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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銀行被罰450萬:違規向內部人等發放貸款用於購房及債權投資

2024-01-03辟謠

金都銀行

都江堰金都村鎮銀行(下稱「金都銀行」)因違規開展同業業務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等4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450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1月2日披露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下稱「罰單」)顯示,金都銀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有:違規開展同業業務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三查」不盡職,違反關聯交易規定向內部人及其近親屬發放貸款用於購房及債權投資;違規發放貸款用於承接本行不良債權,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3年5月24日。

罰單顯示,有3名責任人領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均為5月24日。

具體來看:時任金都銀行行長劉沈華、副行長楊光華被警告並分別被罰款12萬元、8萬元,二人對金都村鎮銀行違規開展同業業務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三查」不盡職、資金被挪用,違規發放貸款用於承接本行不良債權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對金都村鎮銀行違反關聯交易規定向內部人及其近親屬發放貸款用於購房及債權投資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和直接管理責任。

時任金都銀行董事長鄧誌堅被警告並罰款10萬元,對金都村鎮銀行違規開展同業業務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三查」不盡職、資金被挪用,違反關聯交易規定向內部人及其近親屬發放貸款用於購房及債權投資,違規發放貸款用於承接本行不良債權行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金都銀行官網顯示,該行成立於2008年12月,由四川銀行(原攀枝花市商業銀行)發起設立。2020年11月四川銀行成立後繼承了原攀枝花市商業銀行股權,成為金都銀行第一大股東,股份占比32.52%。