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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錄|宋慈的人生疑案

2024-05-01辟謠

蘇軾有雲:「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澎湃新聞·私家歷史特別推出「洗冤錄」系列,藉由歷朝歷代的真實案件,窺古代社會之一隅。本文為「洗冤錄」番外篇,講述中國法醫鼻祖宋慈本人的「懸疑故事」。

說起中國古代神探,許多人會想到兩位——唐朝的狄仁傑和南宋的宋慈。圍繞著他們倆的小說、電影、電視劇非常多。相比而言,狄仁傑故事更重推理,接近福爾摩斯的風格;而宋慈故事則更重技術,類似於【法醫秦明】的風格。事實上,宋慈就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法醫,他寫的【洗冤集錄】也是公認的全世界第一部法醫學著作。這本書對於人類屍體的種類、型態、檢驗方法,有著非常詳盡的論述,用「奇書」都不足以形容它的深度和創新性。

但是很少有人註意到,宋慈的一生也像一個疑案:

他是自小研讀程朱理學,考科舉中進士的學霸,後來卻以法醫成就聞名於世。如此高難的「跨界」,他究竟是怎麽完成的?在人們的頭腦還被理學、佛道、鬼魅、巫術占據的南宋,為什麽他能寫出一本如此理性、專註技術的書,他的知識是從哪兒來的?

他在【洗冤集錄】中,只寫驗屍、檢骨的方法,卻很少講案子,尤其不講他親自偵辦的案子。這究竟是出於學者的矜持,還是有別的原因?

他在活著的時候就已經是著名的法官、法醫和刑偵專家,但是除了【洗冤集錄】,他幾乎一個字都沒有留下。他為什麽那麽沈默?

南宋的官員、文人很少在詩詞、筆記、文章中提到他,就連詩人劉克莊為他寫的【宋經略墓誌銘】,也只字不提他在法醫、刑偵方面的成就。為什麽全世界人都認可他對法醫學的貢獻,偏偏南宋人卻看不到?

下面,我們就進入關於宋慈本人的懸疑故事,用歷史學者的視角和思維,去重新理解這位沈默的天才。

他就像一個「穿越者」

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宋慈出生在福建路建寧府建陽縣(今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

那一年,80歲的宋高宗趙構已經當了24年太上皇,即將去世;60歲的宋孝宗對收復中原心灰意懶,南渡的人們也漸漸適應了新的家園;金朝在號稱「小堯舜」的金世宗統治下,進入了一個相對平穩、克制的階段;蒙古草原上,以鐵木真為首領的乞顏部正在悄然崛起。總之,這是一個沒有大事發生,卻有許多事正在醞釀的年代。用歷史學家黃仁宇先生的話說,就是a year of no importance。

宋慈出身於一個有根基的家族。早在北宋(或唐朝),這個家族就已經定居建陽。宋慈的十世祖宋鹹,北宋仁宗天聖二年(1024)進士,曾在福建、廣東、廣西、海南為官。宋鹹是一位淵博的學者,寫過很多書,晚年在建陽創辦「霄峰書院」;宋慈的六世祖宋翔也曾考中進士,在臨安、湖南為官;宋慈的父親宋鞏,南宋寧宗嘉定七年(1214)進士,曾任廣州節度使推官。

由此可見,宋慈的家族非常精英、非常正統。這個家族的男性以讀書、做官為首選職業。於是宋慈成長在這樣一個家族,顯得既正常,又反常。

正常的一面在於,宋慈青少年時期接受了優質的教育,也像他的父祖一樣,朝著考科舉、做官的方向努力,而且在31歲的時候考中了進士。39歲正式步入官場之後,宋慈的仕途比他的父親和先祖更加順暢。在39歲至64歲之間,他輾轉江西、福建、廣東、廣西、湖南等地任職,最高做到正二品的廣東經略安撫使。從53歲之後,他主要擔任「提點刑獄」的職務,負責司法、偵輯、審判、監察一類的工作,成為一名有鮮明專業背景、能夠獨擋一面的技術型官員。

但宋慈對法醫技術的興趣以及他寫作的【洗冤集錄】,與這個家族的學術傳統完全跑偏。根據目前能夠看到的材料,宋慈的家族至少在10代以內,沒有一個人從事和技術有關的工作。而且在宋慈之後,他的兒子宋秉孫又走回了考進士、當普通官員的家族傳統道路。打個比方來說,作為法醫的宋慈,就好像【哈瑞·波特】中出身於麻瓜家庭卻一心當巫師的赫敏。然而宋慈還是去做了,而且真的做到了,這實在不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

宋慈的家鄉福建建陽,是整個南宋書籍刻印、出版和銷售的中心。兩宋時期,雕版印刷術發展到非常成熟的階段,形成了汴京、臨安、成都、建陽四大中心。南宋的建陽,刻書作坊鱗次櫛比。建陽刻印的書籍稱為「建本」,與其他地方的刻本相比,「建本」沒有那麽精美,但勝在數量大、價格低、品類豐富、內容親民。此外,南宋建國後,一直面臨著北方金人、蒙古人的武力壓迫,還時不時的有地方民眾叛亂、流民武裝的襲擾,淮南、兩湖、江浙、江西各地都戰火不息。而福建則位於更加靠南的地方,其境內群山綿延,非常不利於行軍打仗,所以居然成了一個「兵家不爭之地」。整個南宋時期,很多人移民到福建避亂。

在這些移民之中,就有南宋理學大宗師朱熹。朱熹本是江西人,但一生中有15年都在建陽度過。他在建陽創辦了兩所書院,其中的「竹林精舍」後來成為延續800多年的「考亭書院」,南宋的「考亭學派」也是從這裏發源。所以南宋時期的建陽,簡直就是讀書人的聖地。朱熹遷居建陽的1191年,宋慈剛剛5歲。9年後,朱熹在建陽去世,宋慈14歲。也就是說,宋慈的童年和少年時代,是在朱熹的親身熏陶下,在考亭書院的濃厚學術氛圍中度過的。他的啟蒙老師是朱熹的弟子吳稚,他從小接觸過許多朱門的青年才俊,比如楊方、黃幹、李方子等。19歲那一年,宋慈又被遴選入南宋最高學府——臨安太學,他的老師真德秀不僅是朱熹的再傳弟子,還是南宋的大學問家。

看這頂級學區的成長經歷和閃閃發光的教育背景,宋慈應該毫不費力就擁有南宋讀書人最豪華的朋友圈吧?可事實並非如此。至少在目前能看到的南宋文人、學者的文章、詩詞、書信、筆記中,幾乎沒有人提到過宋慈。而更反常的是,宋慈去世了十年,都沒有人給他寫墓誌銘。後來宋慈的兒子找詩人劉克莊為他寫墓誌銘,劉克莊倒是欣然同意了,但是這篇墓誌銘通篇讀下來,感覺就是他們其實不太熟。劉克莊能追憶的與宋慈的唯一一次交往,居然是在30多年前。

而宋慈也從來沒有在自己的作品裏提到任何別的人,事實上除了【洗冤集錄】之外,他也沒有留下任何詩詞、散文、書信。在讀書人特愛寫東西、表達欲強烈得一塌糊塗的南宋,一個既當大官又有學問的人,一輩子沒有留下任何私人化的文字,這簡直太不可思議。要知道南宋知識精英的朋友圈,最大的特點就是公開、透明。誰和誰一起喝過一次酒,爬過一次山、賞過一次花、討論過一次問題,基本上都要留下文字記錄。所以宋代文學界、學術圈那些社交達人(像蘇軾、辛棄疾、朱熹),一生的交往、遊歷幾乎都可以追蹤復盤,甚至可以精確到天。

綜合考慮以上事實,就只剩下一個結論:宋慈表面上是南宋官場、學術圈再主流不過的一個人,但事實上他可能自始至終都是一個「局外人」。他融不進那些風雅、活躍的社交圈子,看起來就像一個和周遭環境格格不入的「穿越者」。

清嘉慶十二年孫星衍重刻【宋提刑洗冤集錄】,卷首序文為宋慈手書

屍體的語言

讓宋慈顯得更「穿越」的,還有【洗冤集錄】中那些奇奇怪怪的知識。

簡單地說,【洗冤集錄】就是一本「屍體之書」,那裏面有各種各樣的死亡。宋慈一絲不茍地給屍體分類,在整本【洗冤集錄】中,至少可看到38種屍體,它們分別是:

按死因分類:自縊死屍、溺死屍、打勒死假自縊屍、他物手足傷死屍、自刑屍、殺傷屍、火死屍、湯潑死屍、服毒屍、病死屍、針灸死屍、受杖死屍、跌死屍、塌壓死屍、壓塞口鼻死屍、硬物癮店死屍、牛馬踏死屍、車輪拶死屍、雷震死屍、虎咬死屍、蛇蟲傷死屍、酒食醉飽死屍、築踏內損死屍、男子作過死屍、遺路死屍

按屍體現象分類:壞爛屍、白僵屍、瘁屍 蟲鼠犬傷屍 仰臥停泊屍

按死者身份分類:普通屍、女屍、小兒屍、並胞胎屍

按屍體所處空間分類:未埋瘞屍、已攢殯屍、鄰縣屍

另一種形式的屍體:骨骼

在他的眼中,屍體不是一種恐怖、神秘、反常的事物,而是像世間萬事萬物一樣的客觀存在,不可回避,且有規律可循。每一具屍體都蘊含著豐富的資訊,就像一種復雜深奧的語言,而驗屍官就是「轉譯」這種語言的人。

那麽,宋慈怎樣「轉譯」屍體的語言呢?我們不妨舉幾個例子。

在中國法醫史上,有一個經典案例叫做「張舉燒豬」:三國時期吳國的句章縣,有一個男人死了。他的妻子說,他是被燒死的。但他的家人說,是他的妻子殺了他,然後放火燒了房子,制造他被燒死的假象。為了偵破這個案子,縣令張舉命人趕來兩頭豬,一頭殺死,一頭不殺,把這兩頭豬同時投入火堆裏。結果,被殺的那頭豬,嘴裏什麽都沒有,而被燒死的那頭豬,嘴裏滿是灰燼。接下來,張舉又命人檢查死者的口腔,果然一點灰都沒有。這就證明,這個男人在被火焚燒前已經死了,他的妻子在說謊。再進一步審問,果然那個婦人就是殺夫的兇手。

這個案子被定進各種法醫史教科書,南宋官員的治獄參考書中也收錄了這個案子,可見人們對它的評價之高。

但是仔細分析就會發現,張舉可能不怎麽懂法醫。這個案子最大的亮點就在於用動物做實驗,來模擬屍體被燒的兩種情況。可這也恰恰說明他很少做屍體檢驗,不知道人的身體「生前被燒」和「死後被燒」有何區別,所以必須用動物實驗來當場驗證。

如果換成宋慈來破案,就完全不用做動物實驗了。因為【洗冤集錄】第26節第一句話就是:

凡生前被火燒死者,其屍口鼻內有煙灰,兩手腳皆拳縮;若死後燒者,其人雖手足拳縮,口內即無煙灰。

而且宋慈還說,檢驗「火死屍」時候,光看口鼻內有沒有灰遠遠不夠,「火死屍」也有不同的型別:有的人是年老患病,不慎被火燒死的;有的人是被勒死後拋入火內焚燒的;有的人是被砍死後投入火內焚燒的;有的人是被推入火中燒死的。每一種不同的死因,屍體的形態、頭面皮膚的特征、現場的狀況都不一樣。換句話說,每一具來自火場的屍體,都會將大量的資訊呈現在驗屍官面前。判斷口鼻內有沒有灰,只是第一步,也是最簡單的一步。在張舉面前,宋慈的法醫知識和技術,簡直是一種「降維打擊」。而南宋普通官員法醫知識,可能更接近於張舉的水平。

然而【洗冤集錄】中還有更炸裂的內容,那就是「檢骨」。在現代法醫學中,骨骼檢驗屬於「法醫物證學」,屍體檢驗屬於「法醫病理學」。但是在宋慈的眼裏,骨骼大概是屍體的另一種形態,所以他把「驗屍」和「檢骨」放在了一起。

關於骨頭的知識,大概是讓宋慈最驕傲的。他在【洗冤集錄】的第17-18節中,用了相當長的篇幅,如數家珍般地介紹人的哪一個部位長著幾片骨頭、人的全身骨頭走向是怎樣的、哪一片骨頭挨著哪一片骨頭,比如:

脊骨下橫生者髖骨,髖骨兩旁者釵骨,釵骨中下者腰門骨。釵骨上連生者腿骨,腿骨下可屈曲者曲䐐,曲䐐上生者膝蓋骨,膝蓋骨下生者脛骨,脛骨旁生者䯒骨,䯒骨下左起高大者兩足外踝,右起高大者兩足右踝……

這一部份文字非常專業,但有一些明顯錯誤。比如「釵骨」是宋慈自己造的詞,沒人知道這是哪一塊骨。又比如他說人全身長著365節骨頭,男人的骨是白的,女人的骨是黑的,這完全沒有道理。但【洗冤集錄】畢竟介紹了關於人體骨骼的一整套知識。而且據學者高婉瑜統計,宋慈所提到的骨名,有68.9%都可以對應到今天我們知道的人體骨骼。

在【洗冤集錄】中,還記載了一種「蒸骨檢驗法」。就是將死者的骸骨用水洗凈,然後用麻繩按人身骨骼的結構穿連好,擺放在一張幹凈的篾席上。在地上掘一個長五尺、闊三尺、深二尺的坑,用木柴炭火把整個坑燒得通紅。接下來,撲滅明火,用白酒二尺、醋五升澆潑在坑內。乘坑內熱氣蒸散的時候,把整具骸骨放在地窖內,用篾席蓋好,蒸一兩個時辰。等到坑內地皮冷卻以後,擡出尺骨放在明亮的陽光下,撐起一把紅油傘,遮罩在屍體上方,迎著日光看向傘下的骸骨。骨上被擊打的痕擊和斷裂的痕跡都會顯現出來。

這種檢骨法,乍一看像某種詭異的巫術,但實際上可能是有效的。現代的法醫骨骼檢驗,也會用蒸煮、日曬的方法去除骨骼表面的軟組織,用酒精脫去骨骼表面殘留的脂肪。據說1950年的時候,河南省睢縣還用「蒸骨法」偵破了一樁兇殺疑案,破案的過程還被改編為連環畫【蒸骨驗屍】。

【洗冤集錄】這些奇奇怪怪的知識是從哪兒來的呢?據說宋慈參考了【內恕錄】【檢驗法】等書籍,但這些書全都失傳了。所以給人的感覺是,他的法醫知識好像是憑空冒出來的。既找不到源頭,也找不到相似者。作為法醫的他,在南宋顯得太怪異、太孤獨、太超前。他的知識結構和知識水平,和我們已知的南宋人完全不在同一個維度。在主流社交圈,他似乎也格格不入。我甚至高度懷疑,他是一名「孤獨癥譜系人士」,在某方面有超常的能力、高度專註、社交能力不足。以至於說他是一個「穿越者」,好像都比說他是一個「南宋人」更合理。

天才與時代的「相愛相殺」

但「穿越者」的說法怎麽能讓人滿意呢?作為南宋這棵大樹結出的一個果實,宋慈一定和這個時代有著很多的纏結,只是這種纏結可能和我們的直覺不一樣。

上文講到,宋慈的家鄉建陽有著南宋最多的刻書坊、最繁榮的書市。而宋慈對於奇怪事物的興趣和知識,大概就來源於此。 劉克莊的墓誌銘裏說,宋慈這個人「性無他嗜,惟善收異書名帖」。也就是說,他沒別的愛好,就喜歡收集稀奇古怪的圖書和字帖。而兩宋恰恰是「稀奇古怪的書」空前增加的時代。這大概基於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隨著雕版印刷術的改進和推廣,圖書刻印和出版成為一門賺錢的生意,於是書商們就全力挖掘各種好看、好賣的書。那些有趣的、獵奇的、往往不那麽「正經」的書就有機會出現在市場上,甚至成為暢銷書。而建陽正是這類書的集散地。

另一方面,兩宋時期的人的確知識面比較寬,好奇心比較強。在中國古代,有一個知識傳統叫做「博物學」。「博物學」(natural history)是一個來自歐洲的概念,是指對大自然進行觀察、采集、收羅、分類、整理、組譯的科學。中國古代的「博物學」沒有歐洲博物學那麽強烈的追究本原、探索抽象理論的興趣,但同樣重視對世間萬物進行認識、描述、命名、分類。中國古代的科技傳統,就主要體現在博物學中。

兩宋時期,湧現出許多私人編撰的博物學著作。知識淵博、洞悉各種奇物靈怪,也成為讀書人引人為傲的一項本事。宋慈最強的天賦,顯然也在博物學上。【洗冤集錄】本質上也是對世間事物進行認識、命名、描述、分類的書。只不過南宋的博物書籍關註草木魚蟲的很多,介紹地理天文、人事禮儀、宗教占蔔、飲食文藝也常見,像【洗冤集錄】這樣專門講屍體的還是獨一份。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找到了【洗冤集錄】與同時代其他知識之間的關聯。

宋寇宗奭編撰【新編類要圖著本草】,日本宮內廳書陵部藏宋末元初建安余彥國勵賢堂刊本(建陽書坊刻)

下面是【洗冤集錄】在淳祐七年(1247)寫成之後,全球化的傳播軌跡:

宋末元初人趙逸齋以【洗冤集錄】為藍本,編成【平冤錄】;

元朝人王與根據【洗冤集錄】和【平冤錄】,寫成【無冤錄】;

明代初年,【無冤錄】傳到李氏北韓,改編為【新註無冤錄】和【增修無冤錄】;

【新註元冤錄】傳入日本,修訂為【無冤錄述】和【檢屍考】;

清朝建立後,根據【洗冤集錄】的內容,編寫了【律例館校正洗冤錄】;

1779年,法國巴黎出版的【中國歷史、科學與藝術統紀傳】(Mémoires concernant l’histoire, les sciences et les arts des Chinois)介紹了傳教士南韓英(Pierre-Martial Cibot)轉譯的【洗冤集錄】;

1853年,英國醫生海蘭(William Aurelius Harland),在【皇家亞洲文會中國支會】(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上,發表【洗冤集錄】英文節譯本;

1863年,荷蘭人赫萊斯(Carolus Franciscus Martinus de Grijs )在【巴丹瑞亞藝術與科學學會年報】(Verhandelingen V an Het Bataviash Gencotschap V an Kunsten en Wentenschapen )發表【洗冤集錄】荷蘭語譯本;

1874年,英國駐華外交官,劍橋大學教授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 )在【中國評論】(The China Review: Or, Notes and Queries on the Far East )上發表【洗冤集錄】英語譯文;

1882年,法國人馬丁(Charles-Ernest Martin)轉譯的【洗冤錄概要】,在法國巴黎出版的【遠東評論】(Revue de l’ Extrême Orient)上連載;

1908年,德國人布萊滕施泰恩(Heinrich Breitenstein )出版【洗冤集錄】德譯本,名為【王又槐編中國法醫學——轉譯自赫萊斯先生荷蘭語譯本】(Gerichtliche Medizin der Chinesen von Wang-in-Hoai – Nach der hollandischen Ubersetzung des Herrn C. F. M. de Grys );

1909年,李道夫(Charles Henry Litolff )轉譯的法文【洗冤錄集證】,在【印度支那評論】(Revue Indochinoise )連載;

1981年,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東亞系教授馬伯良(Brian E. Mcknight ),出版【洗冤集錄】的第三個英語譯本,名為【洗冤——十三世紀中國法醫學】(The Washing Away of Wrongs: Forensic Medicine in Thirteenth- century China )

在這700多年的時間裏,【洗冤集錄】就像一部「長了翅膀的穿梭機」,不停歇地在不同的國度、時空旅行。在人類的知識發展史上,這算得上一個奇跡。這本書為什麽有這麽大的傳播潛力?一方面當然是因為內容奇絕,粉絲眾多。另一方面,還是因為南宋、元朝的書商慧眼發掘了這本書,並不斷刻印、發行,以至於市面上流傳的版本從來沒有中斷過。

所以,宋慈生長在福建建陽,似乎是冥冥之中的一種安排。這裏空前發達的刻書業和圖書市場,既讓他的博物學天賦得到啟蒙和滋養,又讓他的作品獲得了異常持久的生命力。換言之,南宋建陽對宋慈的成就,就像矽谷的車柯瑞時常走出未來的科技大佬和創業精英一樣,靠的是一種獨特的「文化氣候」。

此外,【洗冤集錄】經常提到「仵作」、「行人」。比如:

仵作行人受囑,多以芮草投醋內,塗傷損處,痕皆不見。(卷二【驗屍】)

令仵作行人以手按小腹下,其腎子自下,即其驗也。(卷一【疑難雜說上】)

凡驗酒食醉飽至死者,先集會首等,對眾勒仵作行人用醋湯洗檢。(卷五【酒食醉飽死】)

「仵作」就是協助官員檢驗屍體的技師。他們本是民間從事殯葬行業的人,幫助死者梳洗、穿衣、裝殮、下葬。因為長期和屍體打交道,所以最知道屍體在不同情況下是怎樣的狀態,也知道如何對屍體進行操作。最晚從五代開始,官府就僱用、抽調他們協助屍體檢驗。而仵作通常有職業組織,稱為「行會」,所以有時「仵作」也被稱為「行人」。「仵作」「行人」就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法醫」。

宋慈的法醫知識,應該主要是從仵作身上獲取的。盡管他說自己的知識是參考【內恕錄】等書籍得來的,且不說【內恕錄】已經失傳了,像屍體檢驗這種需要豐富經驗、高度技能的工作,怎麽可能全憑書本?必須要有屍體擺在那兒,一邊操作,一邊講解,一邊觀摹,才能真的學會。

南宋的時候,除了殯葬業者之外,衙門胥吏、屠夫、風水先生、接生的穩婆,都可以參與驗屍。他們中有些人相當厲害,比如【折獄龜鑒】中有這樣一個案子:

北宋仁宗慶歷年間,李處厚擔任廬州慎縣縣令,當地發生了一起打死人的案件。李處厚親臨驗屍,用酒糟敷,用石灰水擦,都看不到屍體上的傷痕。這時,有一位老人求見,自稱是這個縣的老書吏,懂得檢驗這類屍體的法子。只見他用一把紅色的油紙傘遮蓋住屍體,然後用水沖洗,傷痕馬上就顯現出來。

這就說明,宋代官員檢驗屍體的時候,需要求助於那些隱藏在民間的高手。這些人有處理屍體、檢查屍體的經驗,卻因為各種原因,不會把這些經驗用文字記錄下來,於是就在民間形成了一個口傳心授的、野生的知識體系。隨著一代一代的人逝去,這些「不著文字」的知識就漸漸消散了。而宋慈卻把這些知識中的一部份搶救了出來。

因為來自於民間,所以【洗冤集錄】中的許多檢驗方法顯得特別生猛,有煙火氣。比如,湖南的驗屍習慣,要把屍體放到火裏面烘烤,有的屍體甚至要被烤三四次;又比如,驗屍的時候要多準備些蔥、椒、鹽、白梅、酒糟,還要帶上瓦盆和棒槌;再比如,驗中毒屍體的時候,要把鴨蛋大小的糯米飯團塞到死者的嘴貝瑞。這些,顯然都是老百姓從日常生活中想出來的法子。

但是對於這些來自民間的智慧,宋慈的態度又是矛盾的:一方面,他需要民間的專業人士為他提供知識和經驗;另一方面,他又高度地不信任他們。比如他在【洗冤集錄】中反復地說:

以仵作之欺偽,吏胥之奸巧,虛幻變化,茫不可詰。

凡檢驗,不可信憑行人,須令將酒醋洗凈,仔細檢視。

仍約束行吏等人,不得少離官員,恐有乞覓。

所以,他在【洗冤集錄】中,大多數時候只講檢驗方法,很少講破案的故事。以他冷峻、內向的性格,或許不喜歡講故事;抑或是他不願意把自己的成就、辦案經歷與自己百般看不上的仵作、胥吏牽扯在一起。所以他在講檢驗方法的時候,絕不會說這個方法是誰教給他的。

如上所述,宋慈的法醫知識其實不是憑空冒出來的。它來自南宋許許多多默默無聞的普通人,雖然他自己並不願意承認。從這一點來看,也是南宋社會成就了宋慈。

那麽南宋的精英們又怎樣看待宋慈的法醫成就呢?皇帝當然是熱情點贊的,畢竟這是偵破疑案、提高治理水平的好辦法。1247年【洗冤集錄】一寫出來,宋理宗就親自下旨將這本書頒行天下,要求所有官員認真研讀。1249年宋慈去世,宋理宗還追贈他為朝議大夫,並親筆給他的墓題字。在南宋,這可是至高無上的榮譽。

但是宋慈的同僚們態度就不一樣了。據我所知,和宋慈同一時代的官員,從來沒有一個人在詩詞、文章中提到過南宋有這麽一位學識驚人、開宗立派的大師級人物。就連給宋慈寫墓誌銘的劉克莊,也只說他是一個正直、務實的好官,「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猾甚威」。他筆下的宋慈和【洗冤集錄】中的宋慈,簡直判若兩人。這當然是由於人性的弱點——領導面前的「紅人」,一般都不怎麽招同事待見,全天下的職場都是如此。但更重要的,恐怕還是他們無法理解,也無力效仿宋慈所做的事。

前文曾提到南宋法官的必讀參考書【折獄龜鑒】。我通讀了書中的396個案例,發現南宋(以及南宋以前)法官查案的方法大多很「抽象」,比如審訊、觀察、使詐、占蔔、解夢等。對於公開的調查、取證、檢驗,似乎有一種排斥。有時明明可以用法醫檢驗的方法破案,但法官卻絕不使用。比如:北宋蔡高擔任福州長溪縣尉的時候,轄內區有一戶人家,夫妻倆都外出了,看家的兒子被盜賊殺死。蔡高馬上召來同裏所有的人,讓他們環繞而坐,仔細地察看。突然蔡高指著一個人說:「這就是殺人兇手。」經過審訊,那個人果然認罪了。

在今天的人看來,這個案件的偵破方式堪稱極端、粗暴。有人被殺,第一時間應該勘察現場、搜集證據、檢驗屍體、尋找目擊者。但蔡大人卻什麽都沒做,靠一雙眼睛察顏觀色,就迅速釘選了兇手,整個過程毫無邏輯可言。雖然最後嫌疑人認罪了,但又怎麽證明他不是被刑訊威逼、屈打成招呢?

在【折獄龜鑒】一類的書中,判得有問題的案子還很多,無法一一舉例說明。但我確實感覺到,南宋的司法官員偏愛「短平快」的查案手法。這種方式有很強的表演性,不斷地烘托判案官員的權威、智慧和神秘感,絕不可以讓當事人知曉法官的推理過程,極力避免將案件的主導權假手於人,也不能在一個案子上投入太多的時間和資源。

而宋慈所提倡的這種嚴謹、客觀、註重技術,追求證據與推理、罪與罰嚴絲合縫的辦案手法,就完全顛覆了同行們的職業習慣。既否定了他們既往的經驗,又大大增加了刑偵、調查的工作量。要知道,屍體檢驗是既辛苦又高難的工作。那麽多微妙、深奧的經驗和技能,絕不是讀一本【洗冤集錄】就能學會的;檢驗中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也會令基層衙門不堪重負;再說了,要去面對那些非正常死亡的屍體,那些習慣了讀書、坐辦公室的文官又怎麽承受得了?所以在南宋的許多官員看來,宋慈自己沈迷於屍體也就罷了,他還讓大家都去犯罪現場驗屍,這簡直就是瘋了!

除此之外,在中國傳統倫理和習俗中,驗屍(尤其是破壞屍體完整性的驗屍),是對死者和死者家屬極大的冒犯。東晉(317-420)時就發生過一個轟動的案子:沛郡相縣人唐賜到鄰村喝酒,回來就病了,吐出十多條蟲子。唐賜臨死前叮囑妻子張氏,等自己死後,要剖開肚子弄清生病的原因。後來,張氏親手剖開了丈夫的肚子,發現唐賜的五臟都爛成了碎片。後來,司法官員們在這個事情上犯了難。有人說,這是唐賜的臨終遺願,張氏這樣做無可厚非。但也有人說,張氏傷害了丈夫的屍體,是犯法的行為,唐賜的兒子不阻攔張氏剖屍,是不孝的行為。最後兩人都被判有罪。

這個案子說明,中國古人對於損傷屍體,抱著極大的抵觸。所以【洗冤集錄】中的驗屍,絕大部份都是體表檢驗,並不涉及解剖。只有「檢骨」的部份,才勉強屬於體內檢驗。

基於這些,我們可以推想:在南宋人的眼中,【洗冤集錄】大概是一本「異端之書」。即使有皇帝的贊賞,有聖旨的加持,南宋司法官員們也不會真正接受這種顛覆性的辦案方式。

在宋慈去世後十多年,一位自稱「幔亭曾孫」的人編寫了一本書,名為【名公書判清明集】,選錄南宋著名法官的裁判文書,是研究南宋司法的重要材料。在這本書中,收錄了宋慈判決的7個案件,其中也有兇殺案。但是從作者摘錄的判詞中,根本看不到關於驗屍的只言片語。這大概反映了南宋法律專業人士對宋慈的一種態度——你是一位出色的法官,我必須承認。但是你的辦案方式,恕我不能接受。

宋慈與李約瑟的「對話」

淳祐十年(1250)農歷三月,64歲的宋慈在廣州去世。那時,【洗冤集錄】剛出版不到三年。終其一生,宋慈都沒有看到自己的書在知識界激起多大的水花。

又過了二三十年,宋末元初之際,一本名為【平冤錄】的書問世。這本書是對【洗冤集錄】的考證、修訂和增補。1308年,宋慈去世58年後,元代人王與寫成【無冤錄】,這本書整合了【洗冤集錄】和【平冤錄】的內容,並進一步地修正和補充。從此以後,宋慈的追隨者、效仿者漸多,「檢驗之術」終於成了一門獨立的學科。

在這個學術脈絡中,相繼出現的作品包括:明人王肯堂的【洗冤錄箋釋】(1602);清代律例館輯纂的【律例館校正洗冤錄】(1662),清人阮其新的【補註洗冤錄集證】(1832),張錫藩的【重刊補註洗冤錄集證】(1843),許槤的【洗冤錄詳義】(1854)等。

清代許梿撰【洗冤錄詳義】,光緒二年葛氏嘯園刊本

也就是說,宋慈幾乎憑借一己之力,締造了中國傳統法醫學。而且這一門學問經受住了時間的沖刷,在他去世之後的600多年中,漸漸被世人認可。這是中國傳統法醫學的光榮。

然而故事到這裏沒有結束,它還有另一面:從南宋到清末,中國傳統法醫學並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宋慈之後所有研究這門學問的書,都是在【洗冤集錄】的框框裏打轉,所做的工作無非是解釋、修正、補充。尤其明清時期的幾本書,連書名都高度忠實於【洗冤集錄】——在這幾百年中,這門學問既沒有開疆拓土,也沒有向縱深挺進。

問題究竟出在哪兒呢?就出在這門知識太過「跛腳」。宋慈所倡導的「檢驗之術」,絕大部份都是體表檢驗。對於人體的內部,頂多只能做到「檢骨」。所以這門「檢驗術」,只能看到體表的痕跡,僅適用於純粹的他者、外力造成的創傷或死亡。一旦涉及到人體內部的臟腑器官,涉及到創傷和疾病共存的情況,它就一籌莫展了。

舉個例子:晚清鹹豐十一年(1861)十一月,河北順天府寶坻縣的幾位村莊首事來到縣衙,處理有關賦稅征繳的一些事。公事結束後,幾位首事和一幫衙役來到一家歇店,一起坐下來喝酒。誰也沒想到,兩夥人喝著喝著居然吵起來了。一位名叫許福太、年齡67歲的首事,還和衙役們動起手來,被打倒在地。幾個時辰之後,許福太開始嘔吐、腹痛,起來小解碰到鍋台而摔倒。第二天晚上,許福太就死了。在檢驗許福太屍身的時候,寶坻縣的仵作可犯了難。許福太到底是被打死的還是病死的?他被打倒在地,有可能受傷導致內臟破裂。但一個67歲的老人家,身體大機率是有些毛病的。那天晚上他飽食飲酒又摔倒,突發腺胰炎、中風、心臟病也是有可能的。如果不進行屍體解剖,就永遠不能確定許福太是怎麽死的。

然而在宋慈開創的法醫學體系中,既不做人體解剖,也不關註疾病和死亡之間的關系。換句話說,中國傳統法醫,其實根本不是「醫」。醫者所關註的疾病、人體內部環境和構造,中國傳統法醫基本都不涉及。

有人說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傳統中醫不註重人體解剖。而且在西方法醫學傳入中國以前,醫生是絕不管死人的。這其實說不通:傳統中醫雖然不管死人的事,但是在明清時期,中國的醫學有好幾次提升與變革,有醫學著作對人體的解剖結構進行講解,比如王清任的【醫林改錯】。也就是說,在明清時期,關於人體、疾病的新知識是有的。如果傳統法醫學想要吸收這些知識,也是完全可能的。但明清時期的仵作和學者,沒有一個人像宋慈那樣,熱情地吸收各種可以獲取的知識,以提升這個學科的認知水平。

到了清代,雖然衙門判案時必須要驗屍驗傷,但傳統法醫學卻變得越來越「孤獨」,與相關學科的互動很少,有知識量的提升,卻沒有質的突破。而且在清代,從事「檢驗之術」的人也沒有真正的榮譽和出路。那些鉆研檢驗知識的學者,他們不至於像宋慈那樣不被人理解。但精通這門學問也不會給他們帶來多大的學術聲譽,或官場晉升的機會。在清代,仵作是衙門的正式衙役,是專業的檢驗技師,但更是「賤民」。他們的子孫不能當官,不能參加科舉考試。在有些地方,仵作甚至連宗族祠堂都沒資格進。所以,他們為什麽還要精進技術、追求職業榮譽呢?

清代【巴縣檔案】中的【刑部題定驗屍圖】

科學史家李約瑟(Joseph Needham)曾經提出著名的「李約瑟難題」,即:為什麽在公元15世紀之前,中國的發明和發現往往遠超過同時代的歐洲,但是近代科學卻沒能誕生在中國?

關於這個問題的前半部份,經濟學家林毅夫給出了很有說服力的回答:在工業革命以前,技術發明主要來自工匠和農民的經驗,是生產過程的副產品,而非發明者有意識的、有經濟動機的活動的結果。所以從機率意義上,一個國家的人口規模越大,有高好奇心的天才數量就越大,各類發明「試錯和改錯」的實踐經驗也更多,技術發明和創新的速度就會更快。

中國傳統法醫學的誕生就是如此。它依賴的是仵作、胥吏、屠夫、穩婆們長期積累的關於人體、死亡、創傷的經驗。也依賴像宋慈這樣有著超高天賦、能將民間經驗文字化、系統化的天才。所以中國傳統法醫學的誕生,比歐洲法醫學早了300多年。

可是為什麽「檢驗之術」到清代就停滯了,沒能發展為現代法醫學?上文講了一些具體的原因,像解剖學不發達,檢驗之人不懂醫術、仵作地位低下、學科定位邊緣化等等,但我認為這些都是表象,它們其實可以歸結為:因為制度、學術、觀念等方面的原因,人力、物力、智力資源,不能持續地註入這個學科,使這個學科漸漸失去了創新的動力,變成了一塊「內卷的知識保留地」。這顯然是一個體制性的、系統性的問題,是這個學科與傳統中國社會的不相容。

今天的中國人談到宋慈、談到傳統法醫學,往往自豪之情油然而生。這種自豪當然是有理由的,畢竟我們的先輩締造了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科。但我們也要知道:今人心目中的「法醫學」,是經歷過現代科學、現代觀念的洗禮後,重塑的一個概念,不等於宋慈的「檢驗之術」。我們所景仰的宋慈,很多時候也是一個被理想化、浪漫化的人物。真實的宋慈,是一個另類的、孤獨的天才;而真實的中國傳統法醫學雖然誕生較早,但並非顯學,也罕有榮譽和光環。

(原文註釋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