕某造成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秦某被东营分局网安大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东营网警提醒】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应用,人人都有发言权和话语权的时代已经到来,网络暴力也悄然出现,对于在网络上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言行务必遵纪守法,切莫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