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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檢報告點名行賄場上「老運動員」:出獄後再行賄遭嚴懲獲刑逾十年

2024-01-25辟謠

1月24日,江西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繼續在南昌召開,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順生向大會報告工作。

2023年,江西檢察機關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落實受賄行賄一起查,制定辦案指導意見,聯合省紀委省監委、省法院釋出行賄犯罪典型案例,依法參與金融、醫藥、糧食購銷等重點領域行業腐敗治理。在報告的「有關案事例介紹」部份,特別提到李夢平行賄、妨害作證案。

澎湃新聞記者註意到,前不久播出的由江西省紀委省監委與江西廣播電視台聯合攝制的電視專題片【一體推進「三不腐」】中,李夢平也曾被點名,系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案主要行賄人之一,被稱為行賄場上的「老運動員」。胡長清是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個被判處死刑的副省級高官,2000年因犯受賄罪被執行死刑。

據【江西日報】報道,李夢平長期混跡江西商場,曾因為胡長清案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重操舊業,拉攏腐蝕領導幹部,培養代言人、代理人,將資本與權力、資源深度勾連,攫取巨額非法利益,極大地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態度鮮明、行動堅決,與公安機關組成聯合專案組,協調審計、稅務等多部門聯合參與辦案,予以嚴肅查處,讓其再次受到法律嚴懲。

據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披露,2004年至2019年,李夢平為在承接工程計畫、獲取銀行貸款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給予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數額特別巨大;2019年,李夢平為幫助涉案人員陳某某,指使他人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致使陳某某逃避刑事責任追究。檢察機關加強與監察機關的工作銜接,在提前介入階段針對性提出完善證據意見,準確認定以借款為名行權錢交易之實的行賄犯罪以及以人情往來為幌子掩蓋行賄犯罪的行為。2023年1月,金溪縣檢察院以李夢平涉嫌行賄罪、妨害作證罪提起公訴。2023年6月,李夢平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宋彥霖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項建英

來源:作者: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