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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公尺對穿飲料罐」!這可不是「玩具」,非法攜帶將被拘——

2024-06-15辟謠

如今,一些具有殺傷力和破壞力的弩具逐漸成為孩子和成人的玩具,殊不知 弩也屬於非法管制器具

北京晚報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獲悉,自今年4月「捍衛2024春夏平安行動」開展以來,北京警方嚴厲打擊突出違法犯罪,清除公共安全隱患。截至目前, 共收繳管制器具弩18把,相關人員因非法攜帶弩具受到行政拘留處罰。

被警方收繳的弩具

記者在一些網購平台檢索「弩」,發現一些看上去個頭不小、有一定破壞力的弩具,在被當作戶外玩具或兒童玩具售賣。「剛才和朋友試了一下,30公尺紅牛罐對穿。」一款40連發金屬彈弓式弓弩的評論區中,購買者描述,該器具完全可以射殺家禽、老鼠等。還有一些弩具被當作射魚神器在售賣。

被警方收繳的弩具

記者註意到,被警方查繳的弩具中,即包含這類弓弩。此外, 一些看上去像是兒童玩具的弩具,其實也有一定的破壞力,也在警方收繳範圍。

6月6日,北京警方在石景山某小區將嫌疑人佟某某抓獲,在其家中地下室內起獲管制器具弩1把。6月7日,在延慶某小區,警方在嫌疑人張某某家中及車內起獲管制器具弩6把。據兩人交代,弩具均是從網上購買,用來自娛自樂的。由於佟某某、張某某有攜帶弩具進入公共場所的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二人因非法攜帶管制器具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被警方收繳的弩具

治安管理總隊危險物品管理支隊民警夏鵬鵬介紹,弩是一種具有較強殺傷力的器材,具有槍支和管制刀具的部份功能和特性,屬於國家嚴格管制物品,如不嚴加控制和管理,極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危害公共安全。

非法攜帶弩是一種治安違法行為,將承擔法律責任,特別是進入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時,處罰將更為嚴厲。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2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北京警方提醒: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弩殺傷力強,屬於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不允許私自生產、銷售和使用,請廣大市民不要出於好奇等原因非法購買、使用、攜帶弩。如您家中存有弩等管制器具,請主動就近上交公安機關。 不主動交出非法物品、被公安機關查獲的,將依法懲處。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