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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菜「一夜」變成花椰菜?法院:「苗不對板」 賣家退款+賠償

2024-03-28辟謠

青花菜,是健身達人們偏愛的一種蔬菜,市場銷量大,售價也比同一植物科目的花椰菜高。然而成都一蔬菜種植戶種植了約50000株種苗,數月後待種苗開花時才發現竟然全是白色的花椰菜,其與種苗賣家協商未果後起訴至法院。3月28日,記者從成都彭州法院獲悉,近日,該院依法審理了這起因發錯種苗而產生的買賣合約糾紛案件,判決種苗賣家退還購苗款8600元,並支付賠償金15000元。

案涉花椰菜,圖據法院

訂購青花菜苗5萬株

幾個月後開出白色花椰菜

成都男子黎某從事蔬菜種植,是四川某農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見到青花菜的價格一路走高,心動不已的黎某於2022年底在彭州市濛陽街道某村租下幾十畝土地,並花費8600元向長期合作的蔬菜種子賣家陳某訂購了約50000株青花菜苗。

收到青花菜苗後,黎某便組織人員栽種,精心澆灌了幾個月後終於迎來了花期。「有天早上,我高高興興來田裏看苗子開花情況,但現實直接給我潑了一盆冷水,開出來的花全部都是白色的花椰菜,就連一顆綠色的青花菜都沒有。」滿懷豐收希望的黎某難掩沮喪地說。

於是,他找到陳某理論,自知理虧的陳某解釋:「老哥,實在對不住,肯定是在裝車的時候工人搬運錯了種苗。」黎某氣憤地指責陳某:「過了幾個月,你都沒發現苗子送錯了嗎?早發現的時候你跟我說了,也不至於耽誤了時間,還花費這麽多肥料和人力!」陳某連忙口頭承諾賠償黎某15000元並在次年補齊青花菜苗給黎某繼續播種。

可到了約定時間後,陳某既不賠償,也未提供新的種苗。還將黎某微信拉黑,拒絕接聽其打來的電話。黎某心急如焚:「租用的土地即將到期,就算現在把花苗給我,也種不到收獲的時間了。而且現在青花菜價格也開始走低,市場價遠低於之前的價格了。」於是黎某以公司名義向法院起訴陳某要求退還購苗款並賠償損失。

法院:不符合合約約定和品質要求

退還購苗款 賠償損失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四川某農業公司與陳某之間雖未簽訂書面的買賣合約,但雙方建立了事實上的買賣合約關系。

陳某出售青花菜苗給四川某農業公司,雙方確認了貨款金額,四川某農業公司依法履行了付款義務,但陳某交付的卻是普通花菜苗,明顯不符合合約約定和品質要求。

雖然雙方達成了下一季補種的口頭協定,但陳某卻未繼續履行合約,且現四川某農業公司無土地繼續耕種青花菜苗,市場行情已產生變化,合約目的已經不能實作,故對四川某農業公司要求退還購苗款8600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因雙方對賠償金已經達成賠償協定,故陳某亦應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賠償金15000元。

承辦法官宋朝偉介紹,該案系出賣方疏忽導致的「苗不對板」,現實中還時常有消費者在網購物品、客製家具時遭遇「貨不對板」的情況。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條規定:因標的物不符合品質要求,致使不能實作合約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約。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約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因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如遇到類似情形,要保留好維權證據,如聊天記錄、付款記錄、購物頁面截圖、促銷活動宣傳頁面等,可以先與商家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莫吃「啞巴虧」。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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