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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男子賣黃金掙十萬帳戶被封,稱簽了「糾紛與賣方無關」協定,律師:畫蛇添足

2024-01-18辟謠

鄭州男子賣黃金掙十萬帳戶被封,稱簽了「糾紛與賣方無關」協定,律師:畫蛇添足

據河南廣播電視台民生頻道報道,鄭州一男子郭先生賣了10萬元黃金,金條被取走後卻發現自己的收款銀行帳戶被凍結,警方稱購買其黃金的10萬元來路不正,涉案帳戶都應凍結,後續配合調查。

報道稱,郭先生售出4根金條,50g一根,共價值10萬元,被同一客戶一次性買走。其提供的支付記錄顯示,客戶於1月8日下午付款10萬元。1月9日中午,客戶到店取走金條。

「當時取走的時候我還留個心眼,你(客戶)給我簽一個單子,保證你取走黃金後發生糾紛了,與賣方無關。」

1月13日,郭先生發現自己收款的銀行卡被凍結。「工作人員跟我說,這是被吉林省長春市刑警給查封了。花10萬塊錢買我金條,這個錢來路不正,這筆錢是涉詐金額。」

河南廣播電視台民生頻道記者和當事人聯系當地警方,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刑警大隊工作人員表示,「我們這邊有被害人報警,他被電信詐騙了,他錢轉到你(郭先生)帳戶裏了,你帳戶就是涉案帳戶。你是涉案帳戶,我們就應該對你帳戶進行凍結支付。後續這些問題,應該會有農安縣辦案機關來聯系你。具體怎麽處理,到時候你配合一下就好了。」

「咱不知道人家詐騙分子是用什麽手段,詐騙了那邊的人,把錢轉到我的卡上。如果有大額交易的話,一定要謹慎小心,以免上當。」

如何理解郭先生帳戶會被凍結?什麽情形下可以解封?與買家簽的「單子」是否有效用?瀟湘晨報記者就此事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咨詢了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副主任金勇。

一、為什麽郭先生收款的銀行帳戶會被凍結?

金勇律師表示,若這筆錢是涉詐金額,那警方就會追查所有涉及這筆資金的流向,警方有權予以追查。從警方辦案來講,當這筆涉詐金額轉到郭先生的賬裏,警方並不清楚郭先生在整個鏈條中起到什麽作用、郭先生對此起犯罪是否明知等。

收到涉詐金額的銀行帳戶所屬人,有可能涉嫌幫助網路資訊活動犯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兩個罪名。在這種情況下,警方為了控制住資金,保護被害人的財產不流失,肯定會及時采取措施,將相關資金進行凍結後進一步調查。

二、在什麽情形下郭先生的銀行帳戶可以解封?十萬元是否能追回?

金勇律師表示,郭先生的銀行帳戶是否能解封,就看其行為是否構成犯下上述兩個罪名。關鍵在於郭先生對於相關犯罪行為是否明知。

這個明知分兩方面,一方面是我知道這個犯罪。另一方面是推定我能知道這個犯罪,比如說我提供銀行帳戶給他用,我還收他的傭金,把銀行卡有償售賣,雖然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幹什麽用的,但是我可以推定你知道他們肯定是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像上述事件中,如果郭先生和客戶之間是一個正常的等價交易,對方花了多少錢,郭先生就給了多少黃金。只要郭先生可以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確實不知情,警方應該是可以給他解凍的。

解凍後,10萬元仍屬於郭先生。賣出的金條即為贓款,被害者受損的權益應從購買黃金的客戶處追回。

三、郭先生稱自己與客戶簽訂了一個「單子」,若後續發生糾紛與自己無關,這是否有效用?

金勇律師表示,這不是有沒有效用的問題,反而是一個畫蛇添足的舉動。

你為什麽要簽這項協定?如果這是你的交易習慣,就是之前和所有的顧客或者稍大筆交易中你都會簽這種協定,但這就只屬於交易習慣。

如果你之前從來沒有簽過這種協定,你這次突然簽,那警方可以據此推測你存在為人銷贓的可能。這個協定實際已經作為一個證據反映人的內心活動了。也就是說你有沒有可能因為知道這筆錢來路不明,所以你就想透過這項協定來規避風險?那它反而可能會作為推定主觀明知的一個證據。沒有這麽簡單可以規避掉的。

瀟湘晨報記者 吳陳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