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談
最近幾年春節回家,發現一個現象,很多人選擇住酒店而不住家裏,以至於縣城的酒店幾乎都爆滿,好一點的酒店甚至需要提前一個月訂房。回家過年的核心要義不就是「親人團聚,陪伴父母」嗎?怎麽每當夜幕降臨的時候,一些人選擇「離家出走」,進城住酒店呢?
據我觀察,四類人是春節期間不住家而住酒店的常客。
第一類是習慣了城市生活方式的年輕人。他們在春節期間最重要的活動內容是與同伴聚會、休閑娛樂,傳統的家人吃飯、打牌、喝茶聊天已無法聚攏他們,而K歌、洗腳、按摩等在農村老家沒有供應,城鎮與縣城成為不二選擇。換言之,城裏更好玩,娛樂場所多,更能滿足年輕人的娛樂需求。玩到盡興,到了三更半夜,當然也就懶得回家睡了,住酒店更便利。
第二類是「無家可歸」的中年人。父母仙逝後,盡管老家還住著兄弟姐妹,但真正的家永遠不復存在了。鄉情難忘,兄弟(姐妹)連心的他們還會選擇回老家過年,但老家的兄弟姐妹已經各自組建家庭,長期不在一起工作或生活,與嫂子、弟妹、妯娌不夠親近,或多或少有一些隔閡,回老家某種意義上變成了走親戚。於是,住酒店變成了一種無奈的選擇。
第三類是外來媳婦或女婿。隨著婚戀圈的日漸擴大,外地女婿或外地媳婦的比重越來越大,這時候去其中一方父母家過年,必然遭遇地域文化方面的不適。打個比方,廣東女婿或媳婦來湖北過年,或許老家浴室洗澡不甚方便,然後老家的習俗是新年頭三天不洗澡,說法是擔心洗掉了所謂的「喜氣」,問題是廣東人早已習慣了天天洗澡。很顯然,住酒店可以有效規避上述「文化沖突」,想怎麽洗就怎麽洗,想啥時候洗就啥時候洗。
第四類是外嫁女。外嫁女回娘家過年,有些地方的規矩是已婚男女不可以住一起,尤其是大年三十的晚上不可以住娘家。於是,他們選擇「早歸晚離」,每天早上來鄉下娘家,晚上回城住酒店。很顯然,原本的「家人」儼然成了不折不扣的「親戚」。
年輕人選擇不住家住酒店,大部份父母的感受是不太開心、不太樂意,他們覺得年輕人在浪費錢,或嫌棄家裏的居住條件,甚至是「忘本」,他們無法理解或認同子女的選擇——回家,但不住家住酒店。
對於這種現象,需要做一些基本的區分。有些人早已適應城裏的生活方式尤其娛樂方式,春節期間,身體是回家了,心還在城裏,家鄉儼然成了「回不去的故鄉」。另外一些人的考慮是,一幫兄弟姐妹或老同學來家裏做客,父母總少不了各種張羅,端茶倒水、做飯洗碗等,還會擔心怠慢了來客,給孩子丟了臉面。為了減輕父母負擔,他們選擇邀請親朋或同學去城裏吃飯及娛樂,自然也就住在酒店。至於那些所謂的外嫁女不準在娘家過除夕,女婿不能與女兒住(睡)一起,顯然都是應當摒棄的陋俗。
總之,春節回家選擇不住家而住酒店,對映出生活方式與習慣、思想與觀念的代際差異,也受制於特定地域文化的影響。當然,無論住酒店還是住家裏,年輕人都應多一些陪伴父母,與父母聊聊天、談談心。需知,這才是春節的本義。
過年回家住酒店,是一種現象,也不妨視為一種問題。鄉村如何歡騰、熱鬧起來,舞獅、舞龍、打籃球、踩高蹺、拔河、玩電競、摜蛋等新舊式活動如何熱火朝天地搞起來,如何吸引年輕人,讓年輕人願意留在家裏,也是需要嚴肅思考的。
(作者姚華松系廣州大學教授,李響系廣東警官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