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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受害人楊妞花:證據顯示其或在雲南拐賣2名兒童

2024-01-10辟謠

據央視新聞報道,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份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此案於2023年9月18日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夥同龔某良(已故),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共拐賣兒童11名。法院認為,余華英的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對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余華英受審 圖據央視新聞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審開庭,庭審後,檢察機關以公安機關初查又發現上訴人余華英在雲南省還涉嫌拐賣兒童的其他犯罪事實,有漏罪沒有處理,建議將本案發回重審。

被拐26年、尋親十余載的楊妞花,是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的受害人之一。1995年,5歲的楊妞花被余華英拐賣到河北省邯鄲市某村。2021年,經過DNA比對確認,楊妞花找到了親生家庭。不幸的是,楊妞花的親生父母因過於悲痛,已於1997年和1998年相繼離世。

團圓後,楊妞花(左)和姐姐合照。受訪者供圖

2023年7月,楊妞花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文廣告訴紅星新聞,余華英1963年出生,戶籍在重慶。1990年至2004年間曾多次拐賣兒童。2004年,她因拐賣兒童罪被雲南大姚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經減刑,余華英於2009年刑滿釋放。和余華英一起拐賣兒童的還有兩名男性,其中一名男性龔某良是余華英的情人,已經死亡。另一名男性王某文是余華英的丈夫,下落不明。

據澎湃新聞2023年7月報道,王某文曾因為偷東西被判刑,當時處於失蹤狀態,戶籍已於前幾年被登出。也有村民稱,王某文還活著,此前他們偶爾在村裏能碰到王某文。

1月8日,楊妞花告訴紅星新聞,據她了解,余華英此次被發現的犯罪事實,是在雲南拐賣了2名兒童。之前,余華英一直對拐賣這2名兒童的事閉口不談。一名記者在余華英長期居住的重慶大足某村莊調查走訪期間,從村民口中得知,余華英「下落不明」的丈夫王某文會隔三差五地回村莊。楊妞花隨後把這個資訊提供給警方。警方經蹲守,成功抓獲王某文。一名尋子家長與楊妞花取得聯系,表示當年是一個叫王某文的人偷走了他的孩子。隨後,家長配合警方指認了王某文。

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該案發回重審後,不排除余華英再次提起上訴的可能性。為此,他將和楊妞花一起做好迎接兩次庭審的準備。

紅星新聞記者 王語琤

編輯 潘莉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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