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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8天半,薪資250元!」蜜雪冰城前員工發帖控訴,門店稱侵害名譽要刪帖

2024-07-11辟謠

近日,山東臨沂,有網友在網上發帖稱,自己在蜜雪冰城實習,做了八天半,薪資250元,還讓她賠付員工培訓費、水電費。

7月7日,經視直播記者聯系上當事人諸葛女士,諸葛女士告訴記者,6月初,她透過BOSS直聘看到蜜雪冰城臨沂河東區某門店在招聘店員,上面寫著薪資範圍3000-6000元,底薪為3200-3500元,提供住宿,當時諸葛女士覺得薪資待遇還行,就聯系了蜜雪冰城。一位自稱叫瑞瑞(化名)的門店老板告訴諸葛女士,實習期要滿十天才有薪資,如果未滿十天自己離職則沒有薪資,實習期一天薪資為60元,實習期結束正式開始工作後,一天薪資為80元。「老板當時說的是如果是中間走掉了,是不可以發薪資的。」6月17日,諸葛女士辦理健康證並去往該門店面試後,門店就要求其第二天來門店工作。工作前幾天,她主要是在後廚幫忙洗切檸檬、橙子,煮珍珠和芋圓,配奶茶、綠茶等等,店裏沒人時就幫忙擦台面,拖地,6月24日,諸葛女士開始上手做咖啡。6月26日,諸葛女士上了半天班後決定辭職,因沒有做滿十天,當時門店並未支付她薪資。事後,諸葛女士覺得門店不支付薪資不合理,遂將此事發到了社交平台上。

圖/ 受訪者提供6月27日,諸葛女士再次聯系門店老板瑞瑞(化名)要求支付八天半的薪資,「然後我就打了蜜雪冰城投訴電話,還有勞動局電話,老板和我拉扯半天。告訴我只願意支付180元。我說太低了,不可能,她說新人入職時會讓老員工帶新員工,每天是20元的老員工培訓費,但這並沒有在入職前告訴我,我也不接受。她就讓我賠門店的水電費,還有物料費。」

圖/受訪者提供6月27日,經過雙方協商,門店根據諸葛女士實習期間的工作表現,發放薪資250元,這件事也告一段落。

然而,7月初,社交平台有人私信她,要求刪除她吐槽蜜雪冰城薪資一事的貼文,諸葛女士回復「V200秒刪」,隨後,此人說出諸葛女士所住的小區,並寫到「留好讓派出所聯系你」。諸葛女士說,第二天她接到蜜雪冰城這家門店負責人許經理的電話,要求其去派出所還有勞動部門解決問題,稱此帖已經嚴重影響到蜜雪冰城的名譽,後來諸葛女士才知道,當時私信她要求刪帖的就是許經理。

諸葛女士告訴記者,感覺到自己被威脅後,7月初,她將被蜜雪冰城威脅的貼文發在了某平台上。「我吐槽他的貼文已經在很久之前了,然後他突然在小紅書聯系我讓我刪貼文,如果不刪就要報警。」7月8日,記者聯系上蜜雪冰城這家門店負責人許經理,許經理告訴記者,明明這件事情已經兩清,250元的薪資諸葛女士也收了,為何還要不停發帖來詆毀,而且在最新釋出的一條貼文下公布了他們門店資訊,現在他們每天都會接到很多騷擾電話。「現在她對我造成名譽的損失,她利用網路,為了博取流量發的一些東西不是事實,薪資到最後給她發了,但是她為什麽就不發上去。」許經理稱,自己也曾經私信過諸葛女士,「我一看,怎麽還有這個貼文呢,然後我私信她說,你好,關於這個東西能刪除嗎?然後她直接給我發,說轉我200塊秒刪,這不是屬於敲詐勒索嗎?」當記者詢問,為什麽門店當初說實習期要滿十天才有薪資,許經理並沒有正面回應,只說薪資已經結清。「你不要去糾結這個問題,薪資已經結清了,你看看小紅書上這種貼文有多少,要是都這樣的話,這企業都沒法幹了。」目前,針對諸葛女士的發帖行為,蜜雪冰城該門店工作人員已經報警,並向法院起訴。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興劍表示,蜜雪冰城釋出的招聘廣告招聘的是店員,並沒有註明上面有實習期或者招聘的是實習生,該門店以勞動者為實習人員不予發放薪資,是違反勞動合約法的。實際上,從法律上來說,這相當於是一個試用期,試用期合格就予以錄用,這是一個考核的過程。「按照勞動合約法的規定,試用期一樣也是要發放薪資的,只是薪資標準可低於作為正式員工的薪資標準。」那麽,雙方已經在薪資方面達成一致後,之前的貼文是否該刪除呢?吳律師表示,發帖發生在薪資還未解決前,如果貼文內容真實有效,是不用刪除的。「但是後續應該將薪資已發放的情況予以告知,而不是將貼文的內容停留在蜜雪冰城未發放薪資上,容易產生誤會,建議當事人將這個情況予以改正。」

來源:經視直播記者:曹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