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
極目新聞記者 舒隆煥
4月24日,有網友發視訊稱,西安一無證網約車被路政追趕側翻,致2死1傷。 25日,極目新聞記者向當地交通執法、警方、事故當事人核實發現這是謠言, 真相是一輛私家車側翻發生單方事故,幾名路過的城管緊急施救並報警。
律師分析,制造傳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尚不構成犯罪的,會有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西安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工作人員對媒體辟謠稱,會聯合警方對個別造成惡劣影響的造謠者進行處理。
事故現場,城管報警並救人(視訊截圖)官方:
系私家車單方事故,城管報警並施救
4月24日,有網友發文稱,西安華清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無證網約車被路政追趕後翻車,致2死1傷。視訊顯示,一輛白色轎車翻扣在地上,車內有人被壓。現場,有多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員和市民在打電話聯系救援並施救。
25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致電西安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新城區大隊,該大隊工作人員稱,該大隊關註到上述資訊後進行了自查,「這個事跟交通運政、路政執法沒有關系,是一個普通的單方交通事故。」
該工作人員表示,視訊中的事故地點不在新城區華清路,而是西安天章大道;視訊中的制服人員是當地的城管,城管路遇交通事故後報警並展開施救,後交警趕到現場處置; 當時事故車上有3人,司機受傷,乘客輕微擦傷。
記者從當地公安部門獲悉,4月24日14時54分他們接到報警稱,天章大道一轎車發生側翻,3人被困車中,民警立即前往現場。民警15時05分到達事故現場時,現場被困的3人已從車中被救出,司機被120送醫救治。
經查,白色私家車由南向北行駛時撞上了西側路沿後側翻,發生單方事故。城管車輛當時在白車後方行駛,發現事故後,城管人員下車了解情況,協助救助車內人員,並配合疏導交通。據了解,司機頭部有皮膚裂傷,無生命危險,需立即做縫合手術,車內其余2人均為手臂輕微擦傷。
有人被困車內(視訊截圖)傷者:
城管救人反被抹黑,得知後很生氣
25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聯系到事故中的傷者劉先生(化姓)。劉先生稱,他們3人是工友,司機是其表哥,事發前正開車前往西安某地找活幹,行駛至天章大道發生事故。
劉先生稱,發生事故後,幾名經過此地的城管趕緊下車幫忙救人並報警,「當時,副駕駛的工友爬出來後,我第二個爬出來。城管找來吊車把事故車吊起來,大家合力把司機拉了出來。」
劉先生告訴記者,司機頭部受傷,眼部也有些擦傷,剛剛做完手術,醫生擔心發生感染,目前還在重癥監護室,觀察後才能轉到普通病房。他和另一個工友的傷勢並無大礙。
劉先生表示,他是25日才看到網上傳播的「無證網約車被路政追趕致2死1傷」不實資訊,他很生氣,「城管本來是好心幫忙,造謠者卻抹黑人家。」
另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西安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工作人員辟謠稱,發生事故的是一輛私家車,因司機操作不規範導致發生交通事故。近期,當地多個部門聯合開展對無證網約車的整治,有人在網路上散布謠言歪曲事實,會聯合警方對個別造成惡劣影響的造謠者進行處理。
25日下午,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對極目新聞記者稱,已將涉嫌造謠傳謠的人員帶回,具體情況還在調查中。
律師:
造謠擾亂公共秩序,或被行政處罰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該案例中制造和傳播謠言的行為人或要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付建分析稱,從民事責任來看,造謠者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從行政責任來看,制造傳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尚不構成犯罪的,會有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付建還提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換言之,作為謠言的先發者可能會涉嫌侮辱罪、誹謗罪,將會面臨刑事責任。
付建提醒,作為謠言的轉發者,其行為本身就是一種主動傳播行為,如果在公共社交平台上粉絲量較大,傳播範圍較廣,侵害了他人權益,造成了不良影響,擾亂了社會秩序,同樣可能要承擔民事、行政責任,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